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们的根源和资源的评价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对我们的根源和资源的评价

在引导您深入价值的荒野之前,我们得先设法绕过一条误导性的路。这条路引导我们将荒野作为资源来进行评价。对于土壤、木材或猎物来说,“资源”的含义是显而易见的。人类开发天然自然,筑坝,冶炼矿石,动物管理,收获庄稼,从而改变自然运行的方向,使自然成为资源。这些资源不再是“野”的,而是处于我们的控制之下了。但当我们把荒野说成是一种“资源”时,很快就会觉得这很怪异。请注意一下把我们与荒野的关系视作资源关系时的这种怪异感,它是读解人类中心论关于价值的假设的关键所在。

一个公园管理员可以把提顿山脉说成是某种科学的、消遣的或美学的资源,但如果他进一步说它是一种哲学或宗教的资源,“资源”就成了包罗万象的一个词,似乎人类面对荒野除了想到它是资源就不知还可以有什么思维方式。这时我们可以提请这位管理员注意,资源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常规资源,我们把它重新加工成人工制品;另一种是超常规资源,我们应该尽量不去扰动它。在悬瀑峡谷[2]中的植物学家与登上大提顿山山顶的登山运动员会认为这些地方很重要,但他们感受到这两个地方的价值恰恰不是消费性的。与一般对资源利用的方式相反,我们参观荒野时是遵从荒野的条件,而不是要改造它,使之符合我们的条件。人类通常只认为自己能对之加以改造的资源有价值;其在观念上的荒野转向,就是开始认识到一些自然物本身所具有的价值,从而不愿去骚扰它们,惟恐降低了它们的价值。根据通常的评价原则,我们想要马铃薯,而荒野中长出的只有毫无价值的野草;我们需要把原木接合在一起形成可以居住的屋子,但荒野世界只有活立树。我们要通过劳动才能创造价值。然而,从经过修正的评价原则看,纯粹的荒野也可以是有价值的。荒野能改变我们,而不是我们去改变它。

有人会说,这里自然所提供的不是用来加工成消费品,而只是供人欣赏的资源。大多数资源是可以被转化成商品的,而其它一些资源则是需要保持原状,作为一种宜人的环境。这样,也许只需对“资源”的含义作一点修正,就能解决我们的问题;荒野的重要性,还是只在于它是社会的一种资源。

荒野是为人服务的,这条原则有必要再次加以强调。我们为这些地区制定的保护的目标,是要向社会提供各种价值和利益……保留荒野并不是为了其中的动植物,而是为了人类!〔1〕

我们必须认识到有不同种类的工具价值。最常见的工具价值是需要对自然物加以改造,但还有一种不大常见的工具价值,是通过自然物本身就可以获得。即使我们从不对荒野作什么改变,在荒野中走过时也小心翼翼,但我们还是捕捉住了荒野的工具价值,用它丰富了人类的体验。这样的话,为什么不能说荒野是一种资源呢?

然而,有两种更深层的担忧开始浮上我们的心头。一个是把荒野视为资源的看法只对了一半,而另一半则犯了逻辑上的错误;另一个担忧是:如果我们把这种看法当作全部真理,便是犯了道德上的错误。不幸的是,这些问题是紧密地交织在一起的,因为这种看法对一切事物的定义都是根据其与人类的关系。

接下去,我们还注意到,“任何事物实际上都是一种资源”的断言跟另一个人们更熟悉的断言——“任何人实际上都是自私的”是平行的。对后一个断言,哲学家已经较清楚地辨析出逻辑上的难点与伦理学上的难点是如何地互为表里。利己主义伦理学家先是举例说明人们往往都是在谋求自我利益,然后再论证说利他行为都只是表面的:特丽萨妈妈[3]在加尔各答的穷人中间辛勤地劳作,林德伯格[4]在晚年转向了野生动物保护,但他们在这些工作中是各自实现了自我。死在硫磺岛[5]上的海军陆战队官兵是为了自己的家人,而保护家人是符合他们明智的自我利益的。这样,“任何人实际上都是自私的”的断言无限扩张,消融了一切反证。其所用的方法,是对“自私”的涵义加以重新界定,使之能包容一切行为,对人们的动机加以重新解释,或是想象人们有各种潜藏的动机,直到这一断言成了一种预设。此后要进一步讨论其他个案就再也没什么意义了。这样,不管愿意与否,人的一切行为都受到扭曲,以适合此断言定下的思维范式。(https://www.daowen.com)

同样,主张“任何事物实际上都是一种资源”的人先是举例说明人类往往是导引自然过程以服务于自己的利益,然后再论证说自然作为非资源的情况都只是表面的。内华达州的有关部门花了很大的功夫,设法减少牧场抽取的水量,以挽救魔鬼洞鳉鱼[6]。美国西南部的开发者答应不建马布尔峡谷大坝(Marble Canyon Dam),荒野协会(Wilderness Society)的成员捐资以挽救各地的荒野,其中有的在附近,他们可以去参观,但另一些是在阿拉斯加,是他们不大可能去参观的。这些似乎是没把自然作为资源,但实际上,这些行动是因为有人为魔鬼洞鳉鱼所吸引,有人喜欢驾木筏沿大峡谷漂流而下,有人喜欢去看印第安峰[7],还有人知道阿拉斯加保留了一些荒野很高兴,希望自己的孙辈会有机会去看这些荒野景色。俄勒冈鱼类与野生动物署(Oregon Department of Fish and Wildlife)张贴出“援助有观赏价值的野生生物!”的标语,这与让人们随意捕鱼狩猎以供消费相比,是向前走出了值得称赞的一步。但是有观赏价值的野生动物是供人们观赏的,还是一种资源。上面的每一例,都是人进入某种有助于实现自我的关系——我们要的是能改善人类生活的高质量的荒野体验。

“资源”一词的用法逐渐地变化,直到我们对一切事物都以资源关系去理解,即使我们对很多领域的事物的感情是以欣赏它们自身为主时也如此。我们可以对魔鬼洞鳉鱼或马布尔峡谷的苏佩与赤壁地层[8]进行沉思,可以在印第安峰那由冰川切出的景观中独自度过一个周末,遐想着自己是否真会有一个孙子去到阿拉斯加的斜坡(它们不属于我们本地事物的范围,而是记载着生命在时间长河中的流动)上,产生与我们这时相同的感受。但这都是资源关系!从逻辑上说,这一宣称已没有多大意义,因为它把“资源”重新定义为人们“摄入”的一切事物,也不管这被摄入的东西是食物还是自然景观。从伦理学上说,评价已变得无法控制,因为它不容争议地坚执人类中心主义,使我们不能让价值在自然主义的意义上走向荒野。

假使一个做女儿的对自己的母亲说:“实话跟你说吧,你实际上不过是一种资源。”或者一个领圣餐者在走向祭坛时,想的是神父转化面包与葡萄酒[9]是把它们变成了更好的资源,那会给我们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在父母与神的面前,人们想到的是自己生命之源(source),而不是资源(resource),人们寻求的关系,是与超越自身的存在在一起,处于根的生命之流中的体验。我们在自然中的地位,使得我们有必要建立一些资源的关系,但在某些时候,我们是想了解我们如何属于这个世界,而非这个世界如何属于我们;是想根据自然来确定自己是什么,而非仅是根据自己来确定自然是什么。

我们美国人在列克星敦[10]与阿波马托克斯[11]建立了历史公园,为的是让自己不忘本。但如果我们不把一些荒野作为意义最为深远的博物馆也保留下来的话,我们就看得太近了,因为荒野是自然历史的遗产,反映着过去时光的99.99%,也是铸就了我们人类的大熔炉。历史公园是让我们回顾自己的起源,回想我们国家的历史;但我们也需要一种“创世公园”,让我们能回顾自己的自然史。荒野是我们的第一份遗产,是我们伟大的祖先,它给我们提供了接触终极存在的体验,而这种体验在城市中是无法获得的。

为什么人们会觉得把我们的荒野自然之源称为资源似乎也很符合逻辑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进一步看一下人们更深层的一个假定,即价值源于对人类利益的满足。从这个假定出发,只有人类的精神状态才具有非工具价值;如果没有了人类的选择与感觉,也就没有了内在价值。如果这样,自然作为有价值的体验之源必然就只有工具价值,因而也就只是一种资源,虽说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资源。但如果这个假定在逻辑上也受了误导呢?如果那样的话,将一切事物都硬塞到一个万能的“资源”公式中,就只能说明我们缺乏更好的逻辑模型来评价荒野了。这个公式听起来似乎很人道,实际上却是延续着一种人本主义的幻觉。但要推翻“自然仅是资源”的范式,我们就需要一个涵容更广的、非人类中心的价值理论。

我们所循的主要思路,是把自然作为一个价值之源,包括人类价值也源于自然。自然是一个生发过程,我们希望找到自己与此过程的联系,并借此弄清自己与其他生命形式的关系。价值的涵义远非单纯地是人类利益的满足。价值有多个方面,具有其源于自然之根的结构。对荒野进行评价正如对之进行科学研究一样,都是很复杂的。要弄清荒野价值的组分,我们得先分别从根、邻居与陌生者三个方面来看,然后再看荒野价值是否有一个系统结构,能将这三方面统一起来。注意在这里价值确实是走向了荒野,因为它超出了人类驯化的自然及人类经验的范围,在天然自然中获得了自己的生命。

↑上一章 ↓下一章
关注公众号获取验证码
复制内容需要验证码(7.99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