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法的彼此借鉴与交叉问题的研究
跨学科分析所能获取的具体利益,不仅在于每个学科都能够建设性地借用另一个学科的概念、观点及材料,也在于每个学科都可以有效地运用另一学科的研究方法。
徐崇利教授认为,与国际法学相比,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方法是多元的,尤其是在“科学主义”的兴起与传播之后,有别于传统“定性研究方法”的“定量分析方法”被许多国际关系学者娴熟运用,为更加科学、客观、准确的国际问题分析提供了有效工具。原本,在国际法学中,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所供给的分析工具和理论框架相当有限,且容易脱离国际关系现实,陷入“就国际法论国际法”的泥潭。对此,徐崇利教授指出,国际法学不能就此沦为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故步自封的“自留地”,而应成为一个开放的学术空间,广纳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顺应多学科交叉的科学发展总趋势。为此,仍需继续加强对国际法原理的实证主义法学分析;但在“固本”的基础上,应系统地推行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理论之间的学科交叉,通过该“传送带”,将哲学和各种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输入国际法的基本理论研究,并使之归化为国际法律思维。研究方法的丰裕,意味着大量知识的累积、各种学派的造就,顺此即可能融合成一个比较完整且不断演进的“国际法理学”之学科。[49]
相比之下,跨学科研究已经被当作一种时尚、巧妙的研究方法。至少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许多学者能够熟练地运用国际关系的知识和方法来证明国际法问题。已发表的成果不但包括对国际立法合作、遵守国际法、国际法中的“概念”、国际法的效力、国际法合法性等基本问题的研究,而且广泛应用于新问题的研究,如“中国的立场和与WTO的战略”“国际经济法的法律秩序和中国的‘和平崛起’战略”“国际社会的合法化:当代观点和基本趋势”等。在讨论上述基本议题和问题的新边界时,一些学者已经有意识地将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视角、知识、观点、方法等结合起来,并将其作为一个整体加以使用。(https://www.daowen.com)
除专业学者之外,博士生也是一支潜在的研究力量,他们的博士学位论文能够为相关研究发展提供重要驱动力。在近年“已完成”或“正在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中,越来越多才华横溢的年轻人采用了跨学科分析的方法。其中一些人选择围绕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相关主题进行跨学科讨论,如“全球治理与国际法”“世界秩序的变化与国际法的使命”“非政府组织对国际法角度的价值”“从国际关系角度分析国际法的遵守”等。另外一些学生虽未直接选择跨学科分析的话题,但在更宏观背景下讨论某个问题时,不仅使用了学科内研究方法,还从另一个学科吸取了经验并寻求观点支撑。尽管,这种尝试多数只涉及国际关系理论或国际法的基本知识,理解也未必成熟深刻,却足以证明国际关系和国际法跨学科分析方法正在愈发受到欢迎。
此外,在对博士学位论文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有许多国际关系专业的博士学位论文选择多边合作、国际机制和国际规范作为研究对象。由于术语不同,这些论文似乎与国际法无关,但事实上,对“多边合作”“国际规范”“国际机制”等内容的讨论,多数可以被国际法研究直接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