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需求变革:委派制应用于主管会计人员

需求变革:委派制应用于主管会计人员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鉴于此,建议对主要会计人员尽快实行委派制。

需求变革:委派制应用于主管会计人员

会计是以凭证为根据,以货币为主要度量,系统地连续地反映经济运行过程的重要职能和手段,是记录、反映、考核经济活动的尺度。而会计人员则肩负着管理和监督经济活动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职责,对于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益,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现行的会计人员人事管理制度的制约,会计人员的这种管理和监督作用未得到应有的发挥。经济活动的实践证明,违犯财经纪律的事情,多半因会计人员完全隶属于所在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管理之下,是“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对于坚持原则,按财经纪律办事的,往往干不下去;相反,对于违犯财经纪律,任其乱收乱支的则能够干下去。

我省有十万会计人员,如果能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特别是主要会计人员的作用,从人事管理制度上保证他们能尽职尽责,坚持财经纪律,加强管理和监督职能,对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是非常必要的。有鉴于此,建议对主要会计人员尽快实行委派制。具体办法可考虑采取:

一、产生一个实行委派制的实施办法,具体规定实行委派制的目的原则,主管会计人员的调动、管理、考核、奖惩等内容,做到有章可循。

二、凡是吃财政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其主要会计人员可由财政部门委派,并对其负责,由专门的处室分管委派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事宜。

三、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的企业公司,其主要会计人员,可考虑由经委或者财政委派。

四、财务会计人员实行委派制的问题,省纪委给省第九次党代会的报告中,作为廉政建设的措施之一已经提出,现在的问题是具体落实的问题,应当加大力度,见诸行动,尽快贯彻委派制。

注:该建议被省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立为第42号提案,交甘肃省财政厅承办,并将办理结果作如下反馈:(www.daowen.com)

王生瑞委员:

您好!

您在省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对主管会计人员尽快实行委派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实行会计委派制试点》的精神和财政部关于开展会计人员委派制改革试点的意见,在省纪委的支持下,我省于1998年3月开始,对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组织了试行会计委派制的宣传和试点工作,到目前,我们已经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建议成立以省财政为主,省纪委、省人事等部门参加的甘肃省试行会计委派制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二是分别召开了省、地、市企事业单位领导及财会负责人座谈会,征求各单位对试行会计委派制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派人到四川、湖北等省市学习考察试行会计委派制的基本模式和实施办法;四是指导武威(帐薄监管)、天水(会计委派试点考察)、兰炼三叶公司(公司内部委派)等地区和单位开展了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五是组织调查和了解了上述试点地区和单位的进展情况,总结试点经验,纠正问题与不足。

由于会计委派制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积极稳妥逐步加以推进。鉴于目前状况,您所提出的关于尽快产生一个会计委派的实施办法,目前尚不具备条件。只能经过认真研究,进行试点总结并参考外省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条件成熟的条件下再制定我省会计委派制的试行办法,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全省试行。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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