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渊源是对欧洲能源互联网法律的补充规范

三、其他渊源是对欧洲能源互联网法律的补充规范

一般法律原则、欧洲司法解释和判例、欧洲国家国内法对欧洲能源互联网法律起到补充作用。

首先,一般法律原则是对欧盟立法空白或缺陷的补充,也被称为“补充规则”。有学者认为一般法律原则可能从各国共同的国内法中抽印出来,也可能从国际法中抽印出来,尽管两者产生方式不同,但的确是各国法律体系中所共有的原则或在各国国内法之外产生的一般法律原则。[185]而适用于欧洲能源互联网的一般法律原则可能来自欧洲国家法、欧盟基本条约以及一般国际法,[186]主要包括非歧视原则、确定性原则、合法期待原则、不溯及既往原则、授权原则、辅助原则及比例原则等。有学者认为,实行辅助原则和比例原则应尊重条约的一般规定和目标,尤其在涉及欧盟成果的完整性和保持机构平衡等方面。[187]但也有学者认为,一般法律原则是最重要的国际法渊源,甚至超越在国际法的其他渊源之上。[188]

以辅助原则为例,欧盟通过的能源基础设施有关措施,无法由任何单独的欧盟成员国实现,必须在欧盟层面加以辅助解决,因此,辅助原则在这个方面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具体来说,每个成员国有责任保护其管辖下的关键基础设施,但对于欧洲联盟的整体安全来讲,应确保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国或单一成员国有影响的基础设施位于另一个成员国得到充分保护,一个或多个成员国不因其他成员国的弱点或较低的安全标准而变得脆弱。此外,欧盟通过的电力市场有关措施,辅助原则也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欧盟有关安全的规则有助于确保内部市场竞争规则不被扭曲。[189]具体而言,关于配电价格原则的不协调的国家政策可能会扭曲内部电力市场,使分布式发电或储能服务将通过不同的激励措施来参与市场。随着越来越多的跨国交易新技术和能源服务的采用,欧盟行动对于确保公平竞争环境和有关各方更有效的市场成果具有重要价值。所以,辅助原则的作用在于弥补成员国立法的不足,在国家层面上确保电网稳定和高效运行。随着跨境电力贸易的不断增加、分散式发电的增加和消费者参与度的提高,都会增加溢出效应的可能性。实践证明,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单独行动,单方面行动的不良后果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更加明显。(https://www.daowen.com)

比例原则也在电力市场规则中有所适用。随着电力跨境贸易的发展和市场的逐步融合,现有的框架根据新的监管合作和新任务的需要进行调整。能源监管合作机构(ACER)被赋予更多的任务,特别是在能源系统的区域运作中,起到保持国家监管机构在能源监管方面的中心作用。在“冬季套餐”拟议的政策提出了自下而上的举措和自上而下的市场转向之间的妥协。按照比例原则,欧盟措施绝不能代替国家政府、非国家行为体和支助机构在执行各种关键职能方面的作用,而应以适当的比例发挥作用。欧盟鼓励国家监管机构在正式和非正式的区域环境中更有效地聚在一起,以解决与电力系统管理相关的问题。[190]

其次,欧洲法院在审理与能源有关的案件时,在没有其他法律渊源可循的情况下,为保证条约及其所建立的欧盟法律制度的实施,可依据法的一般原则作出相应的裁判,例如,对能源开发与利用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基本人权等原则。[191]其所作出的司法判决、司法解释对于分析、形成和完善欧洲法律具有重要作用,也构成欧洲能源互联网的法律渊源。值得一提的是,能源共同体(The Energy Community)秘书处下设有争端解决和谈判中心,《争端解决程序规则》和《建立能源共同体条约》以及欧盟能源立法是作为其解决欧洲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等领域争端的基础规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促进欧洲国家执行欧盟立法的作用,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最后,欧洲各国的国内立法也构成欧洲能源互联网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如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电力法等,具体内容在后文中逐一展开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