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三节 放射性污染防治

现今主要措施有:①核企业厂址选择在周围人口密度较低,气象与水文条件有利于废水与废气扩散稀释,以及地震烈度较低的地区,以保证在正常运行与出现事故时,居民所受的辐照剂量较低;②工艺流程的选择与设备选型考虑废物产生量少与运行安全可靠;③废水与废气通过净化处理,并严格控制放射性核素的排放浓度与排放量。对浓集的放射性废水一般进行固化处理。α核素污染的废物与放射强度大的废物进行最终处置与永久贮存;④在核企业周围与可能遭受放射性污染的地区进行监测。

从核工业40多年运行的情况看,除了早期运行的核企业放射性废物处理措施不够完善,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外,绝大多数污染都是事故排放造成的。一次事故的放射性核素排放量往往超过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正常排放量。因此尽可能减少排放事故,并对可能发生的排放事故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对于保护环境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