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网络暴力:基本范畴及防控措施

网络暴力:基本范畴及防控措施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的学者认为,网络暴力属于网络舆论暴力:网民通过网络制造舆论,对他人进行道德审判和语言攻击,以及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曝光个人隐私等行为,形成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意见压制,以网络语言攻击和人肉搜索为主要表现形式。[2]还有部分学者认为,网络暴力是一种网络失范行为:网络暴力是一种作为行为施方的网络行为主体,以其隐蔽性、强制性、极端性和侵犯性的网络行为给行为受方造成实质性伤害的网络失范行为。

网络暴力:基本范畴及防控措施

(一)网络暴力的相关概念

1.网络暴力的定义

网络暴力并非法律概念,它产生于互联网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是在互联网由一种单纯的信息传递工具向传播媒介和平台的身份转换过程中,由互联网用户参与制造信息而带来的一种暴力文化

学界对于网络暴力的定义,在内涵和外延两方面存在颇多争议。有的学者认为,网络暴力属于网络舆论暴力:网民通过网络制造舆论,对他人进行道德审判和语言攻击,以及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曝光个人隐私等行为,形成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意见压制,以网络语言攻击和人肉搜索为主要表现形式。[1]还有一部分学者认为,网络暴力是一种网络侵权行为:是一种多数人以网络技术为手段而进行的对受害者的名誉权隐私权进行侵犯的行为,分为网上暴力与网下暴力,网上暴力包括在网上公布当事人隐私以及用语言侮辱、诽谤、攻击当事人等行为;网下暴力包括非法利用当事人私人信息,侵扰当事人及其亲友以及其他侵犯人身权及财产权的行为。[2]还有部分学者认为,网络暴力是一种网络失范行为:网络暴力是一种作为行为施方的网络行为主体,以其隐蔽性、强制性、极端性和侵犯性的网络行为给行为受方造成实质性伤害的网络失范行为。[3]还有学者采用风险社会理论将网络暴力定义为网络技术风险与网下社会风险经由网络行为主体的交互行动而发生交叠,继而可能致使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受损的一系列网络失范行为。还有学者将网络暴力界定为,网民对当事人或者组织所实施的以制造心理压力为手段,迫使当事人或组织屈服的网络攻击性行为的总称。

综上所述,学者对于网络暴力有不同的定义,但相同之处在于都把网络暴力认定为发生于网络中的一种不恰当行为,没有人将网络暴力定义为一种网络正当行为;分歧主要集中在属概念的认定上,主要有网络暴力事件和网络暴力行为两种观点,在网络行为的认定上也有网络舆论暴力行为、网络侵权行为与网络失范行为之异。

2.广义的网络暴力与狭义的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的狭义与广义之分,主要是在其外延上有所区分,狭义的网络暴力仅指网络语言攻击;广义的网络暴力泛指公民在网络上能够接触的暴力行为,诸如网络语言攻击、网络暴力文化、网络技术性暴力、网络盗窃和敲诈等。[4]

显然,狭义的网络暴力——网络语言攻击,已经不能完全概括现阶段的网络暴力现象,尤其是对于网络暴力文化方面的排除。网络暴力一词覆盖面其实很广,单从字面意思来讲,是网络中的暴力,但是狭义的网络暴力仅仅指语言上的暴力,而并不包括一般传统暴力实施的各种方式,并不像家庭暴力是简单地将暴力加之于家庭关系之中,与暴力是既特殊又一般的关系。网络暴力现阶段的一般解释,采用了狭义的解释方法,仅指网络语言攻击,实际上是不符合网络暴力发展现状的定义,所以,对于网络暴力的定义应采取广义的网络暴力定义,即公民在网络上能够接触的暴力行为。

采取广义的定义,首先,能够使网络暴力一词更加接近其字面含义,便于人们的理解和接受,狭义的网络暴力解释,实则浪费了网络暴力一词更加广泛的外延,对于暴力在现阶段互联网飞速发展背景下的各种变形,不具有适应性,相反,广义的定义就能恰如其分地概括这一系列的变异和发展,为网络暴力的研究以及治理奠定理论基础。其次,在互联网如此普及的社会背景之下,网络暴力除早已延伸到网络语言攻击、人肉搜索等行为之外,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更加多样,简单的网络舆论暴力不足以概括现阶段的网络暴力。而传统意义上的网络暴力将网络中的暴力文化传播排除在了网络暴力之外,但网络暴力文化又是互联网时代无法避免的,所以很有必要将网络暴力的外延扩大到网络语言攻击、人肉搜索以及网络暴力文化。目前来看,这种定义清晰地表达了网络暴力以制造心理压力为手段对被害人进行攻击,这是网络暴力区别于一般传统暴力的关键所在,同时,能够在合理范围内扩大网络暴力的外延,既形成了一个高度概括性的概念来定义网络暴力,又有利于对网络暴力进一步研究。

但是,在研究网络暴力行为时不宜过度扩张其外延,必须是给当事人带来了实质性危害的网络越轨行为才能被定义为网络暴力。

(二)网络暴力的分类

网络暴力的分类从广义的网络暴力定义出发,通过列举其外延对网络暴力进行分类。

1.网络语言攻击

网络语言攻击,是指运用煽动性、攻击性、侮辱性和歧视性的言论、表情、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直接或间接对他人进行诋毁、谩骂、蔑视、嘲笑等违背道德规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严重伤害当事人并危害公共网络环境的行为。[5]

简单来说,网络语言攻击就是网民匿名在网络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言论,包括言论、图片、视频等,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侮辱他人,对受害人造成心理伤害的行为。实施网络语言攻击的网民,利用网络的匿名性随心所欲发表言论等,致使其道德责任感弱化,自我约束力弱化,进而产生的不道德甚至违反法律的行为。

2.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顾名思义,是以人作为搜索引擎来查找信息的一种检索方式。其在学界并没有准确的定义。人肉搜索分为狭义的人肉搜索和广义的人肉搜索。狭义的人肉搜索,是指以互联网为基础,广泛集合广大网友的力量搜集相关信息和资料,将互联网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与知情网民提供的在其日常生活中掌握的信息相结合,并在网上公开汇总后的信息的行为。广义的人肉搜索是指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在网上回答其他网络用户提出的与其相关领域有关的问题的行为,后来发展到不知情者运用网络搜索引擎对互联网上已有的信息进行汇总筛选来回复网友提出的问题的行为。

本文所称的人肉搜索属于狭义的人肉搜索,即指网民将其在现实生活中掌握的信息尤其是个人资料在网上公开的行为。

3.网络暴力图片

网络暴力图片,顾名思义,是指带有暴力内容的图片,网络暴力图片由于其直观性以及文件体积小等特点最早出现在网络之中,在现阶段的网络暴力发展过程中,主要通过被制作成表情包进行传播。(www.daowen.com)

4.网络暴力文学

网络暴力文学,主要是指由本土网络写手撰写,以小说为表现形式的带有血腥暴力场面描写的文学作品以及对国外一些类似作品的翻译,其共同点表现在对于暴力场景的过分刻画描写,大多使用“杀”“虐杀”“屠戮”等词汇。

5.网络暴力游戏

网络暴力游戏,传统的网络暴力游戏是指以格斗、射击类为主在游戏中频繁出现暴力场面的在线以及离线游戏。这类游戏对暴力场景进行过度渲染并且添加一些色情元素来赚取流量并且通过售卖装备获取利益。新型的网络暴力游戏是指通过微信群、QQ群组织玩家,将游戏内容投放到现实生活之中,通过对玩家心理的强制、威胁等手段,诱导、强迫玩家实施现实中的自我伤害行为。其中以蓝鲸游戏、人体刺绣最具代表性。蓝鲸游戏起源于俄罗斯,通过社交群组,利用青少年追求刺激的心理,诱导叛逆、心智不成熟的青少年完成多种自虐、自残任务,最终诱导参与者自杀。游戏玩家一旦参与,便不能退出:组织者已经收集了参与者的裸照等隐私信息,申请退出的玩家会遭受组织者威胁。在游戏过程中,组织者不断对游戏玩家洗脑,使其放大负面情绪,摧毁参与者的生活信念。当游戏进入第50天,组织者会向游戏玩家发出终极指令:自杀。这种邪恶游戏已经不再是一种纯粹的网络游戏,而是一种涉嫌犯罪的行为。

6.网络暴力直播

直播是指将自己的行为进行记录并上传到直播平台,通过向观众索要礼品等形式获取利益。部分网友在猎奇心理的鼓动之下,会对主播提出一些特殊的要求,例如虐待动物、生吃活物等带有暴力特征的要求。而主播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往往会突破道德的底线,在直播中呈现肢体撕裂的血腥场景。另外一种涉及暴力内容的直播是指直播过程中利用攻击性语言发泄自己的情绪,对观众产生不良影响。

(三)网络暴力的特征

1.参与主体的复合性

首先,网络暴力一定由特定的组织或者个人发起,利用网络煽动其他多数网民参与网络暴力,从而形成对受害者的心理压制,以及精神压力。其次,被煽动的参与者具有不特定性。这部分网民在网络生活中没有坚定的立场,极易受到鼓动从而使行为失去理性,在网络社会中,这部分人是不具有特定性的。

2.暴力行为的隐蔽性

网络暴力并非面对面的暴力行为,其将网络作为媒介,使一切行为具有了隐蔽性,通过语言、舆论、暴力图片、视频、游戏等对受害人造成心理伤害的同时转化为身体伤害,而一切的伤害行为,都隐藏在复杂的网络背后。

3.暴力内容的多样性

随着互联网对我们生活各方面的渗透不断加深,网络暴力的内容逐渐呈现多样化趋势。无论是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还是网络暴力文化的内容都更加多样化。首先,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在上文广义与狭义的网络暴力中已经探讨过,除了网络语言攻击和人肉搜索的扩张,网络暴力文化的传播也是网络暴力中不容忽视的一部分。而相对于网络语言攻击和人肉搜索来说,网络暴力文化传播的途径更明显地呈现出与互联网发展紧密联系的特点,互联网的发展为网络暴力文化的传播提供了更多的平台以及更广阔的渠道,在监察缺位的网络灰色地带,网络暴力文化不断滋生,广泛传播。其次,网络暴力文化的内容由原来的暴力图片、视频、游戏到现在的网络暴力直播、蓝鲸杀人游戏等,这些网络暴力文化的新内容都是伴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和网民对互联网的需求不断攀升的情况出现的。

4.身体伤害的转化性

由于互联网信息传播的迅速性,受害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面对互联网之中的侮辱、诽谤,甚至现实生活中的骚扰、威胁,而且这些行为都是通过精神攻击对被害人造成持续性的伤害,并且心理伤害恢复困难,舆论影响难以短期消除。

由于网络暴力手段的非直接性,受害者往往从互联网上获得伤害,而非伤害者本身,这种间接的伤害手段往往会先对受害者造成心理伤害,达到一定程度之后,继而由心理伤害转化为身体伤害。

5.影响范围的广泛性

互联网覆盖范围的广泛性决定了网络暴力影响范围的广泛性,而互联网的这一特点既是网络暴力形成的重要条件又是网络暴力后果的显著特点,网络暴力以广泛的传播对受害人造成心理上的压制,同时又因为这种多数的压制使网络暴力迅速传播发酵,既是成因又是结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