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CA下对金融机构的合规审查与监管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FATCA下对金融机构的合规审查与监管

FATCA的实施是基于FATCA伙伴国与美国之间签署的政府间协议,因此有关金融机构合规审查和监管的相关规定应当首先依据政府间协议中的有关条款执行。但由于FATCA下对于不合规的外国金融机构,其从美国取得的特定收入会面临被强制征收30%预提所得税的惩罚,因此FATCA协议中对于FATCA伙伴国政府如何对金融机构的合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管并没有过多涉及,而仅仅是对于金融机构FATCA合规程序中的小错误(Minor Errors)和重大违规(Significant Non-Compliance)问题进行了明确,对于构成重大违规的FATCA伙伴国金融机构,其将会被作为FATCA下的不合规外国金融机构来处理,其来源于美国的某些特定收入将被征收30%的预提所得税。

(一)小错误

FATCA政府间协议模式一(模板)[21]第五条第一款对于金融机构在尽职调查和信息申报上的小错误和行政错误(Administrative Errors)进行了规定,即当主管当局有理由相信金融机构所犯的小错误或者行政错误导致其所申报信息的不准确或者不完成,或者导致该金融机构违反政府间协议中其他要求(如违反账户尽职调查的相关规定),那么该金融机构所在国主管当局应当依据本国FATCA实施法规(包括惩罚措施)从金融机构获得更正后的完整的需申报信息,并解决该金融机构其他违反政府间协议的问题。

对于金融机构的哪些行为属于“小错误”,FATCA政府间协议并没有明确,通常应当依据FATCA伙伴国本国法规来执行。例如英国海关和税务总署(HMRC)在其发布的《国际信息交换手册》第405020节即对小错误进行了列举,包括:

(1)金融机构申报的数据字段丢失或者不完整;

(2)金融机构申报的数据已损坏;

(3)金融机构使用了不兼容的数据申报格式。

对于金融机构存在的小错误或者行政错误,通常FATCA伙伴国政府或者美国政府(通过FATCA伙伴国政府)会通知该金融机构,要求其对错误数据或格式进行更正,或者按要求重新提交。[22]但需要注意的是,金融机构持续或者重复地出现小错误和行政错误,连续导致涉税信息的跨国交换失败,则会被认定为是重大违规行为。(https://www.daowen.com)

(二)重大违规

根据FATCA政府间协议模式一(模板)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FATCA伙伴国主管当局认定某金融机构存在重大违规行为,该主管当局应当将此通知到美国主管当局,并依据本地法规(包括惩罚措施)对该金融机构的重大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如果伙伴国金融机构在收到主管当局的违规通知之后18个月内没有解决其重大违规问题,那么美国将会认定该伙伴国金融机构为不参与合规金融机构(Nonparticipat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即FATCA下的不合规金融机构,其来源于美国的某些特定收入会面临被征收30%预提所得税的惩罚。

与“小错误”的情形类似,FATCA政府间协议并没有对重大违规行为的范围进行具体规定,通常由各FATCA伙伴国的本国法规进行明确。例如英国海关和税务总署(HMRC)在其发布的《国际信息交换手册》第405040节即对重大违规进行了列举,包括:

(1)金融机构持续或者反复地在信息申报平台注册失败[23],提供不准确的信息或者未能建立适当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尽职调查流程;

(2)金融机构反复存在不申报信息或者延迟申报信息的情形;

(3)金融机构故意提供大量错误信息;

(4)金融机构故意遗漏所需申报信息或者因为疏忽导致遗漏所需申报信息。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