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

认识与知觉,如果只从一个方面来考虑的话,人们很容易会认为它们是两个意识相同的概念,但仔细想想,又会觉得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当我们说“认识某个事物”,或者“认识了某个事物”的时候,首先我们会在大体上考虑一下那个事物并意识到它的存在。很明显,没有进入到我们知觉之中的事物,我们自然是不可能通过知觉去认识它的。

在认识的过程中,并不是说仅仅某个对象进入到我们的认识领域,然后被我们意识到,我们还会判断我们所意识到的事物到底是真是假,或者说到底是善还是恶,是美还是丑,这是我们需要弄清楚的一个问题。也就是说,在认识过程中,我们常常会碰到事物与我们人类生命相矛盾的问题,这时,对于两者之间关系的判断就成了我们的主要任务。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不能称与生命毫无关系的认识为认识。所谓认识之中存在着价值判断也是因为这个理由。知觉转移为认识时,我们总得在认识之外添加进某些东西。

如果从我们人类自身经验来评判这种精神工作机制,就可以说人对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事物无所认识或知觉,人类甚至无法意识到它们的存在。来自外界的刺激要想进入人的认识领域,这种刺激就必须达到某种强度。在考察进入我们知觉的东西时,我们总能看到,它很可能是之前我们曾有印象的东西,或者是当下为我们的感官所反映的东西。在它被人类意识到之前,即从没有感觉或者不注意的状态到注意的状态,为了使我们的态度发生转变,我们必须稍微给它施加一些力。这种力到底是什么呢?尽管外界和内心的刺激程度应该被视为是相同的,但是根据甲、乙、丙各人的不同,在感觉或知觉上他们所受到的刺激程度也会不相同。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出,引起人的注意的这种力量的一部分存在于人的认识或意识之中。(https://www.daowen.com)

换言之,这种力量是通过人的感觉敏锐程度表现出来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只依靠这些主观的因素。这是因为,对于相同的主观,人类肯定能认识相同的对象,并意识到它们的存在,对于它们接受了一定程度的刺激这个事情,我们也是无法质疑的。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