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结:为什么是六种视角?

(七)小结:为什么是六种视角?

可以将国际法概念化和研究的六种不同方法概括为国际法的不同视角。一些视角更关注国际法的起源(形式主义和原则性多边视角),而其他视角(法律和社会视角)则对国际法和制度运作会更感兴趣。一些视角专注于更容易检验的问题,而其他视角则愿意作出一种方法上的权衡以研究那些不容易评估或经验捕捉的现象。这些视角虽然关注点不同,但并不互相排斥。

这六种视角都含蓄地批判了法条主义,否定了可以通过系统的审查文本和法律裁决来理解国际法和国际法律进程的观点。国际法的复杂性——其起源、执行模式、各种演变的意义和各种影响——是需要以跨学科方式探讨这一主题的原因。(https://www.daowen.com)

每种视角都只揭示了国际法这头大象的一部分,[75]学者应该了解并指出自身的盲区并超越单一视角来对国际法进行研究,只有学者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去了解国际法这头大象的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