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承租人经营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

承租人经营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承租人对经营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要点经营租赁的最大特点在于,承租人租入资产的目的仅限于获得资产的使用权,不考虑取得所有权。出租人对经营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也比较简单,主要问题是解决应收的租金与确认为当期收入的关系、经营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在经营租赁方式下,这些费用在发生时,无论是承租人还是出租人,均应将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经营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承租人对经营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要点

经营租赁的最大特点在于,承租人租入资产的目的仅限于获得资产的使用权,不考虑取得所有权。出租人仅是为了获取租金收入而不准备转移资产的所有权,仍然承担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为此,经营租赁的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不应将租入资产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应付的租金也不确认为负债,支付的租金应在租赁期内,采用合理方法计入各期损益。出租人对经营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也比较简单,主要问题是解决应收的租金与确认为当期收入的关系、经营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在经营租赁方式下,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始终归出租人,出租人仍然承担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因此,出租人仍应按自有资产的处理方法,将租赁资产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

具体来说,经营租赁方式下承租人的一般会计处理包括:

1.租入资产时,登记备查簿

采取经营租赁方式租入资产,企业并不拥有资产的所有权,因而不能作为自有资产核算,不能记入“固定资产”账户中。但由于在承租期内,企业有责任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为了加强管理,企业应设置“经营租赁资产备查簿”进行登记,详细列示租入资产的日期、品名、数量、租入时的质量、出租人、使用部门、承租期、归还日期以及经办人员等有关具体情况。

2.支付押金

租约往往规定,承租人取得资产使用权时,应先向出租人支付一笔押金,具体数额已在租约中订明。租期届满,承租人按期退还资产时,再如数收回押金。资产如有损坏或超期租用,承租人超期不交租金等情况,可以押金作为赔偿或支付超期未付的租金。承租人支付的押金,应在“其他应收款”账户下单列明细项目核算。

3.支付初始直接费用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费用,如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费等。在经营租赁方式下,这些费用在发生时,无论是承租人还是出租人,均应将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账务处理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确认并支付租金

租金一般有固定金额,也可根据租赁资产所提供收入的一定比率计算确定;可按月、季或年分期支付,这些内容都应在租约中订明。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一般情况下,采用直线法将承租人支付的经营租赁租金确认为费用较为合理,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则应采用比直线法更系统合理的方法,比如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来确认租金费用。例如,某企业租入一台起重机,根据起重机的工作小时来确认当期应分摊的租金费用就比按直线法确认更为合理。

承租人确认的租金费用,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5.或有租金的处理

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账务处理为:借记“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6.经营租入资产改良支出的处理

经营租赁下,承租人有可能对租入资产进行改良,以使其更好地满足自身的需要。对于经营租入资产的改良支出,发生时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并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7.出租人提供激励措施的处理

某些情况下,出租人可能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如免租期、承担承租人某些费用等。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应确认租金费用;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其会计处理为:确认各期租金费用时,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实际支付租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二)账户设置

在我国,经营租赁的承租人主要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按照规定,企业对租赁资产及未来承租期内应负担的租金不予资本化,会计上主要核算租金的支付情况,并确认为各期费用。租金费用的列支,应视租入资产的使用部门不同而异。如车间租入用于生产产品用的机器设备,租金应作为制造费用,计入产品生产成本;行政管理部门、销售部门租入的资产,租金分别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租金的支付方式包括即期支付、预付和应付三种,预付租金和应付未付的租金一般先通过“其他应付款”等账户核算,再按规定确认为各期费用。

(三)核算举例

【例8.1】20×7年4月,东方公司为完成某项订单,向中兴公司(某生产企业)临时租用某种设备数台,期限一年,用于扩大某种产品的产量。该批设备在租赁开始日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均为4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租约规定:月租金8 000元,每季末支付一次;租用时,东方公司需支付押金10 000元,如无其他情况,于租赁期满时收回;租赁期满后,该批设备由中兴公司收回。另外,东方公司签订租约后,随即对租用设备进行了改良,从银行存款中支付有关费用90 000元,公司决定在租期内平均分摊。

分析:此项租赁不符合融资租赁中的任何一条标准,因此应作为经营租赁处理。(www.daowen.com)

对上述租赁业务,东方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租入时登记备查簿。

(2)对发生的改良支出:

借:长期待摊费用   90 000

贷:银行存款   90 000

(3)租入时支付押金:

借:其他应收款——中兴公司 10 000

贷:银行存款          10 000

(4)20×7年4月、5月,将当月应付未付的租金计提入账。每月应作:

借:制造费用        8 000

贷:其他应付款——中兴公司   8 000

(5)第一个租金支付期,即20×7年6月末支付第一期租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中兴公司 16 000

制造费用         8 000

贷:银行存款          24 000

(6)租赁期内,每月分摊改良支出7 500元(90 000÷12):

借:制造费用 7 500

贷:长期待摊费用  7 500

以后各月预提租金、分摊租入设备改良支出及支付当期租金的会计分录同(4)、(5)、(6)。

(7)租赁期满,退还租用设备,注销备查簿记录,并收回押金: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其他应收款——中兴公司 1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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