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教育管理体制

三、英国的 教育 管理体制

英国历来有大学自治的传统。英国中央政府教育部主要负责制定国家教育政策,不直接管理高等学校。

(一)大学拨款委员会

英国教育体制的最大特点是设有“大学拨款委员会”,起着协调国家和大学之间关系的作用。大学拨款委员会是非官方机构,只根据大学的财政需要提出意见,并将议会通过、政府提供的经费分拨给各院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其职能扩大到包括“根据情况需要,帮助制定和执行各大学的发展规划,以确保大学能完全适应国家需要”。

20世纪80年代以后,英国政府对教育的宏观控制有所加强。1985年3月,英国政府发布了《20世纪90年代英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绿皮书。1987年,英国政府又发布了高等教育白皮书,表明了对教育改革的关切。

(二)大学基金委员会

1988年,英国正式颁布了强调中央政府教育职能的重要文件——《1988年教育改革法案》。据此,1989年新设“大学基金委员会”,取代了存在70年之久的“大学拨款委员会”。

大学基金委员会的成员来自高等院校和工商界,由政府和该委员会主席协商后任命。很显然,英国政府借助这个组织,既达到了控制教育的目的,同时又避免了政府与大学的直接冲突,并且在形式上维护了大学自治的传统。英国的教育体制正是由于这个缓冲组织的作用而呈现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