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体育法导论:体育法的概念及争议

体育法导论:体育法的概念及争议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确法的概念后,我们需要结合体育自身的特点、概念进一步探究体育法的概念。学界对于体育法概念的争论可谓从未停息,甚至对于体育法是否是一个独立的学科都尚未达成一致。目前我国对于体育法概念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予以规定,学界对于体育法概念亦有着不同的观点。传统上对于体育法的概念可作如下理解:从法的制定角度,体育法同其他法律一样,在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后成立。

体育法导论:体育法的概念及争议

体育”一词最早是于19世纪初由日本传到我国的,是从教育的角度提出来的。从体育的功能来看,体育即身体教育,指借助体育运动促进人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1]体育法作为法的一部分,确定其概念首先要确定法的概念。法的产生同阶级社会的产生有着密切的联系,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根据法律基础理论,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体现立法者意志的行为规范体系,其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具有国家意志性。明确法的概念后,我们需要结合体育自身的特点、概念进一步探究体育法的概念。

学界对于体育法概念的争论可谓从未停息,甚至对于体育法是否是一个独立的学科都尚未达成一致。国外学者对于体育法是否具有独立性这一问题的主张,可简单分为三种类型:否定说、折中说和独立说。其中否定说主要是否定了体育法独立存在的可能性,认为体育法难以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否认该领域法律资料的特殊性。折中说主要认为体育法尚在发展阶段,其认为虽然单独适用于体育的法律不多见,但存在着作用于体育领域的法律资料,承认了该领域的法律资料具有特殊性,有可能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只是尚不成熟,所以没有直接使用“体育法”的表述,而使用了“体育与法律”等类似的表述。而独立说则承认体育法具有独立性,主张专门的体育立法和判例的大量产生,丰富了体育法的理论,而且有持续发展的趋势,因而体育法具有独立性。[2]我国对于体育法是否具有独立性持肯定观点的学者越来越多,这也是进一步研究体育法概念的基础。

目前我国对于体育法概念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予以规定,学界对于体育法概念亦有着不同的观点。传统上对于体育法的概念可作如下理解:从法的制定角度,体育法同其他法律一样,在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后成立。从法的意志角度,体育法是国家意志落实到体育领域后的另一种表现。从法的形成角度,为调整体育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系列社会关系,会形成系列法律规范,这些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是体育法。与法律一样,体育法可作广义和狭义理解。前者涵盖所有对社会体育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除法律法规外,还有规章、地方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后者可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3]

但是上述传统上对于体育法概念的观点仍然局限于实定法的范畴,忽视了非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但在实践中发挥着实际规范体育法律关系和体育行为作用的体育习惯、体育行业规则等的存在。还有一些由非政府组织制定的、非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国际性体育组织的章程、国际性争端解决规则(如国际体育仲裁院制定的仲裁规则以及在仲裁实践中形成的判例规则)等,这些能否成为体育法的一部分呢?(www.daowen.com)

在传统法律一元视角之外,体育法概念还可以在法律多元视角下理解,即不应把国家制定或认可作为体育法成立的前提,还有各种非国家法。在此视角下,体育法主要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育国家法和以社会权威机构制定或认可的体育活动中的自主性规则、人们遵守体育活动的承诺为主要内容的体育固有法组成(体育固有法又可称为体育行业管理规范)。[4]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创造出的行业管理规范在发展、适用中,可能会经历国家立法阶段,成为具有公力强制性的体育国家法。此角度下,可以将体育法定义为构建体育社会秩序和体育行业秩序的规范体系。[5]

早期传统法律一元视角下的体育法概念占主流地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研究的深入,尤其当今社会体育自治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实践中许多体育问题难以完全通过适用法律去解决,需要法律对体育有必要的宽容,因而采用法律多元视角下的体育法概念,即广义的体育法概念更适合社会的发展,有利于提升体育行业自治的作用和地位。因而我们可以将体育法的范围作扩大理解,将那些非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育规则、国际性争端解决规则等均纳入体育法的范围。国家法律只是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各种规范中的一种,[6]体育法不仅是指体育法律规范,实践中众多的体育行业管理规范应纳入体育法的范畴,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体育法的作用,解决实践中的诸多问题。综上,体育法概念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理解,前者即调整体育领域内各种社会关系的规范体系,包括国家体育法、国际体育法和体育行业管理规范三部分;后者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体育领域内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