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意义
一、研究意义
(1)在社会转型期,我国散杂居地区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数量逐年增多,规模和影响逐渐扩大。据有关部门统计,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近年来数量递增约30%,如2008年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有79起,2009年有120多起,2010年10月底时就有140多起。这些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多数起因于散杂居地区,有的直接发生在散杂居地区。2009年,发生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的“7·5事件”源于广东外资企业韶关旭日玩具厂宿舍区内的一起群体性斗殴事件,是起因于散杂居地区的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与打砸抢烧严重的暴力犯罪事件。2000年山东的“阳信事件”(2)和2004年的河南“中牟事件”(3),则直接发生在散杂居地区。据国家民委的调查统计资料表明,我国各民族之间发生的纠纷和事件,有一半以上发生在散杂居少数民族之中,而且往往很快波及边疆民族地区,“散杂居少数民族咳嗽,边疆民族地区就感冒”(4)。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增多,民族互动及社会影响越来越大,散杂居民族问题将日趋严峻,散杂居民族工作在民族工作中的地位将日益重要。
(2)社会转型期是散杂居民族政策更新和调整变化最为活跃的时期。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治体制从“强政府、弱社会”的目标模式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散杂居民族关系越来越复杂。部分民族政策失灵、失效,失去了继续使用的基础,有些人对我国的民族政策产生了怀疑,甚至有些人误读我国的民族政策。因而,社会转型期,散杂居民族理论的研究以及政策的完善和创新需求尤为迫切。因此,探索散杂居民族理论,完善民族政策内容,保障散杂居民族合法权益,促进散杂居地区和谐发展,既是目前民族工作的难点,也是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重点。(https://www.daowen.com)
(3)散杂居民族地区与民族自治地方在政策环境、政策目标群体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我国民族研究者与民族工作者对民族自治地方等聚居民族研究较多、关注较多、成果较多(5),但对散杂居民族地区研究较少、关注较少、成果较少(6)。而社会转型期,因少数民族人员的流动、民族结构差异以及经济利益引发的矛盾与冲突,给散杂居地区民族关系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散杂居民族政策的实践与完善研究迫切需要从政策本体层面进行科学研究与探索。
总之,本书对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以来散杂居民族政策进行了分类梳理,呈现出其理论体系的发展历程及衍变过程,归纳总结了散杂居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内容及特点。同时,本书运用民族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元方法,揭示散杂居民族政策的运行现状,探索了散杂居民族政策存在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对现行散杂居民族政策有关条文的修订、调整、补充和完善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为我国散杂居民族政策的完善夯实了基础。这将丰富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理论体系,对于保障少数民族权益,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也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