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世家大族音乐消费分析

世家大族音乐消费分析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私家部伎的奢华演出是魏晋南北朝世家大族宴飨音乐消费的主体,但不是全部。[168](二)世家大族音乐的消费成本世家大族音乐的生产与消费是建立在巨额资金的基础上。首先,世家大族供养、培训歌舞伎乐人员需要大量、持续的资金投入。

世家大族音乐消费分析

(一)世家大族音乐的消费场所、形式、对象

消费方式是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根据马克思经济学原理,消费方式是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消费者同消费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包括消费者以什么身份、采用什么形式、运用什么方法来消费消费资料,以满足其需要。世家大族音乐的主要消费对象是拥有这些私家部伎的奴隶主贵族,即那些在经济上以田庄经济为基础,在文化上注重优美门风,在政治上具有世袭特权的世家大族。

在消费者中还有一个特殊群体——鸿商富贾。如吴声、西曲的产生地域主要在京都建业,长江中游的荆州、郢州,以及汉水流域的樊、邓一带,这些地域正是商业贸易极为兴盛的地域。因此,商人构成了欣赏吴声、西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制度一般不允许富商拥有私家乐伎,为了实现音乐消费,腰缠万贯的商人常常绕开甚至突破这种禁令,通过改变户籍的方式,即加入士籍来实现。沈约曾云,在齐武帝时“落除卑注,更书新籍”,也“不过用一万许钱”。[152]根据《宋书·州郡志》记载,扬州领户一十四万三千二百九十六,经审查不合于士族标准而退还本地审查的竟占了一半,这足见当时改籍之风的盛行。[153]

魏晋南北朝世家大族音乐消费的形式、场所多种多样,具体如下。

1.家宴

“乐以佐食”,家庭宴飨成了世家大族的首要音乐消费场所。世家大族拥有的政治、经济特权,造就了极度腐化奢靡的生活。《晋书·五行志上》云:“晋世之士苟偷于酒食之间,而知不及远”,[154]生动地说明了此时贵族的生活现状。而魏晋南北朝的娱乐之风更加剧了世家大族在家宴上为满足自己的声色之需而铺张用乐的现象。

在精通音乐艺术的恩主审美观念影响下,世族家庭宴飨音乐消费的主要对象是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清商女乐、丝竹之声。如梁时羊侃家中设宴,所用乐人数百,分组演出,从早到晚,通宵达旦,谓之“恒舞”。[155]在奢乐之风的影响下,就连为官清廉的夏侯亶,每有客,也常令伎妾隔帘奏之。[156]而陈代的章昭达无论何时宴饮,必备清商女伎,羌胡之声,哪怕“临对寇敌,旗鼓相望,弗之废也”[157]

私家部伎的奢华演出是魏晋南北朝世家大族宴飨音乐消费的主体,但不是全部。世家大族为了标榜风流,亲自参与音乐演出,表演自己创作的音乐,并与乐人伶工相唱和,以期实现自娱自乐之极境。如西晋庾晞常“自摇大铃为唱,使左右齐和”[158],谢石在司马道子的宴飨中唱“委巷之歌”,谢尚在司徒王导的宴会中跳鸲鹆之舞,等等。[159]

2.出行、游宴、雅集

魏晋南北朝富于浪漫气息,玄学盛行,佛儒杂流。门阀制度和经济特权使世家大族过着悠闲奢侈的生活,再加上世代对优美门风的追求,使出行、游宴、雅集成为他们日常生活的主要娱乐方式。南朝以来寒门士族的崛起则进一步加深了世族不问政治,寄情山水的情怀。

世族子弟常在出行、游宴、雅集中运用朝廷所赐音乐部伎和私家伎乐,以显示自己地位的高贵与家族的荣耀,以及自娱以达到超脱物外的旷达境界。

具体来说,在出行中常运用鼓吹乐,如东吴豪门世族吕蒙,出行常常用孙权所赐给的鼓吹乐部,“兵马导从,前后鼓吹,光耀于路”。卫将军士燮兄弟雄踞一方,出行时均“鸣钟磬,备具威仪,笳箫鼓吹,车骑满道”[160]。到南朝时期,连“牙门督将五校悉有鼓吹”[161]

在游宴中所消费的音乐则以私家部伎所奏清商音乐、吴歌、西曲为主。《梁书·羊侃传》载羊侃乘船出行衡州,在水中设宴赏景,船上“饰以珠玉,加之锦缋,盛设帷屏,陈列女乐”。表演内容有羊侃自造音乐《采莲》《棹歌》,有清商乐伎陆太喜、张净琬、孙荆玉、王娥儿等的精彩表演,以致两岸观者如堵。[162]

雅集是世族弟子在尚清谈的社会背景下,选择志趣相投者结伴而行,选择山水胜景,欢宴自娱、谈古论今的活动形式,其内容主要是吟诗、作乐、喝酒、赏景。由于是一种自娱性活动,追求的是独乐与众乐的统一,彰显的是玄学自然、超脱放达的人生理念。[163]因此,参与者常引吭高歌、弹琴赋诗、以舞相属,不分贵贱。如陆机《棹歌行》“名讴激清唱,榜人纵棹歌”[164]之句,就生动地描述了自诩博学儒雅的贵族子弟雅集中音乐表演的热烈场面。

《宋书·隐逸传》对世族雅集活动的音乐消费记载尤为详细,其云:

衡阳王义季镇京口,长史张邵与颙姻通,迎来止黄鹄山。山北有竹林精舍,林涧甚美。颙憩于此涧,义季亟从之游,颙服其野服,不改常度。为义季鼓琴,并新声变曲,其三调《游弦》《广陵》《止息》之流,皆与世异。[165](www.daowen.com)

《南齐书》也曾记载一次豫章王陈嶷、沈文季与司徒褚渊相邀在北宅后堂集会,酒酣之际,褚渊取琵琶,演奏《明君曲》,文季便下席大唱曰:“沈文季不能作伎儿。”然而,“渊颜色无异,曲终而止”[166]。显然,雅集音乐消费强调的是自娱,那些高官显贵的世族子弟并不在意音乐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贵贱之分。

3.官宴

世家大族拥有政治特权,具有政治性的官宴也是音乐消费的主要场所。这种官宴一般分为两种,其一,政务上款待上司、同僚、下属;其二,接受皇室或上司的命令,承办具有赏赐性的宴飨。因此,官宴活动具有极强的政治色彩,宴飨用乐规模庞大、规范,音乐水平高超。当然,由于奢侈之风盛行,官宴用乐也成为世族炫富、炫政治地位的绝佳舞台。[167]

如大同(535—546年)中,皇帝诏令羊侃设宴款待魏来使阳斐。羊侃为了在数百宾客中展示自己的财富,所用食器皆金玉杂宝,同时演奏三部女乐。数百奴婢手执金花烛,以“恒舞”的形式进行通宵达旦的演出。[168]

(二)世家大族音乐的消费成本

世家大族音乐的生产与消费是建立在巨额资金的基础上。为了满足自己的娱乐消费,很多世家大族往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甚至搭上自己的生命。

首先,世家大族供养、培训歌舞伎乐人员需要大量、持续的资金投入。世家大族拥有大量的音乐生产资料——歌舞伎,这些私家部伎数量庞大,数以千计。如西晋石崇有“苍头八百余人”[169];外戚贾谧“歌僮舞女,选极一时”[170]东晋陶侃有“家僮千余”[171];苟晞家“奴婢将千人”[172];南朝宋代南郡王义宣有“后房千余”[173];蔡廓“宅内奴僮,人有数百”[174];宋杜幼文“女伎数十人,丝竹昼夜不绝”[175];沈庆之“奴僮千计,妓妾数十人”[176];梁代夏侯夔“后房伎妾曳罗縠饰金翠者亦有百数”[177]

由于是私家部伎,属于依附性质,众多歌舞伎乐人员的生活状态是:年轻时富足无忧、奢靡无度;衣服鲜艳珍丽,化装尽选一时之妙;用金银马具,着锦履,用红色为蟠盖衣服,剪彩帛为杂花,以绫作杂服饰,作鹿行锦、牙箱笼杂物、丝帛作屏鄣、锦缘荐席,等等;[178]所用乐器精美无比,常常以七宝饰之;歌僮舞女出入行游,涂巷盈满;表演水平,出神入化,甚至超越皇家歌伎。此种风气南朝尤盛,齐太祖甚至屡下禁令也阻挡不了世家大族乃至民间的奢侈音乐消费之风。因此,世家大族要想维持庞大的私家部伎以及奢靡的音乐生产与消费,就必须有大量的资金支持。这包括日常提供私家乐人的衣食住行消费以及音乐培训、乐器购置、乐人购买等消费支出和宴飨演出等各种场合的租用和建造费用。

如散骑侍郎顾禀所说:“今夷狄对岸,外御为急,兵食七升,忘身赴难,过泰之戏,日廪五斗。”[179]最为典型的是西晋石崇,购买乐伎绿珠,花费上等珍珠三十斛,折合当时消费可谓千金。即便如此,石崇的投资还远远不止,又花费巨资广邀名师教绿珠琴棋书画、歌舞,并且在京都洛阳东郊专门修“金谷园”,作为绿珠的表演场所,供自己享乐。如此花费万金之巨在一人身上,在南朝并非独此一家。《北史·夏侯道迁》记载:道迁“于京城西水次市地,大起园池,殖列蔬果,延致秀彦,时往游适。妓妾十余,常自娱乐,国秩岁入三千余匹,专供酒馔,不营家产”[180]。足见其为音乐消费所耗钱财的惊人程度。

以此为据,世家大族拥有数以千计的音乐人员,需要多少资金,简直难以统计。所以,为了满足自己的娱乐需求,世家大族倾其所有,甚至倾家荡产,贪污腐败,至失去生命。南齐东昏侯就属于这一类代表。史载东昏侯奢侈荒淫,生活腐化,开支浩大,平时剥夺所得“犹不能足,下扬、南徐二州桥桁塘棣丁计功为直,敛取见钱,供太乐主衣杂费。由是所在塘渎,多有隳废”[181]。可知东昏侯为满足自己的音乐消费,竟不顾两个州的塘毁堤溃,私吞兴修水利的捐税,以供其用。而咸阳王元禧因为蓄养伎妾,维持音乐娱乐,不惜贪图钱财,最终获罪而死。[182]

当然,世家大族对乐伎的花费如此奢侈,其要求也非常高。西晋石崇为了让舞伎肢体轻盈,考核的办法是用香木研成的碎末铺在象牙镶嵌的床上,让乐伎从上面踩过,如果没有留下脚印,便赠给她成串的珍珠,如果留下脚印,则让这些舞伎节制饮食,减轻体重,以符合自己的审美需求。而乐人在表演时,如果稍有差错就会被剥面、砍手,甚至丢掉性命。由此可见,魏晋南北朝乐伎虽然收入颇丰,但也属于高危职业,其根本原因是低贱地位所致。

其次,各种场合的音乐消费频繁,规模奢华,需要巨大的经济支出。魏晋南北朝宴飨之风盛行,音乐消费场合众多,演出极为繁盛。众多“富拟国君”的世家大族,经济上的超强实力以及攀比之风进一步导致世家大族的音乐生产与消费走向了奢华。东晋时期“一宴之馔,费过十金”极为普通,超过者比比皆是。世家大族谢安常携子侄游集,“肴馔亦屡费百金”。[183]更有甚者如富甲一方的羊侃、石崇。史载羊侃性“好宾客交游,终日献酬”。一次宴飨可以款待三百多人,用金玉器皿,奏三部女乐,数百奴婢手执金花烛,通宵表演,以供宾主娱乐。[184]石崇发明“恒舞”,让舞者戴着玉佩、金钗,互相挽手绕庭柱而舞,昼夜不停。由此,“贵势之流,货室之族,车服伎乐,争相奢丽,亭池第宅,竞趣高华”[185]。此种宴飨娱乐花费何止百金!由此,魏晋南北朝音乐消费之奢华更是难以想象。如此频繁、奢华的音乐消费,增加了世家大族的支出成本,出现了“食日万钱”,[186]“一日之供以钱二万为限”[187]的巨大消费。

梁贺琛上书皇帝,指陈时弊,批评社会上宴飨竞相奢侈浪费的言论便生动地揭示了这一特征。其云:

今之燕喜,相竞夸豪,积果如山岳,列肴同绮绣,露台之产,不周一燕之资,而宾主之间,裁取满腹,未及下堂,已同臭腐。又歌姬舞女,本有品制,二八之锡,良待和戎。……故为吏牧民者,竞为剥削,虽致赀巨亿,罢归之日,不支数年,便已消散。盖由宴醑所费,既破数家之产;歌谣之具,必俟千金之资。所费事等丘山,为欢止在俄顷。乃更追恨向所取之少,今所费之多。如复傅翼,增其搏噬,一何悖哉!其余淫侈,著之凡百,习以成俗,日见滋甚,欲使人守廉隅,吏尚清白,安可得邪![188]

可见,这一时期,世家大族为了满足自己的音乐消费欲望,耗费巨资属于正常行为,很多人甚至贪污违法、变卖田宅,以致家破人亡也在所不惜。因此,从这一角度来说,将魏晋南朝定性为“声色之社会”“家伎之时代”,也是正确的。[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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