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价优先设计
二、评价优先设计
在过去,教师往往是在教学过程结束或临近结束时才考虑到评价,然而这时评价的作用除了表现为检查教学的效果之外,很少能够体现出诸如导向、改进等功能,而且由于缺乏明确具体的评价目标,评价项目选择的主观随意性也很大。根据系统教学设计的逻辑,评价设计应该先于教学设计。这一策略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假设基础上,即:在诸多教学活动中,评价的内容将影响教师的教学决策。在教学决策之前制定课堂评价方案,将有助于教师更好地理解教学目标,教师所获得的清晰的评价信息将有助于他们作出更恰当的教学选择。优先设计评价,可以帮助教师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与内容,真正发挥评价的教学导向功能。在实际的教学设计中,教师所遵循的程序往往是:确定教学目标;分析学生的起点状态;组织教学内容;选择教学策略;评价学习结果。然而,由于教师在教学目标的表述上比较模糊、笼统,如常常使用诸如“使学生能够理解什么”、“培养学生的什么”等表述方式,这样的目标表述很难向教师或学生明确地揭示出学生在学习之后应该是什么样子,也缺乏判断这些目标是否达到的依据,从而并不能真正发挥教学目标的导向作用。评价设计,就是要针对教学目标开发用以判断目标实现情况的评价任务或工具,而其首要的前提就是要把教学目标具体化、行为化,即:通常要把诸如“理解”、“了解”、“掌握”等这些描述人的内部状态的目标动词转化为可观察的、外显的行为表现。然后,再根据具体的行为表现来开发特定的评价任务或情境,使之能够引发学生表现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技能或能力。因此,优先设计评价,使得评价任务或问题与具体的行为目标相匹配,有助于教师针对学生要学习的内容更加合理地选择教学策略,安排教学进程,从而提高教师教学决策的针对性与有效性。(https://www.daowen.com)
优先设计评价,还使得教学调控成为可能,真正发挥评价的教学改进功能。由于提前设计了评价工具,教师就可以在教学过程中实现实时监控,随时运用评价工具判断学生的学习状况与预期结果之间的差距,并根据反馈信息及时地调整教学,以保证学生的学习逐渐向目标迈进。当然,优先设计评价,并不是鼓励教师“为评价而教”,而是体现了一种全面质量控制的思想。例如,针对三维目标中的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等,如果能够预先开发具体的评价工具,那么,就可以促使教师在教学中意识到这些目标的存在,而不是仅仅关注于可测量的知识与技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