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限制行为类监管措施详解

限制行为类监管措施详解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限制行为类监管措施,是指证券监管机构限制或者剥夺监管对象特定行为能力的措施。

限制行为类监管措施详解

限制行为类监管措施,是指证券监管机构限制或者剥夺监管对象特定行为能力的措施。这类措施最为常见,共有78种:临时接管;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业务;限制或暂停部分期货业务;暂停证券承销业务许可;暂停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暂停网上委托业务;暂停办理相关业务;限制托管业务;责令暂停基金代销业务;责令暂停收购;限制交易行为;责令暂停履行职务;暂停相关人员职务;限制出境;暂不受理其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申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备案或者申请;不受理由其出具的评级报告;不再受理公开发行证券申请;不受理申报文件;不受理其文件,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不受理该推荐人的推荐意见和签署意见的年检登记表;不受理保荐推荐;不再受理保荐机构推荐的保荐代表人注册登记申请;不接受证券发行专项文件;不受理任职资格申请;每月报告接受保荐机构督导的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要求说明对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影响;披露月度财务报告、相关资料;建议暂停或者免除职务;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整顿;责令整改;责令限期整改;责令限期补报;限期纠正;要求予以改进或更换;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公开谴责;责令处分有关人员;责令停止职权或者解除职务;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有关业务部门、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要求其交易所更换首席代表;责令公司限期另行决定代为履行职务的人员;责令原代为履行职务人员停止履行职务;责令公司更换代为履行职责的人员;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频率;停止批准新业务;停止批准新增业务或者分支机构;停止批准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不得参与证券承销;撤销有关业务许可;取消证券承销业务许可;撤销证券评级业务许可;吊销网上委托业务许可;撤销其部分或者全部期货业务许可;暂停或撤销其相关证券业务许可;责令终止基金代销业务;不得作为特定对象认购证券;吊销期货业务许可证;责令停止收购;责令停止交易品种的交易;关闭分支机构;撤销代表处;不得行使表决权;责令进行业务学习;责令更换保荐代表人、内核负责人;从名单中除去;要求期货公司更换会计事务所;要求期货公司聘请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评估或者出具法律意见;要求提前报送专门报告;责令履行相关业务;责令定期报告;暂停或者限制证券期货经营业务活动;限制证券买卖。(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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