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的价值
(一)教育管理的价值内涵
教育管理的价值在广义上可以指教育管理对于人的一切意义,这种意义包括教育管理的一切有用性。它是在人与教育管理活动的关系中体现出来的积极意义或有用性,只有当教育管理符合或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在人与教育管理之间形成价值关系时,教育管理才有价值(有用性)可言。这里的价值广义上既包括教育管理的目的性价值,又包括教育管理的工具性价值。前者如教育管理的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人性、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意义;后者如教育管理在效率、民主、法治、秩序等方面的功能与作用。但我们不能将教育管理的功能与作用列入教育管理的价值。过分庞大的教育管理的价值内容并不利于我们对教育管理的价值进行具体而深入的研究。因此,对教育管理价值的内容范围还是做适度限制为好。
教育管理的价值以教育管理与人的关系为基础。人是教育管理价值的主体,教育管理的价值是人的制造物。人与教育管理的关系抽象地说就是哲学上的主客体关系,具体地说即教育管理的价值关系。教育管理的价值是在教育管理的价值关系中产生、存在,并体现出来的。没有价值关系,教育管理的价值就没有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基础。
教育管理的目标即教育管理本身,是一种重要的价值客体。教育管理现象可以被描述为传达价值观念以指导教育管理实践的现象。教育管理的价值客体首先是指教育管理体系、制度、规章等方面;其次是指以社会状态存在的教育管理,包括教育管理的运行过程及现象;最后是指以观念形态存在的教育管理。教育管理的价值客体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
教育管理的价值是教育管理所有属性的表现。如果教育管理未能蕴含促进人们自由、民主、平等以及全面发展等价值的基本特质,那么它很难具备对应的价值。仅仅将教育管理的价值视为一种内在属性是不完备的,这是一种将教育管理的价值等同于教育管理的属性的观点。教育管理的价值取决于教育管理的属性,但并不等于教育管理的属性。教育管理的价值是以教育管理的属性为基础的。
(二)教育管理的最高价值准则
教育管理的最高价值准则是教育管理的终极追求。多数学者都认为教育管理的最高价值准则是公正或者正义。其实,教育管理的最高价值准则应当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和个人的共同追求,而教育管理则是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其使命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类一直在努力追求自身的全面发展。
(三)教育管理价值的存在形式
教育管理价值的存在具有多种形式。要想了解教育管理的价值,可以通过多种探究方式来深入探索,以下是对其主要存在方式的概括。
1.明示和暗含的存在形式
有些教育管理价值可能比较明显。明示的存在指的是以明文规定的方式,如法规、政策、制度、规定等形式表述的存在。有些教育管理的价值是以暗含的方式展现出来的。教育管理的价值亦可隐藏于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政策措施、法律法规等方面之中。
2.观念、理论和制度的存在形式
在有些哲学家看来,价值意识可以作为精神形态独立存在。如有学者认为,价值就如同颜色,是可以独立于其载体之外而存在的。这里所称的价值已上升至精神形态,是一种独立的价值意识。马克思的价值概念同样也具有独立的意识形态上的意义。
价值关系意义上的精神产品是指由人们创作并记载流传的、能满足价值主体需要的思维成果。精神产品虽然离不开承载物(如石木、纸张、胶片、磁盘、网络),但其价值客体的利益形态不在于实体物,而在于物之上所承载的意识形态(如思想政治理论、道德价值观念)、技术知识、信息符号、文艺作品和其他精神产品等的有用性。至于哪些精神成果可以作为价值客体或可以进行有效利用,政府的政策法规和社会伦理规范都有具体规定。社会主义社会是禁止传播邪教、恶俗等麻醉人意志的不健康的精神产品的。
教育管理的价值可以以理论的形式存在,这种形式的教育管理的价值由特定的学问家所创设,并以理论形式予以记载。教育管理价值的理论形式是观念形式的升华,教育管理的价值还可以以制度的形式存在。制度的价值是在人(主体)与制度(客体)的关系中体现出来的积极意义或有用性。教育管理的制度化形式可以以原则或规范的方式存在,但无论哪种方式,都具有一定的价值基础和价值目标。
(四)教育管理价值冲突的表现
1.价值观念的冲突
在教育管理领域中,价值观的矛盾主要表现为个体自身价值观念上的冲突以及个体间价值观的冲突。主体具有多重属性造成主体自身教育管理价值观上的矛盾。即使在同样情况下,即便是相同的人从同一角度看,也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教育管理价值观念和价值目标。如果这些不同的教育管理的价值认识和价值追求不能得到很好的协调和统一,那么就会产生教育管理的价值观念冲突。主体一旦出现冲突,就会变得很彷徨。而对于管理者而言,坚持制度原则与追求正义公平之间很可能会产生冲突,这就是自身的冲突。教育管理的价值观冲突在一定程度上是由时代的差异所导致的。因此也就存在着当今教育管理的价值观与历史教育管理的价值观的冲突、当今教育管理的价值观与将来的教育管理的价值观的冲突,其中前者是人们比较关注的冲突。
2.价值准则的冲突
不同的价值标准有不同的目标,它们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冲突。教育管理的不同价值准则会导致教育管理有不同的价值目标,这些目标之间必然会发生矛盾和冲突。以下几个方面是教育管理的价值准则之间存在的冲突。
(1)自由与民主的冲突
由于自由与民主的重心不同,它们之间会出现冲突。自由注重个人自主、行动自由和自我成长;民主则更加强调人际关系方面的平等。自由基于个人,而民主基于人的相互关系。民主和自由同等重要。如果必须选择一个,有些人会强调自由,这意味着每个人都应该享有自由的生活和发展;另一些人认为民主更重要,因为每个人都应受到平等对待,社会阶级不应差别过大。在教育管理方面,自由价值和民主价值之间存在一定冲突。这个冲突主要表现在教育管理制度的制定上,即优先考虑自由还是民主。在实际的教育管理中也会面临类似的矛盾。
(2)自由与秩序的冲突
自由强调的是个体的发挥,而秩序强调的则是组织的规律性和稳定性。自由可能会打破原有的秩序平衡,秩序也会对自由造成某种限制。因而,二者之间的矛盾很难避免。就教育管理而言,重视自由胜过秩序包括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在制定教育管理制度时需要对自由做出妥协,它应该支持并保障自由,而不是限制自由。个人自由至高无上,而教育管理及其秩序则必须顺从并维护这种自由。第二种观点是,在教育管理范围内,当自由和秩序发生矛盾时,应坚持自由而放弃秩序。第三种观点是,自由高于教育管理和秩序,若以限制自由的方式来维护秩序,则不能算是良好的教育管理,还可能会抛弃秩序、法制和管理制度,以换取自由的追求。自由和秩序之间应是辩证统一的。在实践的教育管理中,教育学家和管理学家常难以对两者作出裁决,甚至毫无头绪。
(3)秩序与正义的冲突
通常来说,秩序和正义这两个管理价值是可以并存,但是它们之间也无法避免存在冲突。从抽象角度来看,秩序和正义均有优点。一般而言,秩序有助于治理、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以及社会的稳步发展和良好前进。如果缺乏正义作为支撑,秩序必然难以维持下去。正义可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建设和维护有序的社会秩序。在一些情形下,秩序和正义也会相悖,为了保持秩序而必须放弃一定的正义,或者为了维护正义而必须牺牲一定的秩序。
3.真实冲突和虚假冲突
从兴趣的角度来看,教育管理的价值冲突可归纳为真实的冲突和虚假的冲突。
教育管理的价值冲突也许是客观存在的,也许是主观认为的。可以被视为真正的教育管理价值冲突的是那些与客观存在相关、并非由人误解引起的冲突。在教育管理领域,一种冲突是人们认为真实存在的,但实际上却是虚构的,我们可以称之为教育管理中的虚假冲突。换句话说,教育管理价值的真正冲突是一种客观存在;虚假冲突是人们认为存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冲突。许多教育管理领域中所谓的价值冲突实际上并不存在,只是因为人们的错误理解而出现。
4.不同价值主体之间相互对立的情形
在教育管理中,由于不同的主体持有不同的价值观念和认知选择,因此可能会出现冲突。冲突的出现在于个体的主观意愿和多元性,倘若个体自身有内在的认识,无论是在个体内部或不同个体之间,都有可能引起价值观念的矛盾。从不同的参与者角度来看,就会发现彼此在价值问题上的不同和矛盾。就个人而言,表现为犹豫不决、自相矛盾、彷徨痛苦、无所适从等。除了人类的意识引起的价值冲突,人类的多样性也造成了冲突。因为人类拥有自我意识并且以不同形式存在,所以出现了个体间的价值观差异、不同群体之间的冲突以及社会与个体之间的矛盾,这些都构成了价值观冲突。如果教育管理的某个方面或环节与这些价值冲突相关,那么就会出现教育管理方面的价值冲突。在教育管理中,不同的人可能存在观念分歧、认知差异、选择对立,甚至同一个人在这几个方面也可能难以做出决策。
5.教育管理体系、制度、政策冲突中的价值对立状态
在教育管理领域,各种管理体系、法规、制度和政策之间存在许多不同的价值观冲突。存在于各种教育管理制度的价值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教育管理制度体系的价值必然存在差异;民主法治和专制集权的教育管理制度体系的价值也是不同的。在多种不同性质的教育管理制度体系共存并相互影响、相互转化时,它们就可能存在着价值上的冲突。例如,在市场经济的教育管理制度下,最重要的是确保实现自由、效率、民主、法治和秩序等价值。此外,在同一教育管理制度下,也可能会发生价值冲突。在一个教育管理制度中,由于涉及多个价值目标,因此规则之间可能会发生价值冲突。教育管理制度和规则反映了一定的价值观念,并旨在实现特定的价值目标,在表达自己和应对教育事件时也要做出权衡,价值观必然会存在其中。
教育管理的价值冲突无法避免,但并非无法预测和不可调和。教育管理之中的价值冲突实际上可以具有正面的社会和实践意义。在教育管理中,不同人的意识才造成了价值冲突,这展现了人类思想的丰富性。解决教育管理中的价值冲突是人类前进的必要途径,也是人类前进的象征。
(五)教育管理价值冲突的解决
对于价值冲突,我们应该从一切为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最高也是最终的价值标准出发进行协调,这样价值冲突就会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
1.不能机械地坚持以某一价值为中心
解决价值冲突时,若固执地将特定的价值观置于核心地位,仅以具体的价值情况为现实基础,很可能会走向歧途。因为在不同的环境中,正确的策略可能有所不同。如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是以自由为中心的,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是以民主为中心的。因为价值的中心是相对的,所以价值中心论难以生存,甚至可能被推翻。人类的伦理实践表明,许多伦理原则,诸如平等、民主、和平以及一些人权原则等,从来都不是无条件被执行的。
2.遵循教育管理的基本价值
教育管理的其他价值必须符合基本价值,并服从它。教育管理的基本价值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秩序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民主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需,公正是人类社会得以维持的保证,自由是人类的基本权利,发展是人类追求的最终指向。它们是一个整体,都共同服务于最终目标,促进人类的全面发展。对于教育管理的基本价值,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但无论人们如何认识基本价值的基本内容,在衡量教育管理制度时,教育管理的基本价值总是最基本的评价准则。凡是违反教育管理基本价值的制度大多是“不良制度”“恶制度”。
(六)教育管理的价值实现
教育管理的价值实现是指将教育管理的目标转化为现实的过程和结果,也就是将教育管理的价值活动目标变成现实的过程和结果。教育管理的价值实现是教育管理的价值主体作用于教育管理的价值客体的过程,是将教育管理的价值变成具有客观量化特点、对主体“人”产生期望意义、使教育管理的价值客体主体化的过程,以实现其在产生实际影响、效果和效益方面的作用。为了实现教育管理的价值,我们需要进行复杂的社会实践和社会建设。
教育管理实现价值首先在于将其目标付诸实践。教育管理旨在达成多项目标,其中包括效率、秩序、民主、生命、自由、平等、人权、正义以及发展等,这些目标构成了教育管理的核心价值观,并对其进行指导。教育管理的价值目标展现了人们对教育管理的期望和理想。所有教育管理的价值目标都源于长期的实践经验,并不断更新完善。实现教育管理的目标,与人类的期望和理想相符。
除此之外,明确界定和保护教育产权是提高教育管理体制效率、实现教育管理价值的基本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现代教育产权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机制的现代教育产权制度是市场配置教育资源的前提。教育市场的完善和有效性决定并影响着教育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只有“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校分开、管理科学”,才能有效规范教育资源市场化配置后的办学行为。目前,教育产权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权的不明确
在国内教育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资源配置面临诸多制度和政策障碍,最突出的是教育资源配置主体不明确、缺少健全的法律和政策支持。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投资者应该对其投资行为负责并从中受益,他们必须拥有管理权。学校作为一个大系统,其运行和管理非常复杂,投资办学的投资者往往没有能力办学。因此,他们会委托相关代理人管理和运营学校。
政府是教育供给的核心力量。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必须由政府大力发展。因此,政府应该成为教育投资的最大主体。然而,政府对教育领域的各种事务干预过多,权力范围不断扩大,导致学校官僚行为日益增多,降低了教育管理体制的效率。
政府可以创设教育机构,生产教育产品,或者采取政策手段将教育产品和服务委托社会团体承担。尽管中央政府已经出台新的地方总体规划机制以进行宏观管理,但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方面,各地区都缺乏适应新形势的经验及管理人才。
2.收益分配混乱
近年来,关于教育的盈利能力有许多争议。财产权总是与利益联系在一起的,离开利益的财产权是不存在的。教育产权的利益主体不仅包括教育投资者,还包括教师。教育的收益分配应该规范化。
首先,对教育收益额进行限制。因为教育具有独特性,学校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难以确定收费成本。为了控制价格,必须实施诸如听证会和物价部门审查等措施。
其次,进行盈利和利润的分配。法律规定了各权利主体间的利润分配比例,并限制了积累与分配的比例,以保证利润主要用于学校的发展,一小部分用于回报投资者。
最后,利用税收政策调节投资者的回报率。对流出教育领域的资金进行调节,鼓励投资者将利润继续注入学校。
(七)教育管理价值实现的意义
1.有利于升华人的管理实践
如果教育管理的价值实现被忽视,那么说明人们对教育管理的价值的研究是不够具体的、不够彻底的。人们对深层次的教育管理的价值有深刻的认识,就会促进人类的教育管理实践。反之,则会阻碍人类的教育管理实践。人类的教育管理实践体现了人类一系列的价值追求:基本的而又层次较低的是生存、安全、秩序和知识,高一层级的为民主、效率、法治、自由、平等、人权、公正以及发展等。如果忽视了教育管理的价值研究,人们就难以认识教育管理深层的价值追求,就无法使教育管理文化达到理想的境界。人们包括教育行政者、教育管理者、教师、职工、学生以及社会相关利益者的关于高等教育的精神活动与理性思考就都被掩藏在了高等教育与教育管理的表象的背后。对于教育管理的价值是否实现,人们还没有一个相对清晰的认识。但对教育管理价值实现展开研究,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人们对教育管理实践的理性认识。所以,教育管理价值实现的研究有助于升华人们的教育管理实践。
2.有利于提高教育管理和教育管理学的理性水平
在教育管理实践中,是否贯彻了教育管理制度所蕴含的价值,已经成为一个重要问题。教育管理是人类理性发展的活动,教育管理学是人类理性发展的结晶,是人类重要的精神成就。目前,我们对教育管理学学科的认知尚未达到充分理性的境界。许多人认为,教育管理学通常只被看作经验总结而非严谨的理论性的学科。加强高水平、理性层次的教育管理的研究与应用,有助于纠正人们对于教育管理及其学科的误解,让教育管理学回归到其作为理性产物的境界,使教育管理学不再被认为是最没有学问和理论的学科。
3.有利于深化教育管理的价值研究
如果教育管理的价值研究仅仅达到认识一些教育管理的价值原理和价值准则的程度,那么它就不能算达到了应有的高度。将教育管理的价值实现作为教育管理的价值理论中相对独立的一个理论方面进行专门的研究,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人类既有的关于教育管理的价值原理研究、价值准则研究再向前推进一步;使高深玄奥的教育管理的价值理论更加完善,更充满活力,更好地为社会所接受;使教育管理的价值准则更好地得以贯彻、实现;使已有的教育管理价值研究的理论成果能较充分地体现出应有的社会意义,转化为促进教育管理和教育管理学发展的现实力量。
通过探讨教育管理的价值实现,可以将教育管理的理论性价值转化为可行的策略和可操作性方法,应用于教育管理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