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史:权力制约与平衡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史:权力制约与平衡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历史上皇帝首要防范的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权力的过大。在唐代,中央最高行政管理机关由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组成,中书省参与、研究国家军政决策,并负责审理奏章公文,根据皇帝的指示起草诏令及下行公文。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史:权力制约与平衡

三、权力的平衡与制约

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皇帝在上朝时,他是权威尊严的象征,但在权威尊严背后,他要面对的是各种现实的和潜在的权力挑战,是无数亟待处理、解决的社会问题。因此对那些有雄心壮志,还能以社稷为重的“明君”来说,他是时刻不得安宁的。在《太祖宝训》中,记有朱元璋这样的话:“朕每燕居,思天下之事,未尝一日自安。盖治天下犹治丝。一丝不理则众绪纷乱。故凡遇事必精思而后行,惟恐不当,致生奸弊,以殃吾民。以此不敢顷刻安逸。”

这种不安有来自外部的和内部的。外部的是存在于现实中的各种自然灾害、财政危机、流民暴动、外族入侵,乃至揭竿而起的农民暴动等。内部的有权臣的专权,外戚、后妃、宦官的干政,以及皇位继承中的流血和争斗。这些众多的社会矛盾和危机,有些是可以避免的,有些是因体制而产生,与皇帝制度相始终,是无法解决的。

为消除对皇权构成威胁的各种因素,使国家机器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就需要在皇权控驭下建立相互制约、权力平衡的官僚机构。对皇权构成最大威胁的,莫过于权臣势力的膨胀,在历史上,弑君篡位,窃弄国柄,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事件层出不穷。各种政治势力为了争夺最高统治权,或密谋于东窗,或喋血于宫闱,或厮杀于荒郊。王莽篡权,曹操逼宫,司马氏代魏,南北朝时政权的更替,唐末五代走马灯式地更换皇帝,直至赵匡胤陈桥兵变,都反映了权臣、悍将等政治势力对皇权构成的严重威胁。因此如何震慑这些“功高震主”的权臣,如何协调、平衡国家行政机构中的各种权力,使皇权不受冲击和威胁,就成为帝王们日夜思考的课题,也就是统治术。其核心是皇帝拥有国家机器的设置权和变更权,来设法分割、协调行政权和军权,即不给任何部门、机构或个人有专权的机会,使各行政机构之间的权力相互制衡,以防止皇权旁落而酿成大祸。当授予某一部门或个人一定权力的时候,就要赋予另一部门或个人另一形式的权力,使之相互牵制。(www.daowen.com)

中国历史上皇帝首要防范的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权力的过大。秦汉中央政府除设置总管全国行政的丞相外,还设置了执掌军政的太尉和执掌群臣奏章、起监察职能的御史大夫,丞相不仅不掌军权,且受御史大夫的钳制。汉武帝时还设“中朝”制,以控制外朝丞相权力的膨胀。在唐代,中央最高行政管理机关由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组成,中书省参与、研究国家军政决策,并负责审理奏章公文,根据皇帝的指示起草诏令及下行公文。门下省为皇帝裁决提供意见,并对中书省起草的诏令及下行文书,如认为不便实施,可封驳奏还。尚书省则负责执行。中书、门下、尚书三省长官共同行使宰相职权,相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大大加强了皇权。宋代,分割相权的统治术,又有了发展。在宰相以外设置相当于副宰相的“参知政事”,防止宰相擅权,同时建立枢密院、三司使,分割宰相的军事权和财政权。在明代,明太祖朱元璋借口宰相(左丞相)胡惟庸谋反,废除了宰相(左右丞相)官职,由他亲自接管六部,直接管理国家政事,皇帝不仅是国家元首,而且成了政府首脑,宰相的权力归皇帝独揽。此后直至清朝虽设有行使宰相部分权力的内阁,但阁臣不再具有宰相的执行权,只能按照皇帝的旨意行事。

除了分割宰相的权力外,分割军权也是皇帝统治术中重要的手段之一。帝王对军权的控制权,可以分为军事首脑的任免权、军队的调动权、军事决策权和军事机构设置权。在中国历史上,军队通常划分为几个不同的部分,分别由不同军事首领掌握。在秦代,中央军事权由太尉执掌,而皇帝的侍从警卫则由郎中令统辖,宫廷警卫长官为卫尉,中尉(汉武帝时改称“执金吾”)掌京城治安,地方则有郡尉统兵。军队的最高指挥权和将帅任免权,完全掌握在皇帝手里,调动军队还要有专用的符节。在北宋时期,主要军事力量是禁军,半数驻守京城,其余戍守地方。宋朝皇帝为了集中军权,把军队的调动权和统率权严格加以区分。宋中央最高军事行政机关为枢密院,由皇帝直接指挥,派遣禁军。聚集在京师的禁军分别由三司(即殿前都指挥司、侍卫马军都指挥司、侍卫步军都指挥司)统辖,负责对禁军的管理、训练,但无军队调动权。禁军外出作战,由皇帝派遣将帅率军出征。为了牢固地控制军权,皇帝还在军队中设置由宦官充任的领兵或督军。戍守地方的禁军由兵马都监统辖,当地州官不得干预;而同时,地方武官不能过问地方行政、财政。为了防止禁军将领拥兵割据,皇帝规定禁军军官提升时,都要调离原来队伍,戍边重镇的将领也不固定,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兵”。在明代,全国军队由五军都督府(前、后、左、中、右)分别统率,但五军都督府直接由皇帝指挥,只有统兵权;此外,还设兵部,掌握军队的调动权。“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军有统兵之权,而无出兵之令”,军队调动权和统率权的分离,对皇帝控制最高军事权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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