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为了品味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要充分认识存在于我们生活环境之中的现象与客观实在。之后,我们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只进行评价,抛开认知进行评价,评价之后再进行认知。
当我们在追求某些东西的时候,也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在体会了解那种物质和自己生活的关系,即认识到它的价值之后再去追求它。另一种是因为听到别人说它很时兴,所以自己也认为它肯定是一件很不错的东西,然后就抱着这种想法去追求它。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多数人都把进行评价误认为认知。而且,在追求的过程中,如果不首先做出“很好”这样的评价的话,即使我们想要去认知,也是绝对做不到的。
换言之,在认知之后进行评价以及在形成正确的认知之后马上就进行评价,这两种情况大概是任何人都曾经历过的。每个人的评判中也会有相同的东西。自己都没有亲自去看一看,也没有去向人询问打听,更没有进行确认,也就是根本没有通过自身经历去认知,只是随意地相信别人的评判,一味地附和雷同,这就是以上所说情况的一例。(https://www.daowen.com)
即使是那种只有在相当准确地认识事物之后才敢断言事物性质的毫不随便冒失的人,当他从别人那里听到某种说法的次数多了,他也会在某个时候变得逐渐相信别人所说的话。虽然刚开始的时候他坚持正确地看待人和事,但最终对于那个人他觉得很过意不去,到最后连他自己也相信那些话,并将它传播给周围的人,结果到头来就形成了无风不起浪的局面。我们可以推断出,这种评判之中,除了评判之外肯定还存在着某些缺陷。这八九不离十大概就是如今社会的现状。“认识”这个词在这种情况下和“理解”是同义的。
大致有这样两种人,一种是先理解了之后再敬佩的人,另一种是敬佩后才能理解的人。先敬佩后理解的这种人,如果是不先产生敬佩之情的话,他根本就不会想要去理解,这就是所谓的“无故地讨厌”或“有偏见”,这种情况很常见。先敬佩后理解的这种人,根本没有认真地去理解,总是抱着一种自己好像已经深思熟虑过的态度,仅仅因为是人们所尊敬的某个人说的话,就认定它不是虚伪的,并对其不持任何疑问,这正是所谓的“囫囵吞枣”。从事社会指导性工作且具有自我意识的人就暂且先不谈了,要是没有自我意识的话,不管是谁,对于自己的研究领域或者专业知识以外的事情,大概都是依靠别人的判断在生活,这再平常不过了。因为对于所有的事物,如果我们都凭借自身的力量去认识的话,这在实际上是不可能办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