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公司增资减资及注册资本变更手续

公司增资减资及注册资本变更手续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应当自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中达公司在合并前归还材料款及利息。

公司增资减资及注册资本变更手续

(一)增资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减资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案例分析3-7(www.daowen.com)

中通股份有限公司为取长补短,由股东大会决议,与中达股份有限公司合并。中达公司就合并事项召开了股东大会,有75%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持60%表决权的股东表示同意合并,持15%表决权的股东表示不同意合并。2019年6月10日,中达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合并决议,同时发出通知至债权人,2019年6月12日、6月20日、6月26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中达公司的债权人甲未接到通知书,见公告后,于8月14日要求偿还2018年的材料款,中达公司答复,由于资金紧张,暂时无法支付材料款,等公司合并后再偿还,于是甲要求中达公司提供担保,中达公司拒绝担保。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中达公司在合并前归还材料款及利息

试分析:

(1)中达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公司合并的决议是否合法?

(2)中达公司的通知、公告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完成?

(3)法院对甲的要求可能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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