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魏晋南北朝时期农业区的三足鼎立

魏晋南北朝时期农业区的三足鼎立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265年司马氏掌控的曹魏政权灭蜀汉至北周大象二年近320年的时间内,四川地区先后经历了西晋、成汉、东晋、前秦、刘宋、南齐、南梁、西魏及北周9个政权的统治。这种统治理念导致了上述控蜀政权对四川的农业物资掠夺多于农业开发与建设。此7项水利工程中,仅有夔州函道为新建,并且是为了改善军事统治而非农田灌溉。综合看来,魏晋南北朝时期四川地区农业发展基本以维持秦汉以来原有的农业发展水平为主。

魏晋南北朝时期农业区的三足鼎立

自265年司马氏掌控的曹魏政权灭蜀汉至北周大象二年(580年)近320年的时间内,四川地区先后经历了西晋、成汉、东晋、前秦、刘宋、南齐、南梁、西魏及北周9个政权的统治。政权更替频繁,最短的仅存在十几年,且中间又充斥着割据和叛乱,四川西北部被吐谷浑、川西高原被吐蕃等少数民族政权控制,社会长期处于动乱的漩涡之中。在此时局下,四川地区被上述先后控蜀的政权视为“土境丰富”“民物殷阜”[135]“军国所资”[136]“可乘可利”[137]的地方。这种统治理念导致了上述控蜀政权对四川的农业物资掠夺多于农业开发与建设。如四川地区农业发展的生命线——水利工程而言,两晋时期仅有南安、武阳陂池、浦江六门堰[138]、夔州函道[139]4项(处);南北朝则有维修江原文井江“常氏堤”[140]、成都昌堰、峨眉龙池[141]3项(处)。此7项水利工程中,仅有夔州函道为新建,并且是为了改善军事统治而非农田灌溉。另外,就劳动力资源而言,尽管在西晋惠帝元康八年(298年)“流民十万余口”[142]以及成汉咸康四年(338年)僚人“十万余家”[143]迁入四川,但因政权更迭以及僚人自身农业生产水平较低等因素,这笔劳动力资源并没有发挥应有的农业生产优势。

综合看来,魏晋南北朝时期四川地区农业发展基本以维持秦汉以来原有的农业发展水平为主。如徐中舒先生谈及蜀锦的发展问题时,曾提出著名论断:《益州记》所言“锦城在益州南笮桥东流江岸,蜀时故锦官也。其处号锦里,城墉犹在”,魏晋时期四川织锦业的发展是在继承秦汉田蚕织作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而形成的。[144]在突破方面虽乏善可陈,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发展,兹举两例为证。《读史方舆纪要》卷67《成都府》:

双流牧马川,县东南八里,即二江下流也。蜀先主于此置籍田,牧马江滨。[145]

水经注》卷33《江水》:

汉安县虽迫山川,土地特美,蚕桑鱼盐,家有焉……江州县有官橘、官荔枝园,夏至则熟,二千石常设厨膳。县北有稻田,出御米也……朐忍县有橘官,有民市。[146]

为了清晰地说明汉晋之世,四川地区农业发展的整体概貌,根据东晋常璩《华阳国志》所载,列表如下:

表1—5 《华阳国志》所载汉晋之世四川地区农业发展概貌一览表

(www.daowen.com)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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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魏晋南北朝时期,四川地区尽管先后经历了西晋、成汉、东晋、前秦、刘宋、南齐、南梁、西魏及北周9个政权的统治,政权的频繁更迭以及周边少数民族政权的侵扰,但整体上还是在继承秦汉以来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农、林、牧、副、渔业进一步向纵深推进,成都平原成为与黄河流域关中、长江下游的江淮地区并列的三大农产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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