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体验自然
如果我们必须使用“资源”一词,那么,可以说自然是哲学与宗教的“资源”。哲学走向荒野后,能在那里找到丰富的体验。这体验可以是孤独或宁静,也可以是对自然的敬畏,或对自然的神秘、广阔与美的体验。在荒野中,我们会面对生存斗争所体现出来的冲突与和谐,面对自然史的建设、破坏和再生的力量,还会面对与我们近缘和远缘的各种生命形式在时间长河中的流动。我们热爱自然中的各种气息、景观、声音和令人惊奇的事物,在了解我们的资源的同时,也学到有关我们生命之源的真理。
这些不仅是消遣(recreation)的体验,也是再创造(re-creation)的体验。从这些体验中,我们感觉到自然的广大,意识到自己在自然中的位置,也产生了与自然的认同。在某些意义上,我们感到自己在自然面前应该谦卑;在另一些意义上,又感到自己得到了一种提升。荒野把我们拉得很近,让我们既体验到自己内在的本性,也体验到超越自己的自然。[1]这里有一个悖论:尽管荒野有着内在的、不以人类为中心的价值,但是只有能进行哲学思考的人才能懂得这些价值在认识论、伦理学以及形而上学方面的意义;只有人类才能在这最丰富、最深刻的意义上体验荒野。我们在自然中探寻,结果发现我们是在探寻自己。
以下几篇文章所要表现的,是对自然深入的体验,是要将对自然切近的参与与反思的距离、理智与情感、浪漫的经历与深刻的批判、自然与精神结合在一起。我们先把论坛、课堂和学术争论放到一边,进入到荒野中。我们在前面已经论证过,自然的价值在某些方面具有客观性,但这并非是要排除这样一种可能:人类由自然产生出来后,可以有主观价值的体验。而且,我们正是要为这种主观价值提供一个基础。人类是作为一个后来者进入一个已经存在的自然场景,但当我们学会作自己的选择和对自然作出反应后,我们便形成了一种新的体验。这种体验虽说还是与我们的环境连为一体,但同时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价值高度。人类能以一些荒野中任何事物都不具备的方式去寻求意义,因为我们能接受自己的义务。当哲学家进入荒野时,能产生一种对自然的哲学体验,而这种体验乃是地球的历史、进化过程及生态系统的最终极的成就。这些哲学的、宗教的体验并非惟一的价值,但却是人类到来之前一切价值所不能比拟的。人类在其对自然的体验中,既发现了自然中已有的价值,也创造了新的价值。(https://www.daowen.com)
这些文章较多地反映作者的经历,往往是以近于故事的形式叙述一些事件和体验,是以很明晰的细节,来描写一个生活于特定的自然环境中的人跟这环境的关系。理论必须能指导实践,一种环境伦理也应体现为一种生活方式。它应该能使个体的人带着一种历史意识去继承我们的地球。哲学走向荒野,最终是要写出一个人类的自传,写出人类在一个满载着价值的、历史性的地球上的生活。
[1]此处“本性”与“自然”皆译自nature。英文中的nature一词除指“自然”外,也可指“性质”、“本性”,如human nature即为“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