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怒江、迪庆两州职称政策调整及扶贫措施

怒江、迪庆两州职称政策调整及扶贫措施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放开怒江州、迪庆州乡镇基层中级职称结构比例限制,单独核定两州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岗位职数,实行总量控制,不占两州现有高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一是精准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主动排查,主动发现,将符合条件的孤、残、老、幼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特困供养和困境儿童保障。

怒江、迪庆两州职称政策调整及扶贫措施

(一)财政投入专项政策

2016年,全国启动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加强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的工作部署要求,云南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率先在试点第一年将88个贫困县全部纳入试点范围,赋予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的自主权,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成效十分显著。具体做法如下:一是通过省级源头整合,允许县级打破专款专用的限制,在专项大类间统筹使用,使得涉农资金助力脱贫攻坚,提高涉农资金治理的现代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全面改革涉农专项资金管理方式,在明确中央16项专项的基础上,云南省提出将省级10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全部纳入贫困县统筹整合,并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机制引入并扩大到纳入整合范围的所有资金。三是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按照因素法切块下达,其中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地方人均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等扶贫因素占60%,行业因素占40%。在资金分配中,重点考虑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因素,资金支持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坚持以贫困因素主导的分配方式确保分配到贫困县的每一项财政涉农资金的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全省平均增幅,保证贫困县充分享有资金安排和使用的主导权。

(二)金融扶贫专项政策

2018年,全省出台《云南省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实施主体为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其主要做法如下:一是对口金融服务,两州7个市县分别由上述一家银行进行对口帮扶,并明确规定,2020年以前,深度贫困地区贷款增速力争每年高于全省贷款平均水平。二是突出重点领域金融服务,支持领域包括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发展生产(绿色生态种植业经济林产业、休闲农业、传统手工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助学,改进和完善差别化信贷管理,拓宽深度贫困地区企业融资渠道,地区保险保障,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支付环境等方面。三是创新金融扶贫模式,推广“扶贫再贷款+个人精准贷款”和“扶贫再贷款+产业带动贷款”等模式,如“草果贷”“花农贷”“烟农贷”“羊肚菌贷”等惠农e贷产品发展快速。四是强化财政与金融政策创新联动,落实好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补、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设立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担保基金或风险补偿基金,合理设置风险比例。五是强化银行机构监督考核,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精准扶贫贷款不良率高于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2个百分点以内的,可以在监管部门监管评价和银行内部考核中给予一定的容忍度;做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落实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

(三)国土管理专项政策

2018年以来,云南省积极推进农村扶贫用地保障政策出台,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全力保障“三区三州”脱贫攻坚用地需求。2018年7月,全省出台《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扶贫用地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深度贫困地区农用地专用或土地征收的相关要求,在做好补偿安置的前提下,可以边建边报批,时间为6个月。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用地问题,可依据省级易地扶贫搬迁办法,以县级为单位报省自然资源厅进行用地审查。二是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大贫困地区生态退耕和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倾斜力度,对跨省调剂项目实行挂图督战。三是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地质监测员选聘制度,每名每年补助不低于1500元,并开展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统筹实施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www.daowen.com)

(四)人才支持专项政策

2019年,云南省针对“三区三州”人才情况,专门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关于在怒江州、迪庆州全面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工作的方案》,在两州全面实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结果在本州有效的职称评聘制度,以职称评价为激励,鼓励和支持优秀人才向基层流动。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放在职称定向评价的首位,把专业实践能力、业绩贡献、考核结果、基层工作年限和服务脱贫攻坚情况作为职称定向评价的重要依据。二是改进评审方式。对于人才相对密集、人才所占比重大且互通性不强的行业领域,原则上要求单独组建评审委员会,单独组织开展定向评价;对于人才规模小、专业属性相关相近的行业领域,可组建综合评审委员会或考核认定委员会进行评价。三是放宽申报条件。进一步放宽两州州级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学历、资历条件,参照县乡人员放宽条件执行。四是实现职称定向评价与岗位聘用相衔接。进一步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放开怒江州、迪庆州乡镇基层中级职称结构比例限制,单独核定两州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岗位职数,实行总量控制,不占两州现有高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五是高度重视,高位推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了定向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同时,对定向评价工作实施步骤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推进工作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五)社会保障专项政策

2018年,省民政厅及时出台《关于认真落实〈云南省全力推进迪庆州怒江州深度贫困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具体任务的工作方案》(云民社救〔2018〕7号),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细化责任处室。一是精准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对人均收入超过扶贫标准但仍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建档立卡户,宣布脱贫后继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做到“脱贫不脱保”;对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但收入不稳定的建档立卡户,给予1年的渐退性救助,实行“救助渐退”;对重病重残的建档立卡户,实行“单人施保”“户内分档”,做到“应保尽保”,确保群众收入超过脱贫标准,促进稳定脱贫。二是精准落实特困供养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主动排查,主动发现,将符合条件的孤、残、老、幼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特困供养和困境儿童保障。三是精准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实施先行救助,主动救助,对响应脱贫攻坚政策存在临时性困难的群众实行主动救助,对遭受突发事件影响其基本生活的群众实施先行救助,切实保障临时性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四是扎实开展“兜准、兜住、兜牢”行动。全州按照“不漏一户、不掉一人”的要求,组织开展兜底保障对象排查认定工作,对前期排查认定兜底对象采取数据比对的方式进行删查,发现疑似“错兜”问题的数据,督促县市工作人员入户核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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