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治理机制日益边缘化

(三)国际经济治理机制日益边缘化

国际组织是近一个世纪以来参与国际经济治理的重要力量。然而,种种现象表明,目前的国际经济治理机制在效力与范围上均存在明显不足,甚至存在逐渐被边缘化的风险,难以应对市场深层次发展与国家障碍日益多样化所带来的挑战。

一方面,以规则为导向的国际社会运作模式正在被打破。首先,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发挥的作用正在被削弱,多哈回合谈判停滞不前、上诉机构停摆,新的多边贸易规则改革举步维艰。其次,作为解决国际投资争端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国际投资仲裁机制在透明度、第三方参与、仲裁员委任等多项议题上仍待完善;正在讨论中的投资仲裁上诉机制改革,也可能为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带来新的挑战。[30]部分国家无视国际秩序,对国际规则的效力造成了严重冲击。如美国推行“美国优先”战略,持续阻挠WTO上诉机构甄选程序,积极构建“印太经济框架”(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美欧贸易技术委员会(EU-US Trade and Technology Council)等盟友组织,体现出较强的单边主义、对抗主义色彩。以规则为导向的国际经贸体系并未得到良好遵守,难以发挥其实际效用。(https://www.daowen.com)

另一方面,现有国际规则发展具有较为明显的滞后性,在传统和新兴领域依然存在诸多空白之处。例如,传统贸易形态下生成的WTO多边贸易规则不仅难以应对农业、知识产权等传统议题的新发展,也缺乏对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等新兴议题的协调,相关领域的规则谈判进度缓慢,与目前的全球经贸格局无法完全匹配;国际社会在边境后措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等重要议题上一直缺乏广泛而有效的国际监管合作机制,导致各国政策透明度不足、监管差异巨大;由于安理会决议、国际法与国家责任法契合度不足,至今仍存在单边制裁等“灰色地带”,于理于法均饱受争议。[31]这些空白与滞后限缩了国际调节机制的作用范围,也构成了对其发挥效用的进一步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