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的含义、分类与文体特征
第一节 诗歌的含义、分类与文体特征
“诗是人类向未来所寄发的信息;诗给人类以朝向理想的勇气。”(艾青《诗论》)诗歌是文学史上最早产生的也是重要的文学体裁。它起源于原始时代结合着简单语言的劳动呼号,后来作为劳动的伴唱及庆祝丰收时的祝祷,与音乐、舞蹈一同得到发展。《诗大序》中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段话阐述了诗歌、音乐、舞蹈三位一体的原始发生状况。进入文明时代以后,艺术逐步分化,诗歌日益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
一、诗歌的含义
诗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诗是文学艺术的通称。我国古代,诗与歌分称,不合乐者为诗,合乐者为歌,后来诗歌统称,包括词曲在内。现代诗歌指词曲以外的与小说、散文、戏剧文学并列的狭义意义上的诗歌。
给诗下一个确切的定义是困难的,翻开大量的文学理论书籍,它们都对诗的美学特征给予仔细分析,但却小心翼翼地避开下定义。黑格尔曾说:“凡是写过论诗著作的人几乎全都避免替诗下定义或说明诗之所以为诗。”[1]为什么呢?一方面是因为诗是各种文学文本形式中最早出现也是最早趋于成熟的文本样式,是各民族最重要的文学样式之一。诗在不同民族中总被看成是可以涵盖一切文艺样式审美本质的、最高的艺术审美形式而给予充分的重视,正因为如此,“诗”有广义的理解。另一方面是因为诗的本质大体上和一般艺术美的本质一致,所以黑格尔说:“如果一个人事先没有研究过什么才是一般艺术的内容和表象方式,一开始就谈诗之所以为诗,就想确定诗的真正本质,那确是很困难的。”[2]
对于诗的基本观念,笔者主要是从它的外形式和内形式两个层面来把握。[3]
(一)诗歌的外形式
诗歌的外形式,指诗歌呈现于读者面前的可直接感知的语言组合形式。所谓可直接感知,主要指视觉感受和听觉感受,确切而言主要是指诗歌在句式上和音韵上的特点。在视觉上,诗歌打破了日常语言运用的散体文形式,分行排列,句式整齐。在听觉上,诗歌合辙押韵,抑扬顿挫,节奏分明,合于音律。所以说诗歌是一种能够给读者某种特殊视觉感受和听觉感受的文学文本样式。
诗歌外形式上所具有的形态与诗歌起源于原始人类集体劳动中出于协调动作、交流感情的劳动呼声有关。闻一多在《诗与歌》中说:“想象原始人最初因感情的激荡而发出有如‘啊’、‘哦’、‘唉’,或‘呜呼’、‘噫’、‘嘻’一类的声音,那便是音乐的萌芽,也是孕而未化的语言。……这样界乎音乐与语言之间的一声‘啊……’便是歌的起源。”[4]这种歌是诗的萌芽。随着人类的进化,随着人类语言的产生,这些劳动的呼声逐渐与含义明确的语言相结合,劳动号子演化为原初状态的诗歌。随着人类思想情感的进一步丰富,诗的形式也就多样化了起来。发展至今,诗已不是用于歌唱而成为了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但由歌乐赋予的这种句式整齐、合于音律的语言形式却保留下来了。
(二)诗歌的内形式
诗歌的内形式,指与诗的外形式相融合,使诗情、诗意、诗味得以感性显现的表情形态。具体而言就是诗的意象、意境、象征、隐喻等。诗之所以为诗,仅有外形式是不够的,诗借助于语言,抒发诗人真挚热烈的情感,传达了诗人对于自然、人生的深切体验和对人生真谛、美的真谛的诗意发现。为了传达这样的情感,诗与小说、散文、影视剧本等相比较,它拥有独特的表情形态,使那些不可表达的东西有可能被表达出来。这些表情形态直接关乎诗歌的表现技巧,表情形态越丰富,表现技巧越丰富,诗歌越可能传达出深邃玄妙的人心内在世界的种种诗思情怀。
总之,诗歌是人类语言艺术的最初形式,它是一种饱含着想象和感情,富有节奏和韵律,高度精练、高度概括地歌唱生活的文学样式。在内容上高度凝练、集中、概括,饱和作者的思想感情,具有丰富的想象和浓郁的抒情色彩;在形式上构思精巧,语言精练、形象、节奏鲜明,韵律和谐而具音乐性。
二、诗歌的分类
(一)按题材和抒情方式分类
1.叙 事 诗
叙事诗是指以叙述者的口吻来描述事件、刻画人物的诗体。它有较完整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比较概括的叙述语言,充满浓郁的抒情色彩,是一种歌唱的故事。它注重表现诗人对故事和人物形象的丰富感情,把故事情节融化在抒情气氛中,兼有叙事和抒情的特点。诗人雁翼在《叙事诗断想》中曾说:“抒情对于叙事诗,则是:肌肉,血液,骨胳,灵魂。抒情,不仅左右着叙事诗题材的取舍和剪裁;支配着叙事诗的描写角度的选择;也决定着叙事诗的整个构思。这是因为,叙事诗也是诗,而诗的本质,则是抒情的。”[5]按取材特点和篇幅长短,叙事诗又可以分为史诗[6]、诗体小说[7]、诗剧[8]、小叙事诗[9]等。
2.抒 情 诗
抒情诗是指以作者的口吻抒发主观情绪、情感的诗体。抒情诗是诗歌中最大的门类。诗人通过抒发感情来表达对社会、人生的某种感受、情绪和见解。它没有完整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绘景写人、托物言志都饱含作者强烈的感情。抒情主人公多为作者自己。诗的结构也多按情感变化的脉络组成。抒情诗根据题材内容又可以分为颂诗[10]、献诗(如田间《给战斗者》、艾青《大堰河,我的保姆》、舒婷《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哀歌[11]、政治抒情诗[12]、爱情诗[13]、山水诗(如谢灵运的诗,唐代山水诗派)、咏物诗(咏物的目的在于言志,如骆宾王的《在狱咏蝉》)等。
3.哲 理 诗
哲理诗则常常从客观事物的某些特征中发掘生活的道理,或者借助形象的比拟表达一种人生哲学,从而给人以启迪。哲理诗以诗说理,重理趣,兼有理性精神和诗性品质,语言寓意深刻。中国古代,宋人好作哲理诗。著名的哲理诗人有欧阳修、王安石、苏轼、杨万里、朱熹等等,其中以苏轼最具代表性,如他的《题西林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又如当代诗人顾城的《一代人》:“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这首小诗闪烁着哲理之光:一代青年人尽管受到时代的磨难,却没有失掉对光明的追求。(https://www.daowen.com)
(二)按诗的形式结构分类
1.格 律 诗
格律诗是指依据固定格式和严密的韵脚进行创作的诗体。它包括古代格律诗和现代格律诗。古代格律诗在诗篇的字数、平仄、对仗、用韵等方面有严格规定。比如,律诗要求每首八句,有五言律诗或七言律诗两种,字数不能改变。绝句则称为“断句”或“截句”,一般认为是截取律诗的一半而成,每首四句,有五绝和七绝之分。另外还有一种排律,是律诗的延长,长短无限制,但讲究对仗和用韵。词和曲则有固定的词牌和曲调,在平仄格律方面的要求也很严格。现代格律诗是指20世纪20年代以闻一多为代表的新月派创立的一种有一定诗律要求的体式,它以节有定行、行有定拍、换韵有序区别于自由体。闻一多曾提出现代格律诗的“三美”理论,即要求诗在音节上要有“音乐的美”,在词藻上要有“绘画的美”,在章节建行上要有“建筑的美”,尤其强调“建筑的美”,即“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闻一多以诗集《死水》对其理论进行了成功实践。20世纪50年代,何其芳、卞之琳等也探索过现代格律诗的形式规范,但总体上来说,影响都不及闻一多。
2.自 由 诗
自由诗没有固定的格律限制,不要求节数、行数、字数的整齐,也没有对仗的要求,押韵较自由,不讲究有规律的组合音节。但自由诗有内在的情感节奏,正是这种节奏,顺应情感表达的自然需求,该长时则长,该短时则短,该繁复时则繁复,该简洁时则简洁,从而体现出自由特征。自由诗为美国诗人惠特曼首创,中国“五四”运动前后,得到郭沫若为代表的诗人的广泛运用。如今诗坛的写作,绝大多数诗歌都属自由体诗。
3.散 文 诗
散文诗兼有抒情诗和抒情散文的特点。篇幅短小,情感浓郁,节奏鲜明,语言凝练隽永,有一定跳跃性,多采用象征性意象营造诗情画意和哲理意境。散文诗形式上像散文,不分行排列,可韵散相间,有词、句、段的过渡。著名的散文诗,有高尔基的《海燕》、泰戈尔的《飞鸟集》,鲁迅的《野草》等。
三、诗歌的文体特征
诗歌具有独特的文体艺术特征,正是这些艺术特征把诗与其他文学文体区别开来。
(一)外 结 构
诗歌在外结构上体现出鲜明的形式特征,即必须分行排列,句子之间构成丰富的韵律和节奏感。分行排列,是诗歌最显见的文体特征,它体现出诗歌的造型美。
诗是一行一行的筑起来的,这就叫诗歌的“建行”。闻一多先生说这种美即是“建筑美”。通过“建行”,删除了那些可以省除的语法部分,使诗歌更具有情感的跳跃性、意蕴的生动性、语言的多重性。现代自由诗的一行,在古代称为“句”。诗的句法异于常规的语法结构,这也需要它采取建行的方式来完成。诗歌的建行,还可以造成视觉、听觉上的短暂的停顿,带给人们直接的感官感受。自由体诗的建行没有固定的格式,全凭内在情感逻辑的推进来自由建行,长短不一,简繁自由,但需要尽可能带给读者形式上的美感。
诗又是最富音乐性的语言艺术。诗在产生之初,就是诗乐舞一体的,它具有音乐美,这是它的天然禀赋。“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毛诗序》),和谐的音韵,鲜明的节奏,是诗歌区别于其他文学样式的一个基本特点。马克思说:“既然你用韵文写,你就应该把你的韵律安排得更艺术一些。”[14]鲁迅要求:“新诗先要有节调,押大致相近的韵。”[15] 中西诗人均十分强调诗歌的音乐性,如闻一多提出著名的诗的“三美”原则[16],第一条便是音乐美;法国诗人魏尔仑也提出“音乐先于一切”[17]的主张。汉语被称为诗性的语言,就是因为单音节汉字便于灵活安排以体现音乐性,汉语诗歌也因此创造了诗歌音乐美的典范。
诗的音乐美一般体现在外在的音乐性和内在的音乐性两方面。外在的音乐性主要表现在声韵和节奏上。押韵是诗的普遍规则,它使得诗句前呼后应,朗朗上口,有利于增强诗的节奏和旋律。中国古典诗歌大多双句押韵,而现代诗押韵方式较自由,或句句押韵,或双句押韵,或无定则押韵。节奏指诗歌语流中有特定规律性的抑扬顿挫,在中国古体诗中体现为“顿”的安排。内在的音乐性指内在节奏,即诗人表现在诗中的内心情绪的律动,情绪的自然消涨。现代汉诗(自由诗)更强调内在节奏,但也创造出了不少内在节奏和外在节奏俱佳的杰作。如戴望舒的《雨巷》:“她静默地走近/走近,又投出/太息一般的眼光/她飘过/像梦一般地/像梦一般地凄婉迷茫……”
(二)内 结 构
无情不诗人,以情为主是诗歌的突出特征。古人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毛诗序》)。白居易说,“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他把情感放到了诗歌之树的“根本”的位置。清代诗人袁枚曾称颂过他家乡一个做小买卖人的诗,他不识字,但很爱词曲,他母亲死后,作了一首《哭母》:“叫一声,哭一声,儿的声音娘惯听,如何娘不应?”语言虽俚俗,但听过的人无不落泪。可见只要动真情,哪怕是大白话,也仍然是一首好诗。西方早期现代派的意象主义诗人为了反对浪漫主义诗歌那种写情的陈词滥调,曾发出“让情感滚到一边去”的宣言,但他们并不能真正做到扔掉那凝结在诗中的天赋情感。情,是使诗歌产生感染力的精魂所在。对于一个诗人而言,多情易感是他最重要的素质之一,这应该是一个不能推翻的定论。从这一角度而言,郭沫若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诗的本职专在抒情”[18]是相当贴切的。
诗歌的抒情与其他文学样式的抒情相比较,其表现特别强烈。它又表现为真挚、浓烈、含蓄三种情感类型。诗歌或抒发真实的情感,它来自于内心的真诚,反对矫揉造作,虚情假意。如艾青的《大堰河——我的保姆》,表达对大堰河,即哺育了自己的土地和人民的深厚真挚的感情。诗歌或抒发浓烈的情感,炽烈、浓郁的诗情具有强烈的震憾力。如戴望舒《我用残损的手掌》,表达了对处于水深火热中的祖国的强烈感情。有的诗,则抒发含蓄蕴藉的感情,即诗歌的情感要具有深度并且表达含蓄而不过于直露,或深婉、或沉郁、或深刻。比如,戴望舒《雨巷》、徐志摩的《再别康桥》等。网络上有一位ID为缘哥的人发表了一首《莲》,在对莲进行深情描绘之后,最后一节,缘哥这样写道:“影子越拉越长/你一定知道/我也在忧伤/今夜不能相约/亦不能并蒂开放……”这简单的诗句中蕴含着动人的幽怀,就是那一种莲一样纯柔深切的恋情。网络上还有一位ID为成金的人发表了一首小诗《谁的脚步惊动了我的绒花花》,其中有这样几句“是谁的光亮/刺伤了我的眼睛/谁的诗歌/落在了我的牧场/那天早晨/当我从梦中醒来/是谁柔嫩的手儿/放在了我的额头/还有谁,又将/软软的唇/偷走了我的呼吸”,这些诗句也充满感情,故而很能打动人心。
诗歌的情感性甚至要求读者也要学会用满腔的情怀去拥抱诗歌,去启动那情感之维,走入诗歌的内部。一个感情麻木的人是读不懂诗歌的,因为诗歌是情感的结晶。只有以情去向往情,才可能打开诗与心之间的通道。所以,让你的情感丰富起来,让你的心灵敏感起来,如那日益丰润的春水,才可能奔向诗歌的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