第二章
由于布伦坦诺和阿尔尼姆共同出版了《神奇的号角》,人们也就常把他们的名字相提并论,我既然谈了前者,也就不能对后者缄口不提,因为他远比前者更值得我们注意。路德维希·阿希姆·封·阿尔尼姆是位大诗人,是浪漫派中最有独创性的人物之一。喜欢幻想的朋友们在这位诗人身上一定会比在其他任何德国作家身上发现更多的趣味。他在这方面既超过了霍夫曼,也超过了诺瓦利斯。他比诺瓦利斯更善于融入大自然之中,不分彼此,比霍夫曼能够招来更加可怕的鬼怪幽灵。是啊,当我有时候观察霍夫曼时,觉得他好像就是阿尔尼姆给虚构出来的。在民众中阿尔尼姆这位作家还毫无名气,只是在文学家当中享有盛誉。可是这些文学家虽然毫无保留地推崇他,却从来没有公开地对他表示应有的赞扬。是啊,有几个作家谈起阿尔尼姆,甚至还嗤之以鼻,而正好就是这些人,在模仿阿尔尼姆的风格。伏尔泰曾利用莎士比亚的《奥赛罗》写了他的奥罗斯曼[20],事后又对莎士比亚进行辱骂,斯蒂文斯[21]对此说过这样一句话:这种人就跟那些小偷一样,偷了东西以后还把人家的房子放火烧掉。我们也可以把这句话用在那些蔑视阿尔尼姆的作家身上。为什么蒂克先生从来没有恰如其分地谈谈阿尔尼姆,而对有些无足轻重的粗制滥造的作品都能说出一大套聪明透顶的议论?两位施莱格尔先生也同样对阿尔尼姆置之不理。只是在阿尔尼姆去世后,才有浪漫派的一个成员为他写了一篇类似讣告的文章[22]。
我以为阿尔尼姆的声誉之所以未能增长,主要是因为他的朋友们即天主教党,一直认为他的新教气味太浓了,而新教党又把他当做一个隐蔽的天主教徒。可是老百姓为什么不欢迎他呢?他们在随便哪个图书馆都能借到他的长篇小说和中篇小说。同样,霍夫曼在我们的文学报纸和美学刊物上也几乎没有人评论,比较高级的评论界对他保持高雅的沉默,可是读作品的人还很普遍。那么,像阿尔尼姆这样一位作家,他的幻想具有包罗万象的广度,他的心灵具有令人毛骨悚然的深度,他的表现能力又是如此的超群出众,德国民众为什么会忽略他呢?这位诗人缺少一点东西,而这点东西恰好是老百姓在书籍里寻找的:这就是生活。老百姓要求,他们的日常激情作家要有同感,作家要对他们的内心感受不是令人愉快地振奋就是损伤刺痛,总而言之,老百姓希望受到感动。但是阿尔尼姆不能满足这个需要。他不是生活的诗人,而是死亡的诗人。在他写的所有作品里,只有影影绰绰的动作,各种人物急匆匆地东奔西跑,他们鼓舌动唇,好像是在说话,但是这些话人们只能看到,却不能听到。这些人物跳蹦着,撕打着,头足倒立,悄悄地靠近我们,轻轻地在我们耳边细声低语:我们都是死人。这样的场景,如果没有阿尔尼姆式的、分散在每一部作品里的优美妩媚,那就未免太让人害怕、太使人痛苦了,这就好像一个孩子的微笑,可是这是个死孩子的微笑。阿尔尼姆能够描写爱情,有时候也能描写性感情欲,可是即使在这种地方我们也不可能和他有同感;我们看到美丽的身子,丰满的胸脯、纤柔的臀部,但所有这一切都裹在一件冷冰冰、湿漉漉的尸衣里面。有时候阿尔尼姆也妙趣横生,甚至逗得我们不由得放声大笑;然而这却像是死神在用他的镰刀给我们搔痒。而在通常情况下他总是十分严肃,就像一个死去的德国人。一个活着的德国人已经够严肃正经的了,更何况是一个死去的德国人!一个法国人根本无法想象,我们死了以后会变得多么严肃正经;那时我们的脸会拉得更长,那些啃我们尸体的蛆虫看到我们的模样,也会变得忧郁伤感。法国人误以为,那霍夫曼不知严肃到什么惊人的地步;但他和阿尔尼姆相比,简直如同儿戏。霍夫曼去召唤他那些死人,那些死人便爬出坟墓,围着他跳起舞来,这时他自己就会惊恐地颤抖起来,于是混在死人当中一起跳舞,同时装出各种各样最癫狂的鬼脸。可是,要是阿尔尼姆去召唤他的那些死人,那他就俨然像是一位将军在举行阅兵典礼,他泰然自若地骑在他那匹高大的白色幽灵骏马上,让一群群可怕的鬼魂列队从他面前通过,这些鬼魂心惊胆战地抬头望着他,似乎对他心怀恐惧。但他却亲切地向他们频频点头。
路德维希·阿希姆·封·阿尔尼姆于1781年出生在勃兰登堡边区,1830年冬天去世[23]。他创作了戏剧诗、长篇小说和中篇小说。他的剧本充满了亲切的诗意,特别是题为《雄山鸡》[24]的那一出戏。这出戏的第一场就算是出自最伟大的诗人之手也当之无愧。那里把最使人忧愁的无聊琐事描写得多么真切、多么忠实!已故伯爵的三个私生子中间的一个独自坐在那间空荡荡的宽敞的城堡大厅里,一边打着呵欠,一边自言自语,抱怨他伸在桌子下面的两条腿长得越来越长,抱怨晨风呼呼作响,吹进他的牙齿,冷得要命。他的兄弟,那善良的弗兰茨这时慢慢地拖着脚步走进大厅,他穿着亡父的衣服,这衣服对他来说过于宽大,挂在他的身上。他悲伤地回想起,以前在这时候如何帮父亲更衣梳理,父亲怎样常常把咬不动的面包皮扔一块给他,有时父亲生气,也会给他一脚;回忆起父亲不时给他一脚,善良的弗兰茨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他悲叹现在父亲死了,再也不能给他一脚了。
阿尔尼姆的长篇小说名为《皇冠的守护者们》[25]和《多洛瑞斯伯爵夫人》[26]。前一部小说的开头写得很出色。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在韦布林根山顶的瞭望塔上,在看守人和他能干的胖老婆的那间舒适的小房间里,他的女人胖是胖,可并不像山下城里人传说的那样肥胖。人们背后说她住在高高的塔上,身体已经肥胖到连狭窄的塔梯都走不下来,在她第一个丈夫、那位老看守人死后,她就不得不嫁给新的看守人,事实上这种说法纯属污蔑。对于这些恶毒的流言蜚语,塔楼上的这位不幸的女人没有少烦恼;其实她之所以不能从塔梯上走下来,只是因为她患有头晕的毛病。
阿尔尼姆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多洛瑞斯伯爵夫人》,开头也同样写得非常精彩,作者在那里给我们描绘了贫困的诗意,更确切地说是一种贵族贫困的诗意,他自己当时生活也十分窘迫,因而常常把贫困选作主题。阿尔尼姆在表现破落衰败方面真是一位大师!我仿佛觉得,年轻的多洛瑞斯伯爵夫人的那座荒芜败落的府邸一直出现在我的眼前,它是老伯爵按照一种明快的意大利风格建造的,可是没有竣工,所以显得更加荒凉。现在它成了一座新式的废墟,花园里一切都是那样荒芜:两旁种着修剪过的观音杉的林阴道上杂草丛生,树木疯长,参差交错地长到了路上,月桂树和夹竹桃在地面蔓生,美丽的鲜花被包围在讨厌的野草丛中,一座座天神的雕像从基座上被掀翻在地,有几个爱干恶作剧的小乞丐蹲在横卧于杂草丛里的一座可怜的维纳斯像旁,用荨麻杆鞭打她那大理石的屁股。当老伯爵长年离家外出,又回到他的府邸时[27],他发现全家人、特别是他的妻子举止怪异,这使他非常惊讶,吃饭的时候,席间发生了各种各样的怪异事情,之所以出现这些情况,是因为这个可怜的女人忧伤而死,像家里所有的仆役一样,已经死去多年。伯爵自己似乎最后也预感到,他置身于一群纯粹的鬼魂之中,于是不动声色,又悄悄动身离去。
在阿尔尼姆的中篇小说里,我觉得最有价值的是他的《埃及的伊萨贝拉》[28]。在这篇作品里,我们看到了吉卜赛人四处流浪的生活,在法国,人们把吉卜赛人称为波希米亚人[29],也有的称他们为埃及人[30]。这个奇异的童话民族长着棕色的脸庞,一双占卜者的眼睛亲切友好,而内心却隐藏着忧伤的秘密,在这里生存和活动。五彩缤纷、翩翩起舞的快活性格掩盖着一种巨大而神秘的痛苦。这个中篇小说非常动人地讲了如下的传说:圣母马利亚带着圣婴逃亡埃及时,向现在的这些吉卜赛人的祖先求宿,遭到拒绝,按照这个传说,吉卜赛人必须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在世界各地流浪,为他们祖先的无礼拒客冷酷无情赎罪。因此,人们也就认为自己完全有权残酷地对待他们。因为在中世纪还没有谢林式的哲学家,因此当时文艺不得不承担起掩饰最卑劣和最残暴的法律的任务。这些法律对待任何人都没有像对待这些可怜的吉卜赛人那样野蛮。在有些国家,法律允许对任何吉卜赛人只要怀疑有偷窃行为,可以不加调查和审讯,就把他吊死,所以他们的头领,被称作埃及公爵的米夏埃尔,就被无辜地绞死了。阿尔尼姆的中篇小说就是以这个悲惨事件开始的。深夜,吉卜赛人把他们死去的公爵从绞刑架上卸下来,给他肩头披上君王的红袍,头顶戴上银质的王冠,然后把他沉入谢尔德河,坚信这富有同情心的河流会把他送回老家,带到亲爱的埃及去。他的女儿,那位可怜的吉卜赛人的公主伊萨贝拉,对这悲伤的事件一无所知,她孤独地住在谢尔德河畔一座破败的房子里,深更半夜,她听到河水大作,发出奇怪的声响,她突然看到她父亲脸色苍白,穿着紫色的华丽寿袍,浮出水面,月亮把悲痛的月光洒在银冠上。这美丽的姑娘由于不可名状的悲哀,心几乎都要碎裂了,她想把她死去的父亲留住,但是徒然;他又静静地游啊游,一直游向埃及,游向他家乡的奇异国土,那里,人们正等着他的来临,以便按照尊位把他安葬在一座大金字塔里。这个可怜的姑娘为祭奠亡父设下的祭祀宴是感人的;她把她那白色的面纱铺在野外一块石头上,上面放着菜肴和饮料,她庄严隆重地吃着喝着。卓越的阿尔尼姆向我们讲述的有关吉卜赛人的一切,全都使人深为感动,他在别的场合也表示出他对吉卜赛人的同情,例如在《神奇的号角》的后记里[31],他断言,我们很多好的、有益的东西,尤其是我们绝大部分药物,都应归功于吉卜赛人。而我们以怨报德,驱逐他们、迫害他们。阿尔尼姆抱怨说,吉卜赛人对我们怀有满腔的爱,竟然在我们这里不能得到安家定居之所。在这方面,他把他们和传说中的小侏儒加以类比,这些小侏儒找出他们所有的一切食品,为高大强壮的敌人举办盛宴,可是有一次,他们由于穷困从地里采摘了不多几颗豌豆,就遭到毒打,并被逐出老家。于是出现了一幅悲惨的景象,这些可怜的小矮人深更半夜像一群绵羊似地踏着踢踢踏踏的脚步走过桥去,而且每个人都得在桥上放下一枚钱币,直到他们用钱放满一桶为止[32]。
要是把上面提到的中篇小说《埃及的伊萨贝拉》翻译过来,不仅可以使法国人对阿尔尼姆的著作有所了解,而且也可以向法国人表明,他们最近一段时间挖空心思编造出来的所有可怕、阴森、恐怖的鬼怪故事,和阿尔尼姆的作品相比,只不过像是一个歌剧院的舞女清晨做的玫瑰色的春梦而已。在法国的所有恐怖故事里,还没有像阿尔尼姆那辆从布拉克驶往布鲁塞尔[33]去的马车,装有那么多阴森可怕的东西,车里并排坐着如下四位人物:
一个年老的吉卜赛女人,同时又是个女巫。她看上去像是七条死罪里面最漂亮的一个,从头到脚满是五颜六色的金银饰物、丝绸彩绣。(https://www.daowen.com)
一个死去的懒汉,他为了赚得几枚杜卡特[34],从坟墓里爬了出来,受雇当了七年佣人。这是一具肥胖的尸骸,穿了一件白熊皮做的上衣,因此人家也叫他熊皮人,他尽管身披熊皮,可终究还是冻得直打哆嗦。
一个陶俑,即黏土捏的人形,这个人物塑造得活像一个绝代佳人,举止体态也像个美女。在她的额头上用希伯来文的字母写着“真理”字样,掩盖在黑色鬈发下面,如果有人把这字抹去,整个人形就立即像个死物倒下,又成了一堆不值分文的黏土。
科尔内里乌斯·内波斯元帅,他和那位同名的著名历史学家[35]毫无亲缘关系,的确,他也永远不能夸耀自己有市民阶级的出身,因为他论出身原是一条草根,一条狼毒草的草根,法国人把它叫做曼陀罗花根[36]。这种草根长在绞刑架下,那里曾流淌过被处绞刑的人的暧昧的眼泪。当美丽的伊萨贝拉午夜时分在那儿把这草根从地下拔出来时,这草根发出了一声可怕的惨叫。它看上去活像一个侏儒,只是它既没有眼睛和嘴巴,也没长头发。这个可爱的姑娘在它脸上嵌进两颗黑色杜松子仁和一颗红色的野蔷薇果实,这下就有了眼睛和嘴巴。然后她又在这个小人儿的脑袋上撒了一些黍子,这些黍子一直往上长成了头发;不过有点蓬乱。这个怪物像个孩子似的啼哭,伊萨贝拉就把它搂在自己雪白的胳膊上摇来摇去;她用迷人的玫瑰花瓣似的嘴唇吻那怪物,把那野蔷薇果实做的嘴巴都给吻歪了;她一阵热吻,几乎把杜松子做的小眼睛给吻得掉出了脑袋;这样吻来吻去,可把这个丑陋的小矮人宠坏了,最后他竟然想当元帅,穿上一身辉煌的元帅制服,并且让人家以元帅大人相称。
这难道不真是四个非常杰出的人物吗?如果你们搜遍陈尸所、乱坟地、奇迹院[37]和中世纪所有的鼠疫瘟病医院,你们也拼凑不出这辆从布拉克驶往布鲁塞尔去的马车里坐着的这么绝妙的一伙。你们这些法国人最终该明白了吧,描写恐怖可怕的事物不是你们的本行,法国无论对于哪一种阴魂鬼怪都不是合适的土壤。如果你们招魂弄鬼,那我们就要发笑。是的,我们德国人,我们这些德国人在听你们讲最妙趣横生的笑话时,可以一本正经保持严肃,可是听到你们讲鬼魂故事,反而会更加由衷地捧腹大笑。因为你们的鬼魂毕竟都是法国人;而法国的鬼魂!这种说法是多么自相矛盾!在“鬼魂”这个词里包含着好几层意思,孤独寂寞、怨天尤人、德国风气、沉默寡言,在“法国的”这个词里正好相反,包含了善于交际、温文尔雅、法国气派、喜爱闲聊等好多层意思!一个法国人怎么会成为鬼魂呢,或者说,鬼魂怎么可能在巴黎存在呢!怎么可能在巴黎,在这欧洲社会的门厅存在!午夜十二点到一点,这一小时一向被认为是鬼魂出来作祟的时刻,可是这时巴黎大街小巷还人声鼎沸,生气勃勃,歌剧院里乐声飞扬,正在演出最喧闹的终曲一场;从游乐场和杂耍剧院[38]涌出一群群欢快的人流,林阴道上熙熙攘攘,人们边走边舞,一片欢声笑语,到处打趣调笑,有人又到夜总会去。在这种欢快的人群之中,一个可怜的鬼魂出来闹鬼会感到多么的不幸!一个法国人,即使是个死人,如果四面八方都是五彩缤纷嬉笑欢乐的人群在围着他欢呼,他怎么可能保持住闹鬼时所必需的严峻呢!我自己虽然是个德国人,假如我已经死去,深夜要在巴黎这儿闹鬼,那么只要有任何一个轻佻放荡的女神从一个街角迎面向我奔来,我就肯定不能坚持住我那鬼魂的尊严,这种女神最善于冲着某一个人的脸发出迷人的媚笑。假如巴黎真有鬼魂,那我确信,像法国人这样喜好交往的人,他们甚至当了鬼魂也要互相结交,他们不久就会组织鬼魂联合会,他们要创办一家死鬼咖啡店,出版一份死鬼报纸,一份巴黎死鬼周报,不多久也会出现多家死鬼夜总会,在那儿人们将奏起音乐[39]。我确信,鬼魂们在巴黎这儿一定比活人们在我们德国还更爱寻欢作乐。至于我自己,如果我知道,人们在巴黎可以这样做鬼魂,我也就再也不怕死了。我只要想方设法,使我死后能够埋葬在拉雪兹神甫公墓[40],午夜十二点到一点之间能够在巴黎闹鬼就行了。这是多么有趣的时刻!我的德国同胞们,在我死后你们要是到巴黎来,深夜在这里看到我的鬼魂,请不用害怕;我不是用可怕的、不幸的德国方式闹鬼,我闹鬼其实是为了我自己消遣娱乐。
正如我在所有的鬼怪故事里读到的,鬼魂通常总是在他埋下金钱的地方出没,因此我想预先在林阴道的某个地方埋下几个苏[41]。到目前为止,我虽然已经在巴黎消耗了不少钱,可是从未埋过钱。
哦,你们这些可怜的法国作家们,你们总该明白了吧,你们的恐怖小说和鬼怪故事对于这个国家来说是完全不合适的,在这里不是根本没有鬼魂,就是有鬼魂也像我们活人一样,喜爱交往,快活开朗。我觉得你们像是一群孩子,脸上戴着假面具,互相追逐,互相吓唬。你们戴的都是些严肃、可怕的面具,但透过面具眼孔看人的还是一双双快乐的孩子的眼睛。我们德国人则相反,有时戴的是亲切友好、富有青春活力的面具,可是从眼睛里往外窥望的却是个白发苍苍的死神。你们是一个秀丽、可爱、明智和活泼的民族,只有美丽、高贵和人道的东西才是你们的艺术涉猎的范围。你们老一辈的作家已经看到了这一点,而你们这些新一辈的作家,最终也将达到这种认识。愿你们放弃写那些恐怖的东西和鬼怪故事!让我们德国人来描绘疯狂、噩梦和鬼神世界的一切恐怖景象吧!德国对于老巫婆,死去的熊皮人,各种性别、宗族的陶俑,尤其是对于像矮小的科尔内里乌斯·内波斯这样的元帅,是一块更有利于繁荣生长的土地。这样的鬼怪只可能在莱茵河彼岸繁荣发展;绝不可能在法国繁荣发展。当我旅行到这里来时,我的鬼怪一直陪伴我到法国边境。在这里他们悲伤地和我告别。因为一看见三色旗[42]各种鬼魂都吓得逃走。——啊!我真想站到斯特拉斯堡大教堂的顶上,手举一面三色旗,这面大旗可以一直伸展到法兰克福。我相信,如果我把这面神圣的旗帜在我亲爱的祖国上空挥舞,同时口念真正的驱除妖魔的咒语,那么老巫婆就会骑上她们的扫帚柄飞逃而去,冰冷的熊皮人又会爬回他们的坟墓,那些陶俑又会倒下变成不值分文的黏土,科尔内里乌斯·内波斯元帅又会回到他原来的地方,于是全部鬼魂的胡闹就此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