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习惯论

三、习惯论

基于观察,一些研究表明,习惯化的普遍现象及其伴随的自动性可以解释重新陷入成瘾行为的现象。然而,这种解释并不像动机显著敏感性那么有效,因为大多数习惯并不是在驱动人采取行为的触发器方面经历的。例如,当我开车去上班时,如果我们没有提醒自己今天要去医院办公而不是去学校上课,那么习惯的力量可能导致我开车去往大学

习惯通常可以通过一种似乎与许多人认为的成瘾特征相反的强迫性行为来识别和打破。更重要的是,尽管习惯肯定是成瘾的一个组成部分,用它解释成瘾的“失控”特征,将与我们正在考虑的定义的疾病模型不一致。我们通常不认为习惯是可以治疗的疾病,医疗保险也不支持这种治疗支出。

因此,有几种不同的心理学解释被用来解释为什么成瘾者表现出他们所做的行为和经历所描述的感觉。在试图确定这些说法中哪一种能提供最好的解释时,随着技术的发展,心理学家开始尝试和识别发生在成瘾中的生理过程,并利用这一知识确认其中一些说法,发展其他说法。通过这种方式,疾病模型在研究成瘾的科学家中成为公认的观点。如果成瘾是可观察到的生物因素的结果,推理是:它不可能是简单的错误选择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