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环境法学发展的任务正在从事理分析转向法理分析,[57]构思涉外环境法治的逻辑框架,需要统筹良法与善治两个方面。涉外环境法治的整体布局是从规划涉外环境立法的重点方向展开,把握涉外环境纠纷中环境与经贸领域对接的突出问题,在生成涉外环境立法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涉外环境立法、司法、执法在涉外环境纠纷中的协同适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