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元朝监察制度与中国行政制度史中的变革

元朝监察制度与中国行政制度史中的变革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元朝实行民族歧视政策,将全国百姓分为蒙古(征服者)、色目、汉人、南人四等,并将其渗透到政治生活中去,监察制度也打上了烙印。朱元璋在元朝末年大乱之中,最终推翻了蒙古贵族的统治,建立了明朝,将古代监察制度引向更为成熟。

元朝监察制度与中国行政制度史中的变革

三、元朝监察制度

蒙古征伐残暴,社会不安,直至成吉思汗之孙忽必烈征服宋朝建元后方潜心文治。忽必烈胸有大志,为政喜好儒雅,少时便受主张汉化的契丹政治耶律楚材的启蒙,成年后组织了一个以名士王鹗、张德辉为首的汉族精英智囊团,反对分封割据,主张汉化,并击败保守派蒙古贵族。即位后,鉴于史治废弛,他采纳汉臣张雄飞的建议,于至元五年(1268年)建御史台,与行政的中书省、治军的枢密院成为国家三大权力系统。忽必烈曾形象地比喻说:“中书朕左手,枢密朕右手,御史台为朕医左右手,此其重台之旨,历世遵其道不变。”御史台纠察百官善恶,政治得失,台官地位极高,台主御史大夫为从一品,御史中丞为正二品。台下的殿中司即宋代的殿院,有殿中侍御史、治书侍御史等属官,纠察朝班官仪、京官告假、大臣奏事,直接为皇帝服务。台下察院,是天子耳目的监察御史所在,有很大的独立性。开始时一般御史皆由中书省任免,不久这种权力又转交御史大夫,其职掌“司耳目之寄,任刺举之事”,亦即刺举百官善恶和讽谏政治得失,为御史台监察职能的执行部门。

元朝统治初期,基础还不稳固,为此元朝仿行省制设立“行御史台”,简称“行台”,是中央御史台的派出机构,相对于御史台称“内台”,“行御史台”又称“外台”。外台的组织机制、人员配置、职权品秩和内台基本一样。具体说来,外台共两个,一是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的“江南行御史台”,又称“南台”,一是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的“陕西行御史台”,亦称“西台”,加之中央派出的“内台”,共有三台,分掌全国二十二道监察区的监察。“内台”分察山东、河西、河东、山西等八道,“南台”分察江东建康、海北、海南等十道,西台分察陕西汉中、云南诸路等四道。各道设肃政廉访司,由监察御史充当肃政廉访使,领导对各地的监察。这样自上至下,以台道为经纬,织成了一张庞大的全国监察网。(www.daowen.com)

元朝实行民族歧视政策,将全国百姓分为蒙古(征服者)、色目(助征伐者)、汉人(北方先降蒙古者)、南人(南宋人,最晚臣服者)四等,并将其渗透到政治生活中去,监察制度也打上了烙印。一方面,蒙古以外族得政,治国少不了汉人,同时,为了贵族阶层本身的整体利益,又必须进行自医以去本族统治之病,故对蒙古贵族进行监察的不仅有蒙族监官,汉人御史也有此权,这就不可避免地打破了民族等级的界限。如御史中丞阿剌铁木儿、监察御史陈天祥等联合丞相劾治贪暴的卢世荣,仁宗时中丞赵世廷奏劾大奸佞铁木迭儿,此外还有额琳沁巴额、布哈尔等风宪谨严的贵族御史大夫。但另一方面,元朝规定御史大夫须是蒙古人,汉族只有贺惟一曾任大夫,且要改用蒙姓之后。为了缓和民族冲突,元初规定一般的御史皆由汉人担任,但至元十八年(1281年)又规定,御史之中蒙汉各占一半,台下权柄,几乎都操纵在贵族手中,汉族台臣多受打击。如陈天祥因弹劾纳苏穆尔而入狱,阿哈马专权时威胁要罢废御史台,汉人御史只能缄默。朱元璋在元朝末年大乱之中,最终推翻了蒙古贵族的统治,建立了明朝,将古代监察制度引向更为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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