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评价的形式
第二节 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评价的形式
一、自我评价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中的自我评价,是指教师依据一定的道德评价标准,通过内心信念来对自己行为的善恶进行鉴别、评判的方式。所谓内心信念,是指构成教师行为的内在动机和性格的有机部分的思想和观点,是指教师发自内心地对某种道德原则、道德规范或道德理想的真诚信服和强烈的责任感,是深刻的道德认识、强烈的道德情感和坚强的道德意志的有机统一。它是教师对自己行为进行善恶判断的主导力量,是教师个人精神生活的道德向导,能够推动教师自觉地履行道德义务,不断超越自我。
内心信念在教师道德评价中,主要是作为教育良心来发挥作用的。我国教师的良心,集中体现为对人民教育事业的无比忠诚,对学生、对下一代成长的无比关心。它作为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是驱使教师对自己的职业行为善恶进行自我评判的内在动力,而作为埋藏在教师心灵深处的教师道德意识和道德原则,是道德评价的直接准绳。它能使行为当事人按照自己的善恶观念去支配自己的行动,避免不道德行为的产生。因此,它是实现教师评价成果的首要因素和环节。教师只有通过道德评价,将师德原则和规范转化为个人的内心信念,才能形成职业习惯,进而形成良好的教师道德风尚。
教师职业道德的自我评价是提高教师职业水平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只有不断提高自我评价能力,才能随时随地判断自己的行为的是与非、善与恶、对与错;只有不间断地、自觉地进行道德评价,才能持续地受到道德情感的冲击,培养丰富、积极的道德情感,形成坚定的道德意志。教师对自己做严格公正的道德评价,需要有勇气和自我解剖的决心,唯有如此,教师的职业道德才能发展到一个新水平。
二、学生评价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中的学生评价,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与学的相互作用中,学生依据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对教师的行为予以判断的一种道德评价方式。学生评价实际上也是一种社会评价,但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评价,这是由教师与学生的特殊关系所决定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师生关系,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相互尊重、相互关心、彼此平等的同志关系,这种师生关系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格权利的平等性。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建立,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新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取代了封建专制主义的教育思想。教师和学生都是国家的主人,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做人的尊严和法律上赋予的各种权利。这样就决定了师生关系是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帮助的同志式、朋友式的关系。教师威信的建立,靠的是高尚的人格、渊博的知识、高超的教育技能和教学艺术,而不是靠压服、训斥、体罚等形成的所谓“威信”。
第二,根本目标的一致性。从一般意义上讲,教育就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的要求,对受教育者进行的一种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的传授知识、训练技能、开发智力、锻炼身体、培养思想品德、造就社会人才的活动。在社会主义社会,教师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把学生培养成为全面发展、德才兼备、身心健康,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有用人才;学生接受教育的目的,从根本上说也是为了提高觉悟,掌握知识和本领,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种目标上的一致性是建立良好师生关系一致性的基础。
第三,尊重热爱的双向性。尊重热爱的双向性是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在教育领域的反映,是由师生人格权利的平等性、根本目标的一致性决定的。教师是学生政治上的引路人、学习上的指导人、生活上的知心人,理应受到学生的爱戴和尊重。学生爱师尊师就是尊重教师的人格,尊重教师的劳动。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教师热爱学生就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教育事业的具体体现。尊师爱生彼此影响,相互促进。教师受到学生的爱戴会产生自豪感和责任感,从而激发出更强的事业心和工作积极性;学生受到教师的关怀,就会更加爱戴教师。在尊师与爱生之间,爱生是前提,尊师是结果。教师只有热爱学生,学生才会相信和爱戴教师。
第四,相互影响的长久性。教育过程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各有不同的位置,履行不同的职责。教师是施教者,学生是受教者;教师是施教的主导,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的言行不仅作用于学生的感官,而且影响学生的思想,改变学生的性格,塑造学生的灵魂。学生虽然是受教育者,但他们是学习的主人,他们在教育过程中对教师的劳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与其他事物的反作用迥然不同,它呈现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感情强烈等特点。如果说教师以主导者的身份在影响着学生,那么学生在接受影响的过程中,也随时以其思想、感情、态度等,影响、评价乃至改造着教师的思想和教师的行为。教师在与学生朝夕相处的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要受到学生的影响。他们会从学生富于理想、敢想敢干,对新事物敏感、热情以及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追求中吸取营养,使自己永远充满青春的活力。师生之间的这种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不仅存在于学生在校期间,而且会影响到学生的今后,乃至一生。(https://www.daowen.com)
正是由于教师和学生关系存在着这些特殊性,学生对教师的教书育人的态度、情感、责任心、教学艺术、教学内容、言传身教、理想、信念、道德品质、行为举止等都在经常不断地进行道德评价。课堂上,学生的眼睛如录像机,耳朵如录音机,对教师的举手投足都看在眼里,记在心头。教师应重视学生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的评价和褒贬,一方面正确地认识自我,真正把握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不断地改进教学思路和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另一方面可以使教师从学生对自己的道德评价中,克服不良习气,加强师德修养,提高个人素质。
三、社会评价
社会评价是指行为当事人之外的个人或组织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的评价。社会评价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教师职业道德的评价方式之三,就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对教师职业道德进行社会评价。
(一)社会舆论
社会舆论是指众人的议论和评判。它是人们用语言或文字对其所关心的社会生活中的某种现象、事件或行为所发表的某种带有倾向性的意见。社会舆论的内容多种多样,如政治舆论、经济舆论、文艺舆论、宗教舆论、道德舆论等。这里阐述的社会舆论是对教师在从教工作中的职业道德舆论,即人们根据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要求对教师在从教活动中的道德现象、事件或行为所发表的某种带有倾向性的意见。这种舆论既反映了现实的教师与学生、与他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又对教师的道德行为起着积极的调节作用。社会舆论是人们对教师进行道德评价的最普遍、最常见的一种形式。
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人们不断地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从道德的角度对教师的教书育人的态度、行为、质量、能力发表各种各样的舆论。这种舆论一类是自觉的、有组织的舆论,一般由学校或有关社会组织、国家机关正式表达,如全国每年在教师节之际表彰一批优秀教师,时常在报纸杂志上宣传一些“教书育人、献身教育”的先进教师事迹等,这种舆论的主要特点是有明确的目的。另一类是自发的、无组织的舆论,它是一种非正式的舆论,通常是人们遵循生活实践经验和已有的传统习惯而形成的,没有特定的组织和宣传传播工具,所表达的看法、议论和判断也往往是分散的、零碎的、不成体系的,如有的家长议论某个教师“教书负责,育人有方”,某个同事议论某教师“清高、傲慢”,某个社会成员议论某教师“语言太不文明,仪表很不端庄”等。
(二)传统习惯
传统习惯是一定社会、一定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所形成并积累的比较稳定的社会倾向、行为习惯和道德心理沉淀等,它与民族情绪、社会心理相结合,具有强烈的民族性、地域性、广泛的群众性和长期稳定性等特征,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因素和精神力量,在道德评价中具有特殊的作用。人们通常用是否合乎习惯作为评价某种行为的标准,判断人们行为的善恶,使人们在不知不觉中受到它的影响,并自然而然地接受下来,变为“习以为常”和“习惯成自然”。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的发展,从事教师职业的人们也逐渐形成了与自己的职业生活和职业要求相一致的特殊的职业传统和职业习惯。这种传统和习惯对现今教师的职业心理、职业观念、职业理想和职业行为方式,都不同程度地发挥着作用和影响,是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一种重要手段和有效力量。当然,任何民族的传统习惯都既有其积极的一面,又有其消极的一面。今天,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对于传统习惯,就应该采取批判继承的科学态度,使其充分发挥积极效应,摒弃和克服消极影响。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提倡下,加之广大教师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尊师重教”“当教师光荣”的良好的社会舆论,加之中华民族优良的“尊师”传统,所有这一切,都会对今天的教师产生积极的影响。但是,由于众多方面的原因,社会上一些人仍然轻视教师工作,传统的“学而优则仕”的思想至今仍得到不少人特别是一些青年同志的认同,这是令人忧虑的。这种社会心理、社会舆论的改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