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托管机构
(一)托管机构的定义[6]
在FATCA和CRS下,托管机构的定义是一致的,是指为客户持有金融资产,且以此作为其大部分收入来源的机构。该定义的核心是“大部分收入”的门槛测试,即该机构在近三个会计年度(成立不满三年的按机构存续期间计算)总收入的20%以上来源于为客户持有金融资产和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其中为客户持有金融资产和提供相关金融服务的收入包括:
1.托管费、账户维护费和转账费;
2.为受托管的金融资产相关证券交易执行和定价所获得的佣金和费用;
3.就受托管的金融资产(或者客户通过授信融资取得的金融资产)提供给客户的授信融资服务;(https://www.daowen.com)
4.与受托管金融资产相关的价差合约所得;
5.提供与受托管资产相关的金融服务;
6.提供清算与结算服务的费用。
(二)常见的托管机构的类型
各个国家由于自身金融监管法律不同,对于托管机构的列举可能会不同,但是通常来说,为客户保管金融资产的机构都属于托管机构,例如托管银行、证券经纪机构、信托公司、清算机构和中央证券托管机构等。但是,如果一家机构并不为客户的利益而持有金融资产,那么其不属于托管机构,例如保险经纪机构,以及仅为客户执行或者接受传递交易指令的证券经纪人等即不属于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