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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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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教育学可组织为一门科学,会是怎样的科学呢?我们的研究态度将因此而有差异。涂尔干对于科学的定义,诠释如下:

“一个体系的研究,要具备下列条件才能称为科学:(1)研究对象是可以观察且确实存在的现象。换言之,科学是因其对象而决定的。(2)这些现象具有同一范畴的同类性。(3)科学要研究这些现象,是为了要了解其内容,故其态度必须是公平无私的。

“由于知识本身企求知识,才有科学的存在。学者深知自己的发现可能被世人利用,因此,可以使他的研究配合功利上的要求。不过当学者专心于学术研究时,是不会去关心社会效果的。只说存在的事实,只承认存在的事实。他们的任务是说明事实而不做批评。”(甘蔗生规矩译:《社会学教育论》)

又说:“教育是先进对于后辈社会生活适应的影响。教育的实务都是这种基本关系的各种方式。因此,同种类的现象在理论上应属于同一范畴,是可以成为同一科学的对象,即教育科学的对象。”(同上)

我赞成涂尔干对于科学的态度,而且也要站在这个立场上来促使教育学成为科学。

换言之,教育学不是以既有的心理学或伦理学的知识为基础的知识之应用,而是以教育事实或教育作用,此独特存在的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其研究对象是教育学独特的范畴,而不属于其他科学的范畴。

雷斯达·华德认为纯粹社会学和应用社会学的区别如下,这对我们在研究教育学的性质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

他说:“纯粹社会学要诠释的是‘何事’‘何故’‘如何’的问题,应用社会学诠释的是‘为何’‘目的何在’的问题。(https://www.daowen.com)

“换言之,前者是有关事实的原因与原理,后者是有关结果或目的。

“一为讨论社会学的研究问题,一为讨论其应用;不管纯粹社会学在某一点是如何重于理论,应用社会学始终是重视实际。它所关心的是对于社会有利或有弊的问题。社会问题、伦理问题、理想等,都是其关心的问题。”

上述所探讨的社会学区别,也可以适用于一般科学,可供我们认识教育学的本质之参考。然而,究竟是否适当呢?

涂尔干对于这一点,也有同样的说明:“教育学的理论与这种思考是迥然不同的。目的、方法都不同。教育学的目的不是要叙述惯例,而是要探讨将来该如何的教育学的问题。

“不是过去,也不是现在,而是向未来迈进。不是要忠实地说明事实,而是要制定指导的命令。它不会要求注意这个存在,思考这个理由,而会说这是应该走的路。”

这的确在认识教育学的本质上,是一个很重要的观点,但是凭此就能确定教育学的性质吗?我们应该先讨论科学和技术的差别,再去探讨科学的两种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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