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学目标为出发点

一、以教学目标为出发点

教学目标是指人们在教学活动之前,预先设想和确定的关于教学活动最终期望达成的结果。它既是教师进行教学设计的逻辑起点,同时也是教师判断教学效果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正是教学目标把教学与评价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因此,对教学与评价的整体设计,要以确定课程的教学目标为出发点。(https://www.daowen.com)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后简称《标准》)从内容与行为表现两个纬度对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数学学习目标作出了详细的说明,指明了数学教学最终要达到的“最低”期望。对教师来说,数学教学就是要逐渐缩小或消除学生现有状态(教学开始前)与预期状态(教学结束后,也即课程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因此,教师在教学设计时,就是要把课程标准作为依据,根据《标准》所规定的课程目标认真分析教材,同时也要对学习者的需求进行评估和分析,即寻找教学起点与教学终点之间的差距大小,并根据差距大小来作出合理的教学决策。而评价的作用正是体现在对学生需求的分析,以及对距离最终目标还有多少差距的判断上。从而,评价设计也必然要以教学目标为基准,通过各种途径来了解学生要达到预期目标所需要的先决条件,或者促使学生表现他们对新学内容的理解,并以此来判断教学目标的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