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的族群冲突与民主崩溃
第二个故事是关于非洲人口最多的国家——尼日利亚——历史上的民主崩溃。总的来说,尼日利亚第一共和国(1960~1966年)受累于高度的选民族群分裂与高度分权的地区主义安排。前者使尼日利亚陷于严重的国内政治冲突,三个主要的族群——豪萨-富拉尼族、约鲁巴族和伊博族——控制着三个地区,他们互相憎恨、彼此为敌,政治暴力持续升级。我的研究中有很多当时的资料,包括重要选举的数据,主要政治家的传记、自传或回忆录,重要政治会议的记录,英国外交官的亲身观察与记录,政治暴力与冲突的数据,等等。这些资料都印证了尼日利亚当时存在严重的族群分裂。
此外,尼日利亚第一共和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是高度分权的地区主义安排。当时,尼日利亚的国土面积根据尼日尔河及其支流的流向,被划分为三个地区,分别是北区、东区和西区,后来又划分出中西区。这样,整个国家被划分为三到四大块,这种安排使得尼日利亚中央政府无法进行有效的国家建设和民族整合。每个地区都觉得自己非常重要,具有抗衡中央政府的能力。这种高度分权的地区主义安排,使得地区政治的重要性甚至高过了中央政治。一个例子是,北区执政党的领袖并没有到中央政府出任总理,而是甘愿做地区总理,然后派自己的副手到中央政府做总理。可以想象,地区政治与中央政治是何种关系。只有控制地区,才能控制实质性的政治权力。这就使得刚刚脱离英国殖民统治的尼日利亚中央政府无法进行有效的国家建设和民族整合。最后,联邦政治成为三大地区政党对中央权力肆无忌惮地争夺和恶斗。北区由于人口和席位较多,就控制了中央政府,主要政策对东区和西区均不太有利。后来,来自东区的伊博族军官首先发动军事政变,随后是第二次军事政变以及持续两年多的内战。
内战结束以后,尼日利亚后来的政治史有很多反复,从政变到军人统治,再到启动转型,再政变,再转型,等等。1999年至今,尼日利亚维系了民主制的基本形式,但民主政体本身还充满瑕疵。国际著名评级机构Polity Ⅳ连续多年给尼日利亚的评级都是从-10分到10分制中的4分,而国际上一般认为6分达到民主标准。4分尽管不是威权政体,但离“好的民主”尚有距离。但无论怎样,尼日利亚维系了民主制的基本形式,并维持了国家的统一。(https://www.daowen.com)
那么,如何解释尼日利亚前后的政治变化呢?与第一共和国相比,尼日利亚后来改革了高度分权的地区主义安排,全国由过去的三到四个大区陆续划分为36个州,中央权力得到了强化。过去,地区总要挑战中央,甚至动不动就要脱离尼日利亚。全国划为36个州以后,每个州都不再有能力挑战中央。如果继续实行几大区的央地模式,尼日利亚可能一直会陷于族群与地区冲突。尼日利亚还在立法上禁止族群和宗教政党,政党不得出现族群、地区和宗教的名称,甚至要求设立政党时必须在全国一定比例的州拥有自己的支部。
尼日利亚在选举制度方面的调整也非常精巧,他们后来要求新设的最高行政长官职位——总统必须要在全国三分之二的州获得不低于25%的选票。这意味着总统的支持不能只来自人口密集的少数地区,而必须要在全国范围内赢得较高比例的支持。实际上,尼日利亚是在总统选举制度上提供了一种跨族群的政治激励。所有这些都涉及民主政体下具体制度安排的向心型或离心型程度。
但与此同时,尼日利亚仍然存在着高度的选民政治分裂,选民依旧沿着族群、宗教和地区的界限呈现高度分歧。所以,今天尼日利亚准民主政体的维系,与该国央地关系制度模式的调整有关;而该国民主程度较低及政治冲突较多,则与依然存在的较高程度的选民政治分裂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