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与生态系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物种与生态系

物种存在于与它不可分离的生存环境中。物种一方面要保护自己不受环境的伤害,但同时又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物种与生态群落是综合在一起的两个互补的过程,其关系类似于个体与物种的关系(即二者的同一性既有区别,又紧密地交织在一起),但又比个体与物种的关系高一个层次。个体与物种都不是孤立地存在,都是整个合在一个系统中的。我们希望保存的不是简单的物种,而是在生态系中的物种。我们需要加以正确评价的不仅是它们是什么样的物种,而且还有这物种是生活在什么样的生态系中。

物种只有在其原先的环境中才能真正得到保存,也应该被保存于其原先的环境中。动物园与植物园可以把一些个体封闭起来加以保护,但它们根本模仿不了一个野生的生物群落区中在自然选择压力下发生的那种持续与动态的基因流动。物种必须整合到一个生态系统中才具有真正的完整性。迁移式的保护也许能把物种作为一种资源或一种纪念品保存下来,却不能完整地保存物种的生发过程。这里同样地,适当的生存单位是适于我们加以道德关怀的层次。

偶尔让一两个物种灭绝似乎并没远离自然界常规的运作,但由人类的侵掠造成的人为的灭绝与物种的自然灭绝并不是一回事。在道德意义上,二者的差别有如一个人的自然死亡与被谋杀之间的差别。一个物种的自然灭绝虽对此物种本身有害,对整个自然系统却不是一种恶,相反倒是自然系统通向明天的一把钥匙。这种灭绝是不断发生的物种形成过程中一种正常的更新。

由人类导致的物种灭绝与进化过程中物种的形成过程毫无关系。数十万物种会因人类文化对环境急剧的改变而消失,而在天然的环境中,这些物种接受自然的选择,有些也会灭绝。在自然灭绝中,自然是在一物种已变得不适应其生境,或是生境发生变化时才剥夺它的生命,并用其他的生命形式来替代它。人为的物种灭绝则阻断了通向明天的路,因为它阻断了物种的形成过程。自然的灭绝往往伴随着要消亡的种系、与它相关的种系或与它竞争的种系的转型,人为的灭绝则不留下后续种系。前者是打开了几道新的门,后者则是把原有的门关上了。人类并没有生发出什么东西或使什么东西再生,而只是把一些生命种系逼到了尽头。

从这个角度来看,人类没有义务保护稀有物种使其不遭到自然的灭绝,虽然他们可能有义务为其他人保留下这些物种以作为资源或作为博物馆的收藏。在不能挽救一种系的进化过程的情况下,人类不可能也不需要去挽救此过程的产物。

在自然的进化过程中,自然产生新物种的速度要大于旧物种消亡的速度,这样累积的结果是物种的多样性。在一篇优秀的研究海洋化石记录的论文中,罗普与西普考斯基总结出海洋物种的多样性在总体上是不断增长的(图1)。〔26〕尽管陆地生物的情况在细节上会与海洋生物的情况有些差别,而且靠化石记录作结论可能会有偏差,但地球生命的多样性增长的曲线大致上应该就是这样的。

地球上已发生过四五次大规模的、灾难性的物种灭绝,但每一次大灭绝后都很快便恢复了原有的多样性。这些灾难性的灭绝远远地偏离生命进化的总趋势,以至很多古生物学家都试图寻找来自地球之外的灾变原因。如果像这些古生物学家说的,这些大灭绝是由于超新星,或由于地球与小行星相撞,或由于太阳系偏离银河系的平面上下振动的话,这些灾变对于进化中的生态系来说便是偶然的,是千百个物种由于一些跟生态系没什么内在联系的因素而消失。这些灾难与选择了这些物种的生态系的性质无关。而如果导致这些大灭绝的原因更多是来自地球——如气候的周期性变化或大陆的漂移,那么,生物过程的这种恢复力仍令人叹服。这些过程虽说会被一些偶然的事件打断,但它们还是维持和增加了物种的数目。罗普与西普考斯基进一步发现,从寒武纪早期到现在,科与物种的总数大大增加,但平均的灭绝速度却从每百万年4.6科下降到了2.0科。这似乎意味着进化过程中物种对环境的适应性在不断增强。(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地质年代(106年)

伦理学家必须慎重。一种论证如果假设一事物目前的价值是由于其起源,那可能会陷入逻辑学家之所谓起源谬误。现在被判断为有内在价值的物种可能是源于一个古久的年代,是在一个没有价值的背景中以一种不正常的方式产生的,就像生命是神秘地由无生命物质产生出来一样。然而,在实际的生态系统中,一个物种的性质很难与产生并维系它的基质分离开。在一定程度上,个体与物种所具有的价值要在由生成它们的力量所组成的背景中才能体现出来。

试将图1设想成代表一个有6亿年历史的企业的运行情况。这样一个企业不是运行得很健康吗?但这图记录的是生命的历程,其长期的成效是很值得我们从伦理的角度给予尊重的。地球的生命从零开始,经过了几十亿年的演变。其中虽碰到过许多挫折,但毕竟产生出了500~1000万个物种,这一成效真令人叹为观止。

我们不能把物种所具有的价值视为孤立地存在于物种自身之内的,而应该从动态的角度考虑,把物种视做一个更大的剧里的一个过程、一种产物和一种工具。人类对此剧负有义务,而这就反映在我们对物种所负的义务中。惠特克发现,在洲的范围和对大多数生物族群来说,“物种多样性的增加……是一个自我增殖的过程,似乎没有什么极限”。进化过程中有一种“物种填塞”[14]的倾向。〔27〕自然似乎要产生尽量多的物种,而非仅是产生足以建立一个稳定的生态系的物种,也不仅是产生能直接或间接地满足人类需要的物种。人类不应当阻碍自然产生物种多样性这种充满活力的过程。这一过程及其产物是人类在其与自然的关系中能够达到的最接近终极的存在了。

自然几十亿年来艰辛的创造,还有几百万个充满生机的物种,现在都交给人类这个晚到的、有发达的心智与道德意识的物种来关照了。作为惟一具有道德意识的物种的成员,难道我们不该少一点自利心,而非仅把这进化的生态系统的一切产物都视做我们的宇宙之舟的铆钉、贮藏室中的资源、做实验的材料或消遣的对象吗?这种态度从生物学的角度很难说是明智的,更够不上称为道德的。这种逻辑过于偏狭,与道德的人性不相称;或者换用生物学的概念说,这种态度表现的地盘性简直强到了荒谬的程度[15]。要想配得上其称号,智人这个物种难道不应该认为这千百万物种自身就是我们所宜加以珍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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