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清洁能源政策的发展

一、欧盟清洁能源政策的发展

1996年《未来的能源:可再生能源》绿皮书是欧盟制定可再生能源战略的第一步。它要求就欧盟和成员国可以采取的最紧急和最重要的措施以及这些具体行动的性质开展辩论。欧盟委员会请所有有关方面在1997年3月底之前就该绿皮书向欧盟委员会提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欧盟委员会在1997年年中出版《可再生能源战略》白皮书并附有一项行动计划。[5]《未来的能源:可再生能源》绿皮书指出,要实现可再生能源份额的大幅度增长,就需要充分实现成员国在国家、区域和地方一级的承诺。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可再生能源出现在欧盟政策议程之后,就侧重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问题,可再生能源的其他方面则简单触及,如生物燃料在运输或供暖部门的适用。[6]大多数具体措施由成员国在充分尊重欧盟辅助原则的情况下采取,欧盟鼓励成员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从而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价值。因此,欧盟在政策领域开始将20世纪70年代替代石油的想法转向了探索可再生能源发电。这作为在欧盟开展合作的新领域,有助于确保国家能源政策实现可再生能源渗透的目标。

2002年5月,欧盟批准《京都议定书》并承诺到2020年欧洲必须减少20%的碳排放。欧盟进一步采取节能措施,包括在用电、配电领域大量采用智能技术。2003年6月26日,关于《智能能源:欧洲》的第1230/2003/EC号决议,支持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行动,强调增加分配给成员国采取行动的欧共体预算。2004年,欧盟委员会启动与电网智能化相关的研究与建设工作。2005年,欧盟提出超级智能电网(super smart grid)概念,推出了《欧洲智能电网技术框架》。2006年,绿皮书《欧洲可持续的、竞争的和安全的电能策略》中明确强调欧洲已进入一个新能源时代,智能电网技术是保证欧盟电网电能质量的关键技术和发展方向。自1997年以来,欧盟政策一直以12%的可再生能源份额为目标。但由于发展速度太慢,完不成这个目标。2004年4月,欧洲议会敦促欧盟委员会和欧盟理事会开始制定时间表以增加可再生能源份额,并争取在2020年前实现可再生能源对欧盟能源消费贡献率达到20%。因此,欧盟委员会定期审查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进展情况,确保与可持续发展总体战略的相容性。[7](https://www.daowen.com)

2006年,欧盟发布可再生能源路线图通报,主题为“21世纪的可再生能源:建设更可持续的未来”,是欧洲能源战略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建议欧盟在2020年前制定一个强制性的20%的可再生能源在欧盟能源消费份额的目标,并提出推广和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新立法框架。这样做有助于为企业提供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做出理性投资决策所需的长期稳定性,从而使欧盟获得更清洁、更安全、更具竞争力的能源未来。[8]2007年,欧盟委员会发布第七框架计划(The 7th Framework Program),旨在使欧洲经济成为最富活力、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其执行期为2007年1月至2013年12月。第七框架计划具体包括10个子项目,其中“能源和环境的建设”部分与电力行业的发展直接相关。2008年年底,欧洲公用事业电信联合会发布了《智能电网:构建战略性技术规划路线图》(Smart Grid:Building a Strategic Technology Roadmap)的报告,指导进一步制订智能电网发展计划,以达到预期的智能电网发展目标。2009年年初,欧盟在有关圆桌会议中进一步明确要依靠智能电网技术,将北海和大西洋的海上风电、欧洲南部和北非的太阳能融入欧洲电网,以实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集成的跨越式发展。[9]欧盟委员会号召成员国利用信息与交流技术提高能效,促进经济恢复,并强调智能电网技术可以帮助欧洲在未来12年内减排15%,这将成为欧盟完成2020年减排目标的关键。2010年4月,欧盟发布《欧洲未来电网战略部署文件》最终版本,协调欧洲各国智能电网的发展规划。欧盟计划到2020年将智能电表覆盖率提高到80%。2011年4月,《智能电网:从创新到部署》的通报文件确定了推动未来欧洲电网部署的政策方向。[10]2011年12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能源2050路线图》的通报,提出了到2050年碳排放量比1990年下降80%~95%的具体路径。欧盟将通过四种路径的组合来实现这一目标,这四种路径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使用核能、采用碳捕捉与存储技术。[11]由此可见,欧盟强烈融入更多的政治意愿或进程致力于开发可再生能源,从而实现碳减排并发展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政策与广泛的欧盟政策有着共同的基本目标。例如,提高就业的竞争力和凝聚力,确保获得基本商品和服务,以及促进欧盟可持续发展等。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政策,可以解决其他政策面临的挑战和实现设定的目标。在欧盟政策范围内,采取协调一致的方法来对接碳减排政策、智能电网政策、电力市场政策对欧盟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影响。

目前,欧盟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份额已经飙升至发电量的29%,将达到欧盟发电量的一半左右,主要来自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变可再生能源。2016年,欧盟委员会发布《为所有欧洲人提供清洁能源》的通报,认为其中大部分清洁电力将在配电层面以分散的方式进行连接。欧盟能源政策历来以供应安全、竞争力和可持续性为主要目标,[12]此次“冬季套餐”首先实现的目标则是能源效率优先、实现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全球领先地位和为消费者提供公平交易[13]。欧盟电力市场规则必须加以调整以促进这个趋势的发展,管理可再生能源的可变性并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因此,确立新的监管框架将确保可再生能源能够充分参与电力市场,同时市场相关条款也不歧视可再生能源。[14]新能源战略重点关注五个优先事项:第一,能源效率将成为实现气候目标和协助成员国将能源使用与经济增长分离的关键因素。第二,发展一个真正的泛欧一体化、互联互通、竞争激烈的能源市场。第三,要优先授权消费者行使欧盟在获得所需电力服务方面赋予的权利,并在充分的传输和存储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实现最高水平的安全和能源安全。第四,通过欧盟层面的合作开展能源技术开发和创新领导工作。第五,加强欧盟能源市场的外部层面。[15]为实现目标,欧盟与第三方能源伙伴以超越国家主动行动的共同声音行事,从而使成员国在整个欧盟范围内从事双边节能减排工作的原则正式化。欧盟气候变化与能源专员米格尔·阿里亚斯·卡内特(Miguel Arias Cañete)认为,对于达到30%的能源效率目标将减少对能源进口的依赖、创造就业机会和减少排放量,目前欧洲正处于清洁能源革命的边缘。[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