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的层次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价值的层次

(1)Vip=个人偏好价值(individual preference value)。Vip是个人在作选择的场合所表达的偏好。这里,评价及评价的结果(亦即价值)在于利益的满足。在这个意义上,评价是主观的,因为它是在主体—所有者那里产生了价值,而这价值通常是在主体—所有者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中得到体现。只能作为客体的事物,包括没有心理生活、不会感觉到偏好的生物,是不会有偏好价值的,尽管他们可以作为主体偏好的资源。就我们人类而言,作为正常的成年人,我们对于自己偏好什么,只要通过伴随行动的内省,就能很明确地确定。对于他人的Vip,尽管有些情况会使人的态度与行为不大一致,但我们一般能从别人说的话及其行为看出他们的偏好。在存在诸多制约因素时,要弄清人们真实的价值可能会比较困难。我们也必须区分开人们的目标与他们不成功的行动,以及潜在的偏好与显现的偏好,等等。对很多人来说,Vip似乎是一切价值的动力,其余的价值都是从这种价值引发出来的。

(2)Vmp=市场价格价值(market price)。要摆脱Vip的主观性,能给人启发的一个方法,往往就是看一下市场。市场尽管是由Vip产生的,却有着可观察的客观性。市场上随时都进行着物品与服务的交换。只要不是在易货贸易社会,市场都会给这些物品与服务确定一个时价,而这是一个公开的、可观察的量,产生于许多个人对拥有这些商品的价值的估计。Vmp是由商品的用途、稀缺性、劳动、广告、政府法规等多方面因素确定的,但说到底,人们是把这些商品作为有工具价值的东西进行交换,目的在于满足人的利益,因而商品的价格就必须反映人们的偏好。如果没有人想要这些商品,市场就会崩溃。荒野自然中并没有靠货币流通或易货贸易的经济体系,但人们还是不断地买卖自然事物。人们劳动,交易,拥有财产,而把自然用来满足自己的利益,这就把荒野自然引入了经济活动的范围。

(3)Vig=个人利益价值(individual good value)。如果评价只是表达自己的偏好,那么人们在自己认为什么是有价值的问题上应该不会出错,正如人们在把某种东西作为靶子时不会出错。当然,人们在自己偏好的东西是否真能给自己带来满足的问题上经常出错。我们做的一些选择和购买的一些东西可能并非真正是最符合自己的利益;这些选择与购买可能只带来暂时的利益,或根本没带来什么利益,却很快会让我们的境况变得比原来更糟。Vig是符合一个人利益的价值,不管这个人是否选择了它。个人需要根据Vig不断地对自己的偏好加以修正。个人本能的偏好有些原始,人们要能很好地弄清自己所有的Vig价值,需要受相当多的教育,甚至需要有很完备的知识。有很多事物(如下雨)是无论我们欢迎它们与否,都是有价值的。一些生物过程(如光合作用),即使我们对它们全然无知,也仍然有至关重要的价值。有的Vig可能并不涉及我们的偏好,更不用说市场的运作。

(4)Vsp=社会偏好价值(social preference value)。通过政治、伦理、宗教等,众多的个人能表达一种社会的意志,而这往往会与某些个人的意志相冲突。Vsp是社会的偏好,即社会对其时间、资源、技艺、能量与金钱最优化的安排。拥有价值并非只是个体的特征,而也可以是群体的特征。Vsp是一种社会特性,Vip则是一种心理特性,而Vsp是Vip的某种综合,虽说我们对这种综合是如何达成及应该如何达成并不很清楚。在个人之上是否还存在一个社会整体的问题上,社会学家是有争论的。不少人认为,社会自身并没有体验生活的中心,只有个人才有。社会不会有什么利益满足,也不能享受快乐和遭受痛苦。考虑到这些问题,很多人都断言Vsp是一种虚构。就像重心的概念一样,它只是一个实用的操作性概念,只在表面上是存在的。尽管如此,有些社会偏好并非只是满足个人的利益,而是对总体社会有利;或是不管是否能满足个人的利益,也是对社会总体利益有利的。似乎社会的偏好只要不是具有很强的压迫性,便会比具体个人的偏好更重要。至少,社会的偏好相对说来会更为持久。(https://www.daowen.com)

(5)Vsg=社会利益价值(social good value)。社会在什么对其自身的福祉有利的问题上也会出错。社会的选择也可能会脱离实际。此外,现代社会是以多元性为主,在什么是Vsg的问题上,人们是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而这样的共识并非始终如一的。即使我们认为只有个人能有福祉,而社会只是相互联系的个人的集合,我们至少得承认社会可以处于良性运行或恶性运行状态。“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的利益”[2]是一个含糊但却很能蒙蔽人的口号,其意思可以是“平均说来为大多数人所偏好的东西”(Vsp),但人们用此口号时通常的意思却是“平均说来能促进社会良性运行的东西”(Vsg)。对于社会的一种做法来说,其价值的一部分就在于它是否能维持社会的顺利运行,而不管它是否符合社会成员的集体意愿。对丹佛—博尔德[3]地区的人来说,印度峰荒野区的“开阔空间”是舒缓他们大都市生活压力的一个减压阀。尽管州议会通过民意测验得出的结果,是人们广泛认为应由联邦管理人员在此荒野区进行采伐,以增加就业机会和获取木柴,但将此地区保留为荒野地可能更有利于科罗拉多州社会的良性运行。

(6)Vor=有机体价值(organismic value)。“价值”并非只有经济、心理、社会与政治方面的意义,而也有生物学意义。Vor是对生物有利的东西。人类一切的偏好与利益,实际上都是这个涵容更广的概念的子集。各种有机的与环境的利益,都作为一种工具价值而对生物的福祉做出贡献,而对于生物来说,这种福祉就是其最终的目的,是一种内在价值,而不一定是一种它能感觉到的偏好。生存价值对于进化过程中生物对环境的适应起着核心的作用。遗传信息具有很高的有机体价值,但它跟感觉、体验、偏好的满足或市场机制都没什么必然联系。野生动物会捍卫自己的生命,似乎它们有自身的利益。一个生物体能生长,能治疗自己所受的创伤,能抗拒死亡,还能繁衍后代。在这个意义上,每个基因组都是一个规范性(但不是道德的规范性)的单位,在“是”之外还显示出一种“应该”。在这个层次上,荒野自然在有能做决定的人类之前就是一个能产生价值的场所,变革中的世界观要提的一个问题就是:人类在土地利用上的决策,是否应该由我们对荒野有机体价值的关心而受到一些制约。

(7)Ves=生态系统价值(ecosystemic value)。正如个人生活在社会系统中一样,生物体是生活在生态系统中,系统的利益与个体的利益之间的关系在这两种系统中是平行的。个人是通过扮演一定的社会角色(如作为母亲或野生动物学家的角色)而体现其对社会的益处的。同样,生物体是在其各自的生态位上起到保持系统繁荣的作用的,尽管他们并非有意如此,或许还不情愿如此。燕雀自身有内在的Vor,但它们又起到控制昆虫种群的作用,从而体现出一种对生态系统的工具价值。也许是受社会学家的影响,生态学家对于个体生物之上是否还存在生态系统也曾表示过怀疑。Ves似乎比Vsg更像是一种虚构,因为生态系中没有政策制定者,没有社会意志,也没有目标。虽说从生物学角度看生态系统似乎比社会系统更为实在,却比社会系统更显得没有一个价值的所在。然而,不管是否出于偶然,进化的生态系统中存在着一种创造性,它以我们还没充分理解的机制,形成了一切生物物种与生命过程。而现在,我们作为人类很想让这些生态系统继续运行下去。有些事可以有利于保持生物共同体的完整,也有些事是有害于生物共同体的,这在我们选择可生物降解的杀虫剂的问题上就能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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