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乡村准则:不要以为对公司有利的对国家也一定有利
“对通用汽车公司有利的,对国家就有利。”这是通用汽车公司著名的总经理威尔逊(Charles E.Wilson)的名言。〔7〕这说对了一半,甚至可以说是大半,但其不对之处在环境事务上体现得很明显。在此,我们要给“国家”一词以一本源的含义,使它既包括城市的人,也包括乡村的人[9]。美国的汽车制造商顽固地抗拒采用更高的污染控制标准和制造节省燃料的汽车,在此问题上一直都在拖后腿。尽管清新的空气对城市、乡村及城乡所有的居民都有好处,尽管制造小型汽车会减少对石油储备的压力,他们还是要这样做。他们这样做的原因,是遵从这些标准需要做更多的工作,会让汽车制造业损失掉一些利润。每个开发商、每个房地产经纪人、每个矿产品与纤维制品的买主、每个能源的用户及每个需要处理废物的厂家都知道,经商有不同的方法,有些对乡村较为有利,有些则对乡村较为有害。在这里,我们应该是爱国家胜于爱公司。每个商家,正像每个人一样,住、食、呼吸都是在一公共储库中进行,也依赖于此储库。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任何企业是私人企业。哈丁用了“公有地的悲剧”这个词语,来描述个人及其公司在根据自己的眼前利益行事时,会共同地逐渐造成对公共领域即“公有地”的破坏,包括邻里和乡村,及其空气、水、土壤、森林及各种资源。〔8〕(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