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是法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担任项目法律顾问,依据我国《公司法》《信贷证券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则以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通过查阅、访谈、列席会议、实地调查等方法,对项目基础资产及其转让、交易主体、交易审批程序等情况的合法合规进行核查,并按照监管要求出具相关《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项目法律顾问在其出具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中应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要点:(1)对基础资产池合法合规性进行尽职调查的情况、过程和结果的简要说明。(2)对基础资产池合法合规性所做出的判断,包括但不限于入池信贷资产是否符合《主定义表》约定的合格标准、核查信贷资产是否合法发放以及被委托机构合法持有等。对进入基础资产池的信贷资产核查情况可编制《法律尽职调查信息表》,填报内容包括借款人信息、债权相关信息、担保权相关信息、贷款债权的履行情况等。该调查信息表作为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附件。(3)对基础资产池是否可依法设立信托作出的判断。
项目法律顾问在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应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要点:(1)本次交易基本情况,包括核查项目交易架构及其前述的交易文件是否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2)项目交易主体基本情况,包括核查该等交易主体是否具备开展具体交易所需业务资质,核查项目交易主体是否有效存续,是否具备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否能够对外签署和履行其作为一方的交易文件。该等交易文件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满足后,相关交易主体是否可以可据此主张权利。(3)项目交易的审批及授权情况,包括核查项目交易的发起机构和受托机构是否已就开展本次交易履行了内部审批、授权程序,以及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外部监管机关备案、注册程序。(4)信贷资产转让及其担保权益的转移情况,包括核查项目所涉信贷债权及其附属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权益转让的合法性,担保权益转移登记或权利凭证交付的效力及其相关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等。(5)破产风险对信托财产的影响,包括核查《信托合同》生效后,信托财产与委托机构、受托机构所有的财产相区别,以及信托财产在委托机构、受托机构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下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