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教育管理体制

二、法国的 教育 管理体制

(一)法国是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典型代表

法国教育的管理和决定权在中央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和调节教育活动,教育资源配置由政府按计划分配。在法国的教育体制中,中央政府的教育部拥有很大的权力,包括制定方针政策、审批学校专业文凭授予、批准各级人事安排、确定招生专业及其招生数、分配教育经费等,几乎涉及教育系统运行的所有方面。法国虽然设有大学区,但大学区不是中央政府一级教育行政单位,而是中央政府教育部的派出机构。大学区总长由教育部长提名、总统任命,代表教育部长直接管理大学。法国大学的教育经费绝大多数来自国家,教育是其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法国虽然是市场经济国家,但其教育体制实行中央集权制,这主要是由其政治体制决定的。在历史上,法国曾是欧洲的一个典型的高度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1794年大革命后,法国资产阶级仍采取了中央集权式的管理,拿破仑当政后进一步完善了中央集权制。

(二)高等教育的自治民主原则和自主权

1958年戴高乐任总统后,进一步强化了总统的权力,加强和稳定了中央政府的权力地位。但是,高度中央集权的法国教育管理体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遭到社会的广泛非议,其中最为激烈的是1968年声势浩大的学潮。这次学潮促使法国颁布了《高等教育方向指导法》,确立了高等教育的“自治民主”原则,赋予大学区教育行政机构和大学较大的自主权,但法国的大学自主自治是在国家强有力的领导和监督之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