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的合约

无奈的合约

以下的一份合约和两封亲笔信是二〇〇二年王先生交给我的。

一九八一年,王世襄先生将自己花费四十多年心血编写的《明式家具研究》一书交给文物出版社出版,后来香港三联书店主动提出愿与文物出版社合作出版,他们背着作者王世襄先生签订了以下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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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文物出版社和香港三联书店是在王先生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此份合约,此复印件是一九八五年八月王先生知道此事后从香港三联书店获得的。文物出版社竟将这两部书的“世界各种文版版权”都“转让给了三联”(见合约第七条),当年,我国还没有《著作权法》,且大陆作者不能与境外出版机构联络出版,才导致了这种荒唐事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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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二年王先生给我的关于这份合同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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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二年王世襄先生给我的一封信中谈到这个合同,表明他并无意要求什么。后来,王先生曾特别说明:对此事,他无意再多说什么,更没有任何要求,且后来与文物出版社和香港三联书店也建立了很好的关系,两家出版社又出版了王先生的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