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香菱屈受贪夫棒 王道士胡诌妒妇方
第八十回 美香菱屈受贪夫棒 王道士胡诌妒妇方
“屈受贪夫棒”说的是香菱被夏金桂陷害而遭薛蟠殴打;“胡诌妒妇方”说的是宝玉请教老道士有没有医治像夏金桂那种妒忌成疾的药方。回目表明这一回是围绕薛家展开的,宝玉也在为薛家而苦恼。
本回开头是接着上一回展开的。夏金桂已经摸透薛蟠的脾性,并看见薛姨妈善良好对付,又尝试过欺压宝钗,结果知道宝钗不可侵犯,于是采取隔山打牛方法,先集中火力对香菱下手。她先设了个陷阱,把宝钗取的名字“香菱”改成“秋菱”。
一日金桂无事,因和香菱闲谈,问香菱家乡父母。香菱皆答忘记,金桂便不悦,说有意欺瞒了他。回问他“香菱”二字是谁起的名字,香菱便答:“姑娘起的。”金桂冷笑道:“人人都说姑娘通,只这一个名字就不通。”香菱忙笑道:“嗳哟,奶奶不知道,我们姑娘的学问连我们姨老爷时常还夸呢。”金桂听了,将脖项一扭,嘴唇一撇,鼻孔里哧了两声,拍着掌冷笑道:“菱角花谁闻见香来着?若说菱角香了,正经那些香花放在那里?可是不通之极!”香菱道:“不独菱角花,就连荷叶莲蓬,都是有一股清香的。但他那原不是花香可比,若静日静夜或清早半夜细领略了去,那一股香比是花儿都好闻呢。就连菱角、鸡头、苇叶、芦根得了风露,那一股清香,就令人心神爽快的。”金桂道:“依你说,那兰花桂花倒香的不好了?”香菱说到热闹头上,忘了忌讳,便接口道:“兰花桂花的香,又非别花之香可比。”一句未完,金桂的丫鬟名唤宝蟾者,忙指着香菱的脸儿说道:“要死,要死!你怎么真叫起姑娘的名字来!”香菱猛省了,反不好意思,忙陪笑赔罪说:“一时说顺了嘴,奶奶别计较。”金桂笑道:“这有什么,你也太小心了。但只是我想这个‘香’字到底不妥,意思要换一个字,不知你服不服?”香菱忙笑道:“奶奶说那里话,此刻连我一身一体俱属奶奶,何得换一名字反问我服不服,叫我如何当得起。奶奶说那一个字好,就用那一个。”金桂笑道:“你虽说的是,只怕姑娘多心,说‘我起的名字,反不如你?你能来了几日,就驳我的回了。’”香菱笑道:“奶奶有所不知,当日买了我来时,原是老奶奶使唤的,故此姑娘起得名字。后来我自伏侍了爷,就与姑娘无涉了。如今又有了奶奶,益发不与姑娘相干。况且姑娘又是极明白的人,如何恼得这些呢。”金桂道:“既这样说,‘香’字竟不如‘秋’字妥当。菱角菱花皆盛于秋,岂不比‘香’字有来历些。”香菱道:“就依奶奶这样罢了。”自此后遂改了秋字,宝钗亦不在意。
整个看,夏金桂显然是有备而来,提出“香菱”这名字不妥,是设计好的,旁边的打手宝蟾也是专门埋伏的。而香菱话语一派天真,还当作与宝钗对话一样“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掉进陷阱被等候的打手猛击一棍,还以为是自己“一时说顺了嘴”,连自己名字被改了还高高兴兴,她根本不知道后面等着她的是什么结果。夏金桂此招,其意不在香菱而在宝钗,香菱叫什么姓名恐怕夏金桂根本懒得较劲。只是在与宝钗的正面较量中不能得手,甚至“只得屈意附就”,可知她当时败得很狼狈。她自知不是对手却又不甘失败,于是隔山打牛,改掉宝钗起的名字作为报复和泄愤。本段描写的最后一句“宝钗亦不在意”,是非常好的照应。宝钗怎么会“不在意”呢?她应当看穿了夏金桂是在找回上次丢失的脸面,对这种小手段宝钗不予理睬。何况毕竟香菱已经属于夏金桂,她一个小姑子确实不便插手,且宝钗本非好斗之人,哪里愿意同夏金桂之流交手?能忍能让的,她自然忍让。
而夏金桂却是没有底线的。世界上有这号人,把欺压、蹂躏别人当作人生的乐趣。在对待竞争对手方面她与王熙凤属于同类,王熙凤把贾琏身边的人弄得只剩一个平儿,而夏金桂更无底线,除了竞争对手,她连婆婆、小姑子以及其他人都一概不放过。
作品接下来的情节在古代小说中比较常见,就是薛蟠喝着碗里看着锅里,要把夏金桂的陪房宝蟾弄到手,而夏金桂为了除掉香菱就把宝蟾顺手相让,与前面王熙凤借秋桐之手除掉尤二姐异曲同工。稍微不同的是薛蟠比贾琏傻,被利用而恶打香菱。这个情节的文字很像《金瓶梅》而与本书的风格差异明显。而夏金桂栽赃香菱的伎俩又是枕头里抖出纸人儿,与马道婆如出一辙。薛姨妈看不下去出来干涉。
赌气喝骂薛蟠说:“不争气的孽障!骚狗也比你体面些!谁知你三不知的把陪房丫头也摸索上了,叫老婆说嘴霸占了丫头,什么脸出去见人!也不知谁使的法子,也不问青红皂白,好歹就打人。我知道你是个得新弃旧的东西,白辜负了我当日的心。他既不好,你也不许打,我立即叫人牙子来卖了他,你就心净了。”说着,命香菱“收拾了东西跟我来”,一面叫人去,“快叫个人牙子来,多少卖几两银子,拔去肉中刺,眼中钉,大家过太平日子。”薛蟠见母亲动了气,早也低下头了。金桂听了这话,便隔着窗子往外哭道:“你老人家只管卖人,不必说着一个扯着一个的。我们很是那吃醋拈酸容不下人的不成,怎么‘拔出肉中刺,眼中钉’?是谁的钉,谁的刺?但凡多嫌着他,也不肯把我的丫头也收在房里了。”薛姨妈听说,气的身战气咽道:“这是谁家的规矩?婆婆这里说话,媳妇隔着窗子拌嘴。亏你是旧家人家的女儿!满嘴里大呼小喊,说的是些什么!”薛蟠急的跺脚说:“罢哟,罢哟!看人听见笑话。”金桂意谓一不作,二不休,越发发泼喊起来了,说:“我不怕人笑话!你的小老婆治我害我,我倒怕人笑话了!再不然,留下他,就卖了我。谁还不知道你薛家有钱,行动拿钱垫人,又有好亲戚挟制着别人。你不趁早施为,还等什么?嫌我不好,谁叫你们瞎了眼,三求四告的跑了我们家作什么去了!这会子人也来了,金的银的也赔了,略有个眼睛鼻子的也霸占去了,该挤发我了!”一面哭喊,一面滚揉,自己拍打。薛蟠急的说又不好,劝又不好,打又不好,央告又不好,只是出入咳声叹气,抱怨说运气不好。当下薛姨妈早被薛宝钗劝进去了,只命人来卖香菱。宝钗笑道:“咱们家从来只知买人,并不知卖人之说。妈可是气的胡涂了,倘或叫人听见,岂不笑话。哥哥嫂子嫌他不好,留下我使唤,我正也没人使呢。”薛姨妈道:“留着他还是淘气,不如打发了他倒干净。”宝钗笑道:“他跟着我也是一样,横竖不叫他到前头去。从此断绝了他那里,也如卖了一般。”香菱早已跑到薛姨妈跟前痛哭哀求,只不愿出去,情愿跟着姑娘,薛姨妈也只得罢了。
自此以后,香菱果跟随宝钗去了,把前面路径竟一心断绝。虽然如此,终不免对月伤悲,挑灯自叹。本来怯弱,虽在薛蟠房中几年,皆由血分中有病,是以并无胎孕。今复加以气怒伤感,内外折挫不堪,竟酿成干血之症,日渐羸瘦作烧,饮食懒进,请医诊视服药亦不效验。那时金桂又吵闹了数次,气的薛姨妈母女惟暗自垂泪,怨命而已。薛蟠虽曾仗着酒胆挺撞过两三次,持棍欲打,那金桂便递与他身子随意叫打,这里持刀欲杀时,便伸与他脖项。薛蟠也实不能下手,只得乱闹了一阵罢了。如今习惯成自然,反使金桂越发长了威风,薛蟠越发软了气骨。
薛家到底不是贾府,夏金桂对婆婆当面顶撞;而在贾府中,邢夫人是个填房,又遭贾母冷遇,但王熙凤对邢夫人还是毕恭毕敬,不敢有一句重话。依据作品的描写,香菱病得很深,有点像当年的秦可卿,恐怕命不长久,与第5回的判词完全吻合。作品对薛蟠娶亲的描写十足用去一个章回,这既是写薛家,也是造就全书主角宝钗的新背景,对后面宝钗的婚姻以及薛家的走势都至关重要。而我们自然更加关注宝钗的表现。薛家如此鸡飞狗跳,薛姨妈也气糊涂,大叫卖掉香菱,这时候唯有宝钗保持她惯有的冷静。
宝钗笑道:“咱们家从来只知买人,并不知卖人之说。妈可是气的胡涂了,倘或叫人听见,岂不笑话。哥哥嫂子嫌他不好,留下我使唤,我正也没人使呢。”
宝钗又一次成为薛家的顶梁柱。第一,在全家乱成一锅粥的时候,宝钗依然镇定而微笑;第二,其说话依然从容不迫,有条有理;第三,坚决纠正母亲的糊涂,不卖香菱,也堵死了夏金桂的念想;第四,不单是劝慰母亲,而且有应对措施,让香菱跟着自己,这一招别说薛蟠不会反对,连夏金桂也无话可说,家庭的死结轻松解开。这个描写也让我们想起薛蟠遭柳湘莲猛打后要派人去拆了柳湘莲的屋子,薛姨妈则嚷嚷要告诉贾府去抓人,当时也是宝钗压住了火焰,劝母亲千万不可借亲戚权势欺压人,还说哥哥也需要讨点教训。曹雪芹对宝钗的描写前后完全一致,形象鲜明而又稳定。而后面一笔:“那时金桂又吵闹了数次,气的薛姨妈母女惟暗自垂泪,怨命而已。”这里的“薛家母女”只指薛母一人,这是《红楼梦》一贯的行文套路,宝钗怎么会被夏金桂逼得唯有垂泪?本回写薛家的最后文字,说夏金桂又纠聚人来斗纸牌,掷骰子作乐,薛蟠躲到外面去了,“薛家母女总不去理他”。这个写法才符合宝钗、薛姨妈的个性。
薛家闹得如此地覆天翻,尤其是薛蟠结婚娶亲还是住在贾府,非常奇特而不符合中国人的习俗,我们稍加讨论。
薛家虽然在京城中有当铺等不少店面,但就“宅第”而言,似乎一座房子都没有。这个现象非常奇特。如果说刚刚进京的时候,薛姨妈执意不在外面住,是要让薛蟠有姨夫照应着、镇压着,那么一两年以后,尤其是贾政外放后,借居在贾府的理由已经基本消失,薛家应该自立门户搬出去过日子了。
我们有必要讨论一下,薛家为什么不住出去。我想从两个角度来探讨。一个是依据作品情节来讨论,薛家为什么不搬出去。而另一个角度,则与作品的情节关系很少,而是与曹雪芹的家世和心思有关。
作品的描述很有意思的,只有一开始薛蟠想出点子要外出居住,而薛姨妈则使劲坚持要住在贾府,甚至说:“你既如此,你自去挑所宅子去住……我带了你妹子投你姨娘家去,你道好不好?”薛蟠只得罢了。母子分歧如此,但后来薛蟠却未再提要搬出去。是他很适应贾府的氛围,与贾珍、贾琏一伙打得火热而“乐不思蜀”了?还是长了年龄,懂得体贴母亲了?而特别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娶亲也娶进贾府借居的屋子!这样的事情,我们不说整个薛家都该感到别扭,也不说夏金桂这么挑剔的女人怎么肯嫁进借居的屋子来,单单就礼法这一条,就无法越过。亲戚带着未成年儿女在贾府借居是可以的,但亲戚的下一代在主人的屋子里结婚,那就不是借居,而是在这里扎根了。这个做法在宗法上是过不了关的。贾府的宁荣二府中,大家去看看连贾家的宗亲都没一个,怎么可能让外戚在此结婚生子呢?对此莫说贾母、贾赦不会接受,即使王夫人自己也难以同意;更别说薛姨妈没这个脸,薛蟠再糊涂也不肯,最后还有宝钗,她不能让薛家变成无赖。关于这个不算小的问题,没见到其他评论家的解释,我个人觉得它需要有个解释。假如说是曹雪芹疏忽了,然而作品表明他非但没有疏忽,似乎还是故意这么安排的,因为他最后写了贾府的反应:“于是宁荣二宅之人,上上下下,无有不知,无有不叹者。”不过,我虽然思考再三,至今为止还是找不到薛蟠在贾府里面成亲的理由。大家有兴趣可以探索。
对于薛家长期借居贾府,一个普遍说法是因为薛家图谋宝二奶奶的宝座。这个观点也并非全无道理,薛家寄居的时间太长、超长,而他们家那么多店铺开在京城,并非没有另立门户的能力,所以多年住在贾府不走,一定有什么特殊原因。是什么原因呢?政治上托庇算得上一个原因,薛蟠闯祸是随时随地的,与柳湘莲闹事就是案例。但即使不住在贾府一样可以借贾府的光,所以理由并不充分。薛姨妈与王夫人姊妹情深,在一起久了较难分开;或者一时要搬走,贾母年纪大容易伤感,也算理由,但也不充分。真正算得上理由的,确实还是宝钗的婚姻,因为和尚说了,必须嫁有玉石的男人,此事关系宝钗终生,如果找理由的话,这称得上一个很大的理由,可以说服大众。不过,假如就为这婚姻,薛家一大家子人进了贾府就不走了,赖在那里求婚姻,那么贾府的人岂不反感,以至于讨厌?薛家的追求岂非适得其反?我们见过赖在人家里讨债,有成功的,因为把他打发完了主人可以过清静日子。但我们没见过赖在人家里求婚有成功的,因为娶进这样的媳妇可能终生不得安宁。何况宝钗与宝玉的缘分在听到“什么金石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的时候就断了。宝钗是什么人?她蠢到那种程度,竟然不懂得赖在人家里是讨嫌的?从另一方面说,贾母又是什么人?如果薛家待在贾府就为金石姻缘,贾母会看不出?而一旦看穿,她会那么好对付?她还同薛姨妈、宝钗那么亲热?这么一分析,大家是不是觉得,说薛家住在贾府就是为了宝二奶奶的宝座,也比较牵强?也不是那么可取?好了,分析到这里,我们真有点山穷水尽疑无路的感受。那么,能不能另辟途径呢?
我们换一个角度,不依据作品的情节,而是从曹雪芹的家世和创作思路出发,看看能不能找到一点理由,来说明薛家为什么住在贾府不走。
薛家长年居住在贾府,这种现象在古代的社会生活中很难找到案例,而曹雪芹偏偏就这么写。想来,曹雪芹或是粗心大意闹错了。在找不到其他解释的情况下,我们环顾左右,却发现有类似的情况:自己有家,完完整整的家,老婆孩子都有,也有能力另立门户,但就是一直依附于主人家。这是谁家呢?——是曹家,曹雪芹的祖上,就是这么过来的。我们知道,曹家是包衣人,满族旗下汉人归属者,其最早的属性是俘虏、奴隶,后来渐渐成为家仆,甚至亲信。曹雪芹的先人,如其父亲曹頫、伯父曹颙、祖父曹寅,都是自幼在内务府当差行走,在内务府成长,即使他们外放到金陵,他们的隶属关系还是在内务府门下,他们的“户籍”也依然是内务府管属的正白旗包衣人。用我们比较熟悉的“族谱”来表示,曹家依旧、并永远是皇族的奴隶。就居住问题而言,曹家尽管在北京自己买了宅院,但我们不清楚他家在北京如何居住,因为康熙说眼看着曹颙长大,而雍正说曹頫“你们向来混账惯了”,则雍正对曹頫的童年、少年情况也较了解,可以想见曹颙曹頫依然是自幼在内务府行走,这是他们作为包衣人的法定使命,也是皇帝、皇子之所以看得见他们的原因。据史景迁的研究,曹寅在五岁时随父亲曹玺赴江宁,十四五岁回京城到内务府当差。至于曹颙、曹頫的童年没有史料记载,但按照常理他们一旦懂事就必须在内务府当差。由此大致可以得出结论:曹雪芹的祖辈、父辈自童年起就经常居住在内务府,行走在皇帝和皇子的身边,虽然曹家在北京有房屋,却是有家难回。曹家这种与寻常人家不同的状况,倒是与薛家类似的。
我们举出曹家非同寻常的生活状况,还只能说明薛家长期居住在贾府,至少在曹雪芹的人生视野中是有所本的,我们还没有证明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安排薛家。这个问题等会儿再说。
我们还要探讨一下曹家另一个状况,也可以为薛家所本。我们在说到曹家历史,以及曹雪芹的姑父老平郡王替曹家报复继任织造官绥赫德的时候,我们强调过:曹家的主要房产在扬州,在江宁曹家没有房产,举家居住在织造府府邸之中,曹寅的几次接驾也是在织造府中。这是曹家除了居住在北京皇宫之中以外,在江宁也不是住自家房屋,属于借居状况。曹家在北京几代人,在江宁又是三四代,但是曹家硬是没有安安稳稳居住在属于自家私产的房屋之中,而始终处于寄居、借居的状况。中国之大无奇不有,但像曹家这种居住状况,这种有家难回、无家可归,更是古今中外特殊中的特殊、稀罕中的稀罕。曹雪芹这样的性情中人,面对曹家这种奇特的寄居历史,他这一辈子,真不知要如何感慨,如何排遣!而写入《红楼梦》,是最大的排遣。
在叹息之余,我们还要清醒一下:我们只是找到了薛家寄居贾府的现实版本,我们还没能说明曹雪芹凭什么这样写薛家。凭什么这样写呢?当我们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通常我们是站在“现实主义”的立场,并且也是以“现实主义”来要求曹雪芹和《红楼梦》的。其实我们前面所提出的许多问题都是基于这样的前提。但是我们无法找到符合“现实”的答案。现在我们被逼到了绝路上,被曹雪芹和《红楼梦》逼的,也是被我们自己的“现实主义”逼的。无路可走了,我们可不可以开辟一条别的路?一条“现实主义”以外的道路来探索《红楼梦》?说到这里,我们首先退一步看看,《红楼梦》到底是不是“现实主义”作品?或者说它是很纯粹的“现实主义”作品吗?这么一问,我们回想起来,《红楼梦》从一开始就不是“现实主义”作品,它的头部就是“浪漫主义”或“魔幻主义”,贯穿作品始终的“金玉姻缘”“木石姻缘”,都是“非现实主义”的。而且曹雪芹老人家写作的时候,“现实主义”理论还没出世。因而我们如果以“现实主义”来解释作品,本身就是缘木求鱼。跳出“现实主义”的樊笼,跳出任何“主义”的大樊笼再来寻找答案,可能就有了。
曹家几代人都有家难回,再加上我们一直说的曹雪芹自己可能有多年的寄居史。也就是,几代人,几十上百年,曹家几乎都没有生活在我们所理解的“家”中,曹家人始终没有享受“家”带来的安全、私密、温馨,这是哪怕再穷苦的人家都享受到的、家庭的基本的、长久的滋味。骂人话中最刻薄、最刺激神经的一个词是“丧家犬”,而曹雪芹自幼就处于这种处境之中。我们不难想象这样的家史和亲身经历是如何刺激、忧扰着曹雪芹,他这一辈子可能都在想着如何排遣、往哪里排遣这股难言的抑郁之气。古代中国的文人往往是以诗词来排遣这种心底深处的、难言的情绪的,我们不知道曹雪芹是否写过这类的诗词,不过,我们看到了小说《红楼梦》,看到了《红楼梦》中多得出奇的寄居人物,还看到了薛家这种离奇的阖家寄居甚至在别人家里娶妻结婚。对薛家这种违反宗族制度和人文习俗的行为我们找不到正常的、有说服力的解释,那么我们可不可以就接受一种非正常的、不那么有说服力的“解释”:曹雪芹就是要反映一种奇特的、扭曲的、无法置信的家庭生活,就如他们曹家的那种有家难回、无家可归!
最后说几句薛家的香菱。香菱的状况不幸被宝玉言中,她受尽折磨之后总算被宝钗收留,但她的生活已经彻底毁了,那个单纯的、可爱的、言语活泼、行动有如春鸟的香菱,已经死了,余下的是“酿成干血之症,日渐羸瘦作烧,饮食懒进,请医诊视服药亦不效验”的躺在床上的香菱,其身子的状况很像当年的秦可卿,但其内心的状况却近乎尤二姐,正如一朵绚丽的鲜花零落后快速枯萎。香菱写过诗词,有诗人的情怀与敏悟,现在现实又让她添加了诗人的忧伤。她“跟随宝钗去了,把前面路径竟一心断绝。虽然如此,终不免对月伤悲,挑灯自叹”。香菱认识的人不多,能对她说心里话的人这世界上没几个,她“对月伤悲,挑灯自叹”的时候,宝玉的身影一定会浮现出来。宝玉是第一个“吹哨人”,只有亲近的人才会“吹哨”;宝玉那句“但只我听这话不知怎么倒替你耽心虑后呢”,难免时时在香菱耳边响起!当日听了这“哨音”,香菱勃然变色,抽身而去。这以后,她还自以为得计,认为怪不得宝钗远着宝玉、黛玉气恼宝玉,她从此再也不见宝玉。现在香菱懂得了,知我者,宝玉也!但是,思维不同,规范不一,阴差阳错,无法挽回。这,就是悲剧;这,才叫《红楼梦》。
本回的第二个情节,是宝玉进庙还愿,也就是回目所书的“王道士胡诌妒妇方”。贾母叫宝玉去还愿,庙里当家的王道士被称作“王一贴”,言他的膏药灵验,只一贴百病皆除。宝玉于是同王道士聊天。
宝玉道:“我不信一张膏药就治这些病。我且问你,倒有一种病可也贴的好么?”王一贴道:“百病千灾,无不立效。若不见效,哥儿只管揪着胡子打我这老脸,拆我这庙何如?只说出病源来。”宝玉笑道:“你猜,若你猜的着,便贴的好了。”王一贴听了,寻思一会,笑道:“这倒难猜,只怕膏药有些不灵了。”宝玉命李贵等:“你们且出去散散。这屋里人多,越发蒸臭了。”李贵等听说,且都出去自便,只留下茗烟一人。这茗烟手内点着一枝梦甜香,宝玉命他坐在身旁,却倚在他身上。王一贴心有所动,便笑嘻嘻走近前来,悄悄的说道:“我可猜着了。想是哥儿如今有了房中的事情,要滋助的药,可是不是?”话犹未完,茗烟先喝道:“该死,打嘴!”宝玉犹未解,忙问:“他说什么?”茗烟道:“信他胡说。”唬的王一贴不敢再问,只说:“哥儿明说了罢。”宝玉道:“我问你,可有贴女人的妒病方子没有?”王一贴听说,拍手笑道:“这可罢了。不但说没有方子,就是听也没有听见过。”宝玉笑道:“这样还算不得什么。”王一贴又忙道:“贴妒的膏药倒没经过,倒有一种汤药或者可医,只是慢些儿,不能立竿见影的效验。”宝玉道:“什么汤药,怎么吃法?”王一贴道:“这叫作‘疗妒汤’:用极好的秋梨一个,二钱冰糖,一钱陈皮,水三碗,梨熟为度,每日清早吃这么一个梨,吃来吃去就好了。”宝玉道:“这也不值什么,只怕未必见效。”王一贴道:“一剂不效吃十剂,今日不效明日再吃,今年不效吃到明年。横竖这三味药都是润肺开胃不伤人的,甜丝丝的,又止咳嗽,又好吃。吃过一百岁,人横竖是要死的,死了还妒什么!那时就见效了。”说着,宝玉茗烟都大笑不止,骂“油嘴的牛头”。王一贴笑道:“不过是闲着解午盹罢了,有什么关系。说笑了你们就值钱。实告你们说,连膏药也是假的。我有真药,我还吃了作神仙呢。有真的,跑到这里来混?”正说着,吉时已到,请宝玉出去焚化钱粮散福。功课完毕,方进城回家。(https://www.daowen.com)
作品已经连续好几个章回,都是紧张而又压抑的,曹雪芹大约是想调节一下气氛,来了这么一个开心段子。但细察,整个描写却十分细腻,还颇具艺术性。前面王道士胡吹了一通,说他的膏药包治百病,于是宝玉开始犯傻,想到了医治妇女的妒忌病。这个开头就极好,只有宝玉这样的痴人才会想到治疗“妒妇病”,完全符合宝玉的性格;同时,宝玉动起此念想,可见他对薛家事务关切之深,对夏金桂这个刚刚从“女孩子”变成“少妇”的女人百思不得其解,还见出他对宝钗的担忧与关怀,对香菱、薛蟠的可怜,尽管他不久前刚遭到香菱的抢白与断交。然而,宝玉自己也知道这念头过于荒唐,所以他叫李贵等人都出去,只留下茗烟一人,这是“防扩散”措施。这里反映出宝玉傻中有慧,粗中有细,自以为聪明而到底是痴儿,很有趣。虽然摆布停当,宝玉到底还是不好意思出口,于是叫王道士猜他要治什么病。这又是迹近无赖,但这正是他的身份所允许,刻画出宝玉到底是个公子哥儿。王道士见宝玉如此小心忌讳,不由得猜到春药上头去。于是宝玉只能明说:“我问你,可有贴女人的妒病方子没有?”王一贴听说,拍手笑道:“这可罢了。不但说没有方子,就是听也没有听见过。”就此一笔,刻画出一个有良心有底线的道士形象。本来像宝玉这么个傻子,完全可以哄骗的,弄不好还是一笔不小的钱财,但王道士却坦承根本没有这方子。可惜宝玉这呆子不懂人家的诚心,反说王道士不够高明。王道士非但不生气,也不丢手走开,他反而好心好气说了一个秋梨冰糖陈皮方,哪想到宝玉却信以为真,还说“只怕未必见效”。面对这样实心的主儿,王道士服了,于是饶有风趣地兜了个大圈子,告诉宝玉那纯粹是玩笑。整个来看,王道士还是比较真诚的,尤其十分风趣、可亲,给人印象很好。这是曹雪芹笔下又一位男性出家人,与他笔下的女性出家人形成强烈的反差,这也成为《红楼梦》一个鲜明的“现象”。
我们应该想到,写宝玉求药方不单单是写宝玉,宝玉原本就是在代替夏金桂求药;由于妒忌病无药可救,也就表明夏金桂无可救药,那么,薛家的烦恼也就无可穷尽。所以写宝玉这一笔是这两回的一个自然延伸,在艺术上是完整的。
顺便说一下,“疗妒汤”并非曹雪芹纯粹的笑谈,而是有着沉重的历史积淀。早在《山海经》中就记载鸧鶊(即黄鹂)能疗妒,《南史》中记载梁武帝曾以鸧鶊做成疗妒羹给自己的皇后吃。明末清初著名文人傅山著《傅青主女科》中有“解妒饮”药方,明清时期有不少小说戏剧反映疗妒题材,更有戏曲就名《疗妒羹》。贾宝玉和王道士在笑谈,曹雪芹却不是的,他在写沉重的历史和现实。
本回最后一个情节,也是前八十回最后的笔墨,写的是迎春回娘家诉苦。
那时迎春已来家好半日,孙家的婆娘媳妇等人已待过晚饭,打发回家去了。迎春方哭哭啼啼的在王夫人房中诉委曲,说孙绍祖“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略劝过两三次,便骂我是‘醋汁子老婆拧出来的’。又说老爷曾收着他五千银子,不该使了他的。如今他来要了两三次不得,他便指着我的脸说道:‘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卖给我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当日有你爷爷在时,希图上我们的富贵,赶着相与的。论理我和你父亲是一辈,如今强压我的头,卖了一辈。又不该作了这门亲,倒没的叫人看着赶势利似的。’”一行说,一行哭的呜呜咽咽,连王夫人并众姊妹无不落泪。王夫人只得用言语解劝说:“已是遇见了这不晓事的人,可怎么样呢。想当日你叔叔也曾劝过大老爷,不叫作这门亲的。大老爷执意不听,一心情愿,到底作不好了。我的儿,这也是你的命。”迎春哭道:“我不信我的命就这么不好!从小儿没了娘,幸而过婶子这边过了几年心净日子,如今偏又是这么个结果!”王夫人一面劝解,一面问他随意要在那里安歇。迎春道:“乍乍的离了姊妹们,只是眠思梦想。二则还记挂着我的屋子,还得在园里旧房子里住得三五天,死也甘心了。不知下次还可能得住不得住了呢!”王夫人忙劝道:“快休乱说。不过年轻的夫妻们,闲牙斗齿,亦是万万人之常事,何必说这丧话。”仍命人忙忙的收拾紫菱洲房屋,命姊妹们陪伴着解释,又吩咐宝玉:“不许在老太太跟前走漏一些风声,倘或老太太知道了这些事,都是你说的。”宝玉唯唯的听命。迎春是夕仍在旧馆安歇。众姊妹等更加亲热异常。一连住了三日,才往邢夫人那边去。先辞过贾母及王夫人,然后与众姊妹分别,更皆悲伤不舍。还是王夫人薛姨妈等安慰劝释,方止住了过那边去。又在邢夫人处住了两日,就有孙绍祖的人来接去。迎春虽不愿去,无奈惧孙绍祖之恶,只得勉强忍情作辞了。邢夫人本不在意,也不问其夫妻和睦,家务烦难,只面情塞责而已。终不知端的,且听下回分解。
早在第1回我们就说了,贾府四位小姐元春、迎春、探春、惜春的名字暗含“原应叹息”之意。现在四人中第一位走向“叹息”的是迎春,这位小姐在作品中的笔墨其实很少,直到第73回才刚刚把她的性格交代出来,或者说读者刚刚认清迎春的面目,之后也没再写她,现在仅仅相隔几回,她的厄运已然降临,情节发展之快出乎人们意料。本回的描写令我们有点陌生,因为之前我们没见过迎春与王夫人有过什么交流和对话,到今日忽然见到侄女与婶娘如此亲密,我们多少有些意外,不得不说前文缺乏应有的铺垫。而现在这样的写法也明显映衬出王夫人与邢夫人的矛盾:我们看到不是两位夫人一起迎接迎春,而是迎春单独见王夫人,向王夫人哭诉;尽管邢夫人不是亲生母亲,毕竟迎春不对母亲而对婶娘哭诉,显得邢夫人失责,而王夫人则多少有点越俎代庖。对比一下,在林黛玉来到贾府的时候邢夫人一样显出舅母的面貌。时过境迁,现在的贾府,现在的长房与二房,与当年大不一样了。这是曹雪芹最后笔墨的意义。
而迎春的性格却与第73回中展现的略有不同,那时她很是听天由命任凭摆布,现在她却喊出:“我不信我的命就这么不好!”我们暂且看不到她将如何与命运抗争,而她同时又说:“还得在园里旧房子里住得三五天,死也甘心了。”如果真像孙绍祖所说贾赦是卖女抵债,那么孙绍祖就会无法无天,而贾赦则忍气吞声,迎春真无日子可过。至于王夫人以及姐妹们,除了给几句安慰话,她们真的无能为力。迎春的前景非常堪忧。
孙绍祖这个人物,曹雪芹是厌恶到极点,于是运用他作者的特权——封杀,绝对不让孙绍祖登场出面,就像对待贾雨村那样。孙绍祖第一次登贾府之门,作者做了交代,甚至写了宝玉与其相见,但也仅仅叙述一句,不作描写。其后的婚礼等也是一笔不写,婚后状况则只让迎春转述,我怀疑曹雪芹在后文也不会让孙绍祖露面。这是曹雪芹一贯的手法。相比较,夏金桂却被允许出场而且镜头很大,可见曹雪芹对孙绍祖的厌恶更甚。确实,在孙绍祖面前,连薛蟠都成了“好男人”。“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对迎春这么个老实人,别说体恤,动不动就指着鼻子骂,甚至要“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而薛蟠为一个宝蟾还要去哀求夏金桂,得手了还要感激不尽;对夏金桂也还客气甚至惧怕。两相比较孙绍祖几乎就是个魔头。似乎曹雪芹不仅把贾府与薛家两家、两桩婚姻存心对比,还将薛蟠与孙绍祖进行着对比,显出“山外有山,恶外有恶”,为此这两回是将两桩婚姻安排在接近的时间,并且进行交叉描写。透过作品的结构与内容,我们可以看见曹雪芹的心思。
至于孙绍祖为什么是如此德性,作品并未展开描述,不过有一点是透露了:孙绍祖对贾府有刻骨之恨。至少两方面,一方面是贾赦借债不还,另一方面则是几辈子的积怨。贾政也“深恶孙家,虽是世交,当年不过是彼祖希慕荣宁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并非诗礼名族之裔”。在贾政眼里,孙家上祖就是势利之徒,遇事才拜倒在贾府门下;但是在孙绍祖心头,“当日有你爷爷在时,希图上我们的富贵,赶着相与的。论理我和你父亲是一辈,如今强压我的头,卖了一辈。又不该作了这门亲,倒没的叫人看着赶势利似的”。两家对当年结交的看法尖锐对立,我们自然相信贾政说的为实。
本回最后,也是前八十回的最后,我们探讨一个现象:在描写夏金桂的时候,不知是有意还是无心,作品描写的调子有点类似《金瓶梅》,就连夏金桂这名字也与潘金莲有点相似。这让我想到,文学、文化,再怎么变化,怎么升华,怎么突飞猛进,终究离不开它的土地。曹雪芹够伟大了,他的《红楼梦》与其他古典名著确实不可同日而语,但毕竟他本人是中国文化哺育的,《红楼梦》只能是中国文学的结晶。所以要比较贴切地了解曹雪芹,还是要对中国的历史文化有一定修养,要读懂《红楼梦》,还是要有四书五经、史记汉书、唐诗宋词的积累。当然,要在更广阔的世界中评价《红楼梦》,那就需要世界文学和文化的营养,至少是全世界小说名著的广泛阅读。
曹雪芹的八十回我们讲完了。我们这八十回作品鉴赏与所有别的鉴赏书籍的最大区别是始终把作者曹雪芹绕在里面。从第1回开始,直到这第80回,我们仍然从薛家寄居在贾府娶亲这一奇特现象,追根溯源,判断与曹家历史和曹雪芹个人经历有关。我们这样的鉴赏,在文学理论中属于“作家创作过程”或者“作家创作心理”探索。我以为这在《红楼梦》鉴赏中特别需要。原因一,《红楼梦》太美了,又太高雅了,在已经成为术语的“四大名著”,或者再加上《金瓶梅》的五大古典名著中,它高出其他几部名著很远,的的确确一骑绝尘;并且,它还有宏大的皇家气派,有十分细腻真切的、其他作品所没有的皇室描写。这样的气格和派头令无数读者、包括研究者目眩神迷、难以思议。如果说别的小说我们即使不了解作者照样可以鉴赏,那么对《红楼梦》我们如果不了解作者,就很难消化。所以要揭开这个谜底——《红楼梦》到底是凭什么写出来的?就必须要“找到”这位作家,要“见到”、见识这位作家,甚至要“跟踪”、要“窥视”他。原因二,偏偏,作者曹雪芹连“神龙见首不见尾”都称不上,现有他的资料全部是间接的,而且少得可怜,这就造成《红楼梦》研究的巨大困难。还好,文艺创作理论告诉我们,任何一个作家,哪怕他故意要“隐身”,他依然会在作品中暴露他的点点滴滴甚至方方面面,而这点点滴滴或方方面面都由同样的基因构成,假如我们能够把它们有机、合理地整合起来,那么我们可以看到作者的种种心态,甚至可以看见作者的内心深处。我们可以从《红楼梦》中某种程度地“还原”作者,让读者对曹雪芹有所了解。原因三,确确实实,我们看到《红楼梦》中不时会出现曹雪芹本人和曹家影影绰绰的投影,有些地方投影还相当浓郁。这不仅是我们还原曹雪芹的“现实基础”,是我们的入手之处,也是我萌生发掘、打捞念头的主要诱饵。说实话,如果不是作品中时时闪现的影子,我不会有“发现曹雪芹”的初心。原因之四,《红楼梦》或者叫《石头记》的早期抄本中有大量的脂批,其实是最早的还原工作,披露了一些作者的创作和修改过程,以及作者家族状况与作品内容的吻合之处;不过脂批还没有揭示出作者的家族是曹家,对作者的姓名也只披露一个“雪芹”;是现代红学家胡适、俞平伯、周汝昌等前辈的研究,确认作者是曹雪芹,并挖出曹家的大量史料。所以我从作品内容中观照曹雪芹,又以曹雪芹的家世、经历来解释作品,实际上是步前人的后尘,只不过我们有意识地在整部作品的鉴赏中始终这样坚持、这样实践。
我之所以做这个说明,因为一直有读者反响强烈,而其中又判然有别:一派说不能捕风作影,破坏曹雪芹的形象和名誉;另一派则说我这样的鉴赏独辟蹊径,见所未见,获益匪浅。现在大家知道,这样鉴赏并不是我的发明,早在曹雪芹写作过程中,脂砚斋们就这么做了。
大家公认的曹雪芹原作我们已经鉴赏完了,万分惋惜之后,怎么办?我认为我们必须接受事实,就像我们在生活中总会遇到不如意一样。现在,让我们静下心来讨论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几乎所有人都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写得不如前八十回,我也基本同意,续作的总体艺术水准不如原作。不过我不赞同说后四十回的情节写得不好,相反,我认为情节已经写得相当好,已经达到真假难辨的程度。但是,《红楼梦》这部小说不是以情节见长的,它是以卓越的艺术性见长,以对人性、对人生、对生活的深刻性见长,以人物塑造的完美性见长。在这些方面续作确实不如原作。不过,我们不能因此而责备续作者水平不够,不能这么判断,因为前提条件不一样。续作者接着别人的作品写,能达到这个水准已属万难。即使是曹雪芹去续写别人的作品,也肯定大大不如《红楼梦》。曹雪芹自己为什么没有完成整部作品?恐怕也是后面的写作和修改太困难了,等会儿我们在第二个问题中再讨论。我们先看看事实,我国古代鸿篇巨制的长篇小说,都未能始终保持高水准。四大名著都存在这个现象,《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的后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都远远不如前面的水准,在读者看来都很不理想,现在加上《红楼梦》的未完成,形成四大名著后不如前的“普遍现象”。既然我国古典名著都有这“普遍现象”,那么必然有其深刻的原因。什么原因?再讨论下去就超出我们这本书的范畴了,我在这里只是指出这个现象,有志者可以去研究。我们关心的是《红楼梦》,我想说的是,与其他几部经典相比较,《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比前八十回水平下降的幅度要小一些,所以是不幸中的万幸,我们要深深感谢续作者(不管是高鹗或其他人),而不是去责备他,更不该把他当罪人看待。没有续作,《红楼梦》真不知命运如何,它很可能夭折了,消失了,我们很可能无从享受如此高级的艺术圣典。所以我对续作者一直怀着感恩之情。我认为,续作是一个开放的学术课题,属于重要的不可多得的小说艺术完美性的研究课题,而不是一个“正确与否”的带有政治色彩的问题。
同样的,“脂批”也是这样属性的课题。持续百年地,对续作进行批判甚至声讨,对“脂批”一味感激赞美,是一种不正常的学术倾向。我认为“脂批”固然功不可没,但或许它也有“罪”,它一方面帮助了曹雪芹,另一方面它可能过多地干涉了曹雪芹,干扰了曹雪芹创作的一贯性和连续性,滞延了曹雪芹的创作进程,给曹雪芹的创作和修改添加了麻烦,对《红楼梦》最终未能完成负有一定的责任。最典型的就是对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干涉,它强烈要求曹雪芹删除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结果“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有可能,曹雪芹保留原有情节《红楼梦》会更加完美,删除这“四五页”,一则造成秦可卿形象的空洞干瘪,令其完全失去正钗第六位应有的风姿。另一方面,这一改动让曹雪芹付出大量的精力去修改前后文以便与之相适。但最终的结果是,秦可卿的形象遭到严重损毁,文本也前后龃龉。
第二个问题:曹雪芹到底写完没有?为什么各个抄本只到八十回?这个问题红学界已经讨论了整整一百年,但似乎越讨论越糊涂了,目前为止没有结论。这个问题其实应该分两个层次来讨论:一,曹雪芹写完没有?二,如果写完了,为什么所有的抄本只到八十回?
我们先讨论问题的第一层。历来绝大多数研究者认为《红楼梦》是写完的,而他们最主要的证据是脂批。不过,脂批实际上没有透露过八十回以后的比较完整的情节,而是只有点点滴滴、浮光掠影的提点。其中被认为最有力的证据如“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狱神庙慰宝玉”,被认为是指贾府落败后宝玉的生活,而“警幻情榜”,则被认为是全书结尾的内容。许多研究者认为,这些“内容”都出现了,那么意味着作品是写完的。其实,这样的推论是不够严谨的。写过小说的,哪怕写过文章的人都知道,写作前往往会列个提纲,有的提纲标题下还会标上内容大意;而小说家更有个习惯,灵感上来时立即笔录下来,而这所录的内容可能在小说的很后面,甚至是结尾部分。所以,即使曹雪芹有“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狱神庙慰宝玉”“警幻情榜”这类文字,未必等同整部小说写完的确切证明。其实研究者也明白这道理,只是“追求完成”的心太切,就不管其他的,甚至反面的可能性,只朝着一个目标去做出判断。我们这么说当然不能证明“没有写完”,而是证明“可能没写完”。我本人的观点是:“很可能没写完,至少没修改定稿”。因为据我反反复复地阅读,我看到许多矛盾之处,这些我们在本书中都讲了,比如秦可卿的判词与内容完全相反,比如凤姐的女儿怎么十来年没长大,比如在第21回中写,是父母替多混虫娶的多姑娘,到77回写成是赖家的把家里女子配给多混虫的,而且多混虫、多姑娘突然成了晴雯的哥嫂,等等,都证明即使前八十回也还处于修改之中。其次,脂批有那么多条,就是没有一条明确地说,整部小说已经写完。所以我的判断是:曹雪芹很可能还没写完,肯定还没有定稿。
现在我们讨论第二层:为什么原作只留下八十回。这里又要分两个话题,一个是留下的,另一个是“迷失”的。先说留下的,为什么是八十回,而不是八十一回、八十三回,或者七十五回、七十六回?这个答案比较简单,这同装订有关,曹雪芹的原稿自然有一定的装订,可能十回或二十回装订为一册,保存下来的是整册的,所以是八十回。下一个话题就很困难:“迷失”的究竟有多少回?是怎么会“迷失”的?先说说“迷失”一词,这个词很妙,它来自脂批:“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这句话有头有尾、来龙去脉、年岁季度、批注人名号,都很清楚,属于脂批中值得采信的批语,因而所有的研究者都对它极其珍视,坚信不疑,成为判断《红楼梦》有没有八十回以后内容的最重要证据。但是,该批语的关键词却用了一个意思再模糊不过的“迷失”。“迷失”一词,比书画类弄丢了最常用的“佚失”,以及“散失”“丢失”“遗失”都含糊,意思就是莫名奇妙地没了。于是研究者都把《红楼梦》八十回以后缺失的原因算到“借阅者”“迷失”的头上。当然这有可能,不过,今天,我们却要探讨一下,可不可能,“迷失”未必是八十回以后没有任何稿子保存下来的主要原因。
我们先探讨“迷失”最大能造成什么损害。历来的观点是:“借阅者”把曹雪芹的原稿借走,然后被他们“迷失”,造成《红楼梦》原作只剩下八十回的遗憾结局。可是我们想想,曹雪芹写的那么辛苦,花了至少十年,并反复修改,他手中的原稿理当不止一份,应当有原始稿,初次修改稿、二次修改稿、定稿,乃至更多。小说第1回中就明写“增删五次”,脂批也谈到过反复修改的情况。因而即使“借阅者”借走的是最后一稿的八十回以后部分,是誊清稿,那么曹雪芹也应该存有初稿、修改稿,他可以在此基础上补写。他不至于把未誊清的稿子扔掉吧?作为比生命还宝贵的原稿,他无论如何也会保留着,以防万一,曹雪芹不是个那么粗心大意的人。何况,前八十回完完整整存在,被借走的,仅“五六稿”,我理解这“五六稿”,是五六个章回,这点篇什丢失了,曹雪芹在原稿的基础上再重写,难度不是那么大。即使他来不及、或伤心得无力补写,那么未誊清的修改稿、底稿还在,脂砚斋等人可以代为整理、誊清。所以,“迷失”不是八十回以后作品空缺的根本原因。我要说的是,没有写完的结局是一系列原因叠加造成的,不单单是原稿“迷失”。我认为,曹雪芹没有写完全部内容,至少没有修改完,或许是他自己的健康原因,或许是儿子生病的原因,或许是别的原因,令他的写作、修改工作很难进行,再加上稿子“迷失”的打击,可能让曹雪芹产生“天意如此”的念头,从而彻底摧毁了他的写作意志,甚至摧毁了他的生命。这是一种猜想,一种从客观方面所做的猜想。
我还想说出我的另一个猜想,从曹雪芹主观原因方面去猜想,供大家参考。我们知道,曹雪芹的心志非常高,在第1回中他就说了,要写出一部让人耳目一新的作品。而且他确实具备这份才气和艺术功力,还具备他人难以具备的人生经历和奇特的家世,形成非常难得的创作素材,从作品前八十回看确实足以感天地泣鬼神。那么,以曹雪芹的性格,他对后面的内容要求一定是更高,决不允许前高后低,决不允许后面的水平出现下降。然而,我们来看看他后面要干些什么。最后十来回,尤其是第74回以后,大观园开始走向荒废,接着就是贾府走向毁灭,十二金钗以及她们所围绕的月亮贾宝玉,都要走向死亡或其他悲惨结局。换句话说,这后面作为作者的曹雪芹,将充当“刽子手”的身份,对自己笔下那么多心爱的人物,痛下杀手,赶尽杀绝!这,对于一位作家,尤其是像曹雪芹这种敏感而富有同情心的作家,绝对不是一桩简单的事。对自己作品人物痛下杀手而又留下写作感想的法国作家福楼拜先生说过,在写包法利夫人服毒自杀的过程中,感觉自己“满嘴砒霜的味道”,仿佛中了毒。我们很难想象福楼拜这段时间怎么吃得下饭睡得着觉。福楼拜之所以有这样的生理反应,因为他是根据真人真事创作的,这与虚构的作品写起来感受大不相同。而《包法利夫人》的创作过程只有四年,不能想象,写了十年《红楼梦》的曹雪芹要对自己一手哺育长大的笔下人物赶尽杀绝,他的痛苦足以摧残他的健康。现在我们读另一段脂批:“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这段脂批写的十分明确:“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曹雪芹是哭死的,不是死于其他原因!福楼拜写包法利夫人一人自杀,就已经“满嘴砒霜的味道”,写三个、五个,会是什么结果?俄罗斯大作家托尔斯泰如果不单让安娜自杀、沃伦斯基自我流放,还要让卡列宁、列文和吉提等所有人物一律或死或悲,恐怕托尔斯泰自己的健康也要大受影响。而曹雪芹笔下的十二钗等人,都是“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应该都是他的堂姐妹表姐妹,以及与他感情深厚的情人、朋友以及丫鬟,要把他们一个个全部推下深渊,曹雪芹真是情何以堪!所以曹雪芹一边写一边哭,一边哭一边写,最终“为泪尽而逝”,但还是“书未成”!所以曹雪芹是至少没修改完,实际上很可能没写完,他就泪尽而仙逝了。细细体味脂批“书未成”三字,应该还没达到内容写完、进而修改的阶段,我理解是至少还有若干回没有完成,更没有全书修改定稿。至于脂批中出现的“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狱神庙慰宝玉”“警幻情榜”等,可能只是曹雪芹列出的标题、提纲或提要,而不是这些内容都已经写好。
下面还有一个悬案是免不了的:曹雪芹虽然逝世,他的稿子哪里去了呢?脂砚斋、畸笏叟等亲友,如此热爱《红楼梦》,他们中间合该有人挺身而出保护曹雪芹的原稿吧?为什么八十回以后的稿子统统不见踪影了呢?曹雪芹的草稿、修改稿到底去哪了?有谁,能让曹雪芹所有稿件统统消失?
我有一个大胆的猜想:会不会,是曹雪芹眼见无法完成全书,无奈之下,他做出一个让后人遗憾的举动——他亲手毁掉自己手中的所有稿件。不能完璧归赵,不如破釜沉舟!会不会,是他亲手将所有稿件付之一炬?曹雪芹是个完美主义者,曹雪芹又是个性格倔犟的人,友人敦敏说他:“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司业青钱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可见,曹雪芹是个狂傲不拘之人。像他这样的人,做出“不能生毋宁死”的举动绝不奇怪,他觉得留下一部残缺不全的稿子,还不如付之一炬,宁缺毋滥,有这可能。当然他不是轻易做出这个决定的,但《红楼梦》写到后来越来越难,除了前面说到的把所有人物都推下悬崖的痛苦之外,他的身子已经越来越差,眼泪即将流尽,继续写作和修改都极其困难。作品太长、头绪太多、内部的纠葛太繁复,牵一发而动全身,以至于很难修改。改着改着,也有越改越乱的(比如秦可卿),随着身体每况愈下难以支持,此时,老天又不作美,他四十来岁才得到的宝贝儿子不幸夭折,令曹雪芹彻底绝望。他在临死之前,将另一个宝贝儿子——《红楼梦》一起毁掉了,他不愿意把一个半成品留在人间。至于前八十回,由于早已流入亲友手中,从现存各个脂批本看,许多文字都不一样,可见出自不同原稿的抄本,因而它们得以留存。
为了让大家了解一下古代小说原稿的保存、流传情况,我们介绍一下《聊斋志异》原稿,它是我国古典小说中唯一保存下来的原稿。蒲松龄也是清代人物,早于曹雪芹大约七八十年,《聊斋志异》成书于康熙十八年,即1679年,但因没有刊刻印刷的资金,蒲松龄只能把手稿珍藏在家。该书刊刻面世是1766年,距离完稿已经八九十年,蒲松龄本人逝世也已经半个世纪。蒲松龄非常珍视自己的手稿,轻易不示人,至亲好友要借阅,他也恪守一条规矩:不借全稿。他还立下遗训:身后永远由长子长孙一门传存。1863年山东暴发农民起义,蒲松龄八世孙为避战火,携带手稿远赴关东沈阳。1894年保存手稿的蒲英灏供职于盛京将军手下,将军强行借阅,蒲英灏只好借给半部,将军未能如约归还,后来病死,借去的手稿佚失,从此《聊斋志异》手稿仅存半部。后来历经多年战乱,于1950蒲氏后人将手稿捐献辽东文化处,现存于辽宁省图书馆。
从《聊斋志异》手稿保存历史来看,小说原稿在私人手中保存几乎两百年。作为比《聊斋志异》稍后的《红楼梦》,如果真有人珍惜保管的话,不至于三十年不到的时间就灭失,因为到了1791年程伟元高鹗就公开出版发行已经找不到八十回后的稿件。值得说明的是程高本是在北京出版的,程伟元、高鹗当时都在北京,程伟元在出版序言中写道“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搜罗了好几年。曹雪芹是在北京写作并在北京逝世,如果他的八十回以后手稿还保存着,不管是哪位亲友,大概率也在北京。何况这三十年国泰民安,保存的社会条件不错。为什么程伟元就搜罗不到?我想程伟元理当在城门口贴过征求原稿的告示,手稿保存人应该能够知晓。退一步说,程甲本出版以后,此书已经大红大紫,手稿保存人即使在外省,也理应知道,他们为什么不联系程伟元呢?从这些迹象推论,很可能在1791年的时候,八十回以后的稿子已经不复存在,而能够把全部手稿统统毁掉的人之中,最容易达成的,就是曹雪芹自己。所以我大胆猜测,八十回以后的《红楼梦》原稿,也有可能是曹雪芹自己毁掉的。这是八十回以后原稿“迷失”的一种可能性,提出来供研究者参考。
最后,讲一下本书后面的内容。我们即将进入后四十回的鉴赏,很显然续作与原作有所不同,那么我们的鉴赏方式也会有所改变。比如我们既然认为它是续作,那么我们很自然地会把它与前八十回作某种切割;但同时,我们又不可避免地会把它同前八十回作种种比较,这是任何一位评论者都无法超脱的。而我个人的鉴赏前提是,我十分认可续作,甚至把它看作是“红楼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挽救了前八十回的功臣。基于这样的前提,我们将鉴赏续作哪些是继承了原作的构思,而哪些又是违背的;哪里是失手,哪里是犯错,哪里是妙笔,哪里又是绝笔;哪些不如原作,而哪些甚至比原作更上一层楼。总之,后四十回不仅绝对值得鉴赏,而且是你必须鉴赏的中国小说的绝品。说透彻点,我认为,后四十回就是《红楼梦》。对此,我们还可以从反面加以证明。自从程高本的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一炮打响后,就开始有人在一百二十回后再加续作,各种续作名目不一,都抢着出版,仅仅道光年间一次查禁书中,就有《续红楼梦》《后红楼梦》《补红楼梦》《红楼圆梦》《红楼复梦》《绮楼重梦》等书,可见续作多种多样。几十年后的同治年间查禁小说时,这些书依然还在。说明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何等受市场欢迎。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续作都湮没消失了,唯独一百二十回本历久弥新。历史已然证明高鹗续作的一百二十回本成为经典。自从1921年胡适、俞平伯先生发现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原作后,社会上又开始出现另一种续作,即希图替换掉后四十回的续作。一百年来这样的“续作”不知有多少,然而至今无一成功。于是开始出现冒牌的“曹雪芹原作一百二十回本”,结果也是徒增笑话而已。所以我们归结一句:后四十回就是《红楼梦》,是《红楼梦》躯体上的一部分,已经不可分割。
我们对续作的鉴赏文字达四十万字左右,大约创下了字数、密度、细腻度等几项纪录。我们的探讨是“开放性”的,不拘泥于任何前人的观点,我们甚至判断后四十回中有曹雪芹原稿的成分。我们的鉴赏和判断水准,留待历史做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