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儒家文化: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儒家文化: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时间:2023-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也就是说,儒家一向将“义”视为普遍认同的价值诉求,并作为立身行事的根本与努力方向。“君子义以为上。”其二,“义”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有规约与导向作用。在此,“义”是准则,是人们行动的价值判断。由此看来,“义”作为判断是非善恶的基本价值规范,是人们立身处世的根本。其三,“义”对整个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有着重要的驱动作用。“义”的最高价值体现是对社会和国家的高度责任意识。

儒家文化: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价值观是人们在对周围事物能否满足个人或社会某种需要进行评判时所持的观点。[6]它是人们对周围世界的价值反映与价值判断,是社会精神文化系统中深层的、相对稳定而起主导作用的部分。作为儒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家的价值观囊括仁、义、礼、智、信、忠、恕、孝、廉等诸多德目。从个人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以及对社会各领域的直接影响来看,“义”的价值取向更为核心和主导。作为儒家的伦理范畴,“义”指思想和行为符合一定的标准,所谓“义者,宜也”(《中庸》)、“义,所宜为”(《论语集解》)。由此观之,“义”是儒家引领社会风尚的核心价值观,它具体表现为:

其一,“义”是人们思想和行为的价值取向,并成为一定的价值目标。也就是说,儒家一向将“义”视为普遍认同的价值诉求,并作为立身行事的根本与努力方向。“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义”是君子最崇高的品质。“君子义以为质。”(《论语·卫灵公》)朱熹注曰:“义者,制事之本。”(《论语集注》)“义”就是君子之所以为君子的根本。“义”更是人间之大义、社会之良知,是每一个人都应该践行的价值目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在这里,孟子继承孔子“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阳货》)的崇高人生精神,认为道义高于生命。毋庸置疑,“舍生取义”已成为中华民族无数仁人志士恪守的价值理念,“义”是儒家最崇高的价值目标。

人们之所以对“义”有如此强烈的价值认同感,是因为义具有普适性与可行性。“夫义,路也;礼,门也。惟君子能由是路,出入是门也。”(《孟子·万章下》)“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孟子·告子上》)朱熹注曰:“义者行事之宜,谓之人路,则可以见其为出入往来必由之道,而不可须臾舍矣。”(《孟子集注》)“义”不仅是君子和普通人必经的“人路”,而且是“人之正路也”(《孟子·离娄上》)。朱熹注曰:“义者,宜也,乃天理之当行,无人欲之邪曲,故曰正路。”(《孟子集注》)所以,人们纷纷将树立德义作为安身立命的土地:“不祈土地,立义以为土地。”(《礼记·儒行》)由此可见,“义”在儒家的价值世界里,是一种有着广泛认同的价值取向。

其二,“义”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有规约与导向作用。它是人们行动的基本准则和价值尺度。“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孟子·尽心下》)见义勇为、尽力而为,这就是“义”。在此,“义”是准则,是人们行动的价值判断。孟子曰:“羞恶之心,义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拥有羞耻之心是一种道德认知,是知荣明耻的开端。由此看来,“义”作为判断是非善恶的基本价值规范,是人们立身处世的根本。“义”还是协调各种社会关系的基本尺度。“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论语·里仁》)君子对天下的人和事没有固定的亲疏厚薄,只是按照“义”去做。所以,敬长尊贤才有遵循:“敬长,义也”(《孟子·尽心上》),“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中庸》);君臣关系才趋和谐:“义之于君臣也”(《孟子·尽心下》)。即便身处逆境,有节操的人也要坚守人间之“道义”:“穷不失义,故士得己焉;达不离道,故民不失望焉”(《孟子·尽心上》);“士君子不为贫穷怠乎道”(《荀子·修身》)。这就是“义”的价值所在。

在“义”与“利”的关系上,儒家更是旗帜鲜明地提倡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但儒家并非完全排斥“利”,而是把“义”置于“利”之上,作为其对待物质利益的总原则。“见利思义”(《论语·宪问》),“见得思义”(《论语·季氏》),“义然后取”(《论语·宪问》),“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在儒家的价值世界里,“利”必须符合“义”,“义”是取“利”的前提条件。“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见利而让,义也”(《礼记·乐记》),“见利不亏其义”(《礼记·儒行》),“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春秋繁露·身之养莫重于义》),都反映了儒家对“义”的极力倡导,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其三,“义”对整个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有着重要的驱动作用。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学者倡导的是一种积极的人生价值观。这种人生价值观不是着眼于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着眼于整个社会。“义”的最高价值体现是对社会和国家的高度责任意识。“义”作为儒家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对个体行为乃至整个社会秩序的规约寄寓着儒家更为深广的社会意识与社会责任。它既要适应社会发展之大势,又要为社会发展服务,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内驱力。这种核心价值观是一种源于自下而上的普遍认同和自上而下的带动与引领。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论语·公冶长》)孔子对子产的评价甚高,认为治国安邦应当具有恭、敬、惠、义四种道德。其中的“义”德是自下而上深得民心后的一种价值认同。

当然,仅有百姓的认同感,还只是单向度的认同;与此同时,还必须赢得上层统治者的认同。“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论语·子路》)“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孟子·离娄上》)这就是一个上行下效的过程。“故国有患,君死社稷,谓之义。”(《礼记·礼运》)有了这种由内而外表达、自上而下彰显的“义”,整个社会就会普遍认同“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大学》)的价值观。这样,以“义”为核心价值,正义、正气就会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从这个意义上讲,“义”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天人协调”的世界观让我们更加珍视人与世界的和谐关系,“修齐治平”的人生观让我们积极创造崇高的人生价值,“义以为上”的价值观让我们愈益倡扬公平正义的社会风尚。这些源自儒家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对当下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具有重要借鉴意义。(www.daowen.com)

【注释】

[1]陈万柏、张耀灿主编:《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2]马中:《人与和:重新认识中国哲学》,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3]魏世梅、贺利平:《儒家和谐观的转换与建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4]陈万柏、张耀灿主编:《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5]冯友兰著,赵复三译:《中国哲学简史(插图珍藏本)》,新世界出版社2004年版。

[6]邱伟光、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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