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内的偏见以及逐渐消除
2026年03月21日
(二)学科内的偏见以及逐渐消除
如上文所述,在21世纪以前,国际关系理论和国际法学在中国曾被视为两个独立领域,它们之间的密切联系遭到忽视。在这种情势下,许多“旁观者”难免对跨学科研究存有误解。例如,笔者最开始做这项研究时,经常面临“不务正业”的指摘,在日常讨论中可能会受到“你没有讨论法律问题”“这项研究对国际法学科没有真正意义”之类的严厉批评;当发生较大的学术分歧时,甚至不幸被戴上“破坏国际法学科的独立性”或“为国际关系理论的殖民主义张目”之类的“大帽子”。(https://www.daowen.com)
早期,学者的跨学科选题的论文发表时经常遇到较大麻烦。比如,在法学领域,许多跨学科研究的论文可能由于“不理解”“过于专业”“缺乏对社会实践的指导意义”等原因遭到拒稿。不过,更多的同行还是给予跨学科研究的成长空间。2005年,从事跨学科研究的徐崇利教授主持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原则研究”;2007年,笔者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际关系理论与当代国际法的实践”,都表明了同行评审专家对这些“异端”的宽容态度与行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