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教育活动的中心机关的教师,应该以何种行动来完成其特有的使命,回报社会的期望呢?在教育事业中,社会应该把哪一方面划为教师独特的领域,给予他们充分的自由,又需要在哪一方面进行补充和拥护,以促进其发展和完善呢?即使不是直接从事教育工作,假如要进行教育改造,首先必须对这些问题有明确的认识。
“让受教育者与德高望重者接触的话,不知不觉中他的人格也会高尚起来”,如果怀着这种单纯的教育观胡乱地批判、评价教育事业,不论到何时,都不可能建立起完善的教育制度。如果欠缺明确的认识,即使再多这样的人聚集起来讨论教育改革问题,也如同盲人摸象,最终人多反而误事。这是很可怕的。为了寻求何为明确的概念,我们有必要稍微回顾一下教育事业演变的过程。(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