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

教育法学:救济价值分析

究竟谈教育法律救济的问题有什么意义呢?第一个价值是权利保护的价值。当然,教育权利救济的主体不仅仅是教师,保护的主体还包括学生。而教育法律救济,实际上是加强权利保护的一系列的法律程序。教育法律的价值主要是公正、公平。法律女神一手拿着天平,一手拿着宝剑,实际上象征着法律通过国家的强制力来维护公正的价值观。因此,教育法律救济是实现教育公正的重要渠道,也是实现社会公正的重要途径。
理论教育 2023-08-01

大陆公立中小学法律地位

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所有具有权利义务主体地位的组织体都被称为法人,并且,基于公法和私法的区分,根据法人设立的准据法以及组织的目的、所从事的活动的性质,将法人区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尽管公办中小学是公营造物,但这只是意味着其组织形式是公法性质,其内部机构以及与营造物主体之间的关系根据公法判断。
理论教育 2023-08-01

英美法系公立中小学的法律地位

由此可知,在英美法系国家,尽管英国存在行政法意义上的公法人制度,但它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公法人还是有很大差别。通过与大陆法系国家的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公立中小学很相似,绝大多数学校不具有法人资格。因而,在英美法系国家仅有英国的直接拨款学校享有法人地位。
理论教育 2023-08-01

中国的法与刑法实际上是一回事

从一定意义上讲,在中国,法与刑法实际上是一回事。这种观念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现代重刑法轻民法的倾向。“礼”被认为是一套规范社会生活、处理民间事务以及争端的价值体系,包括正式与非正式的祭祀、仪式、礼节、风俗、道德规则和政治规范,甚至法律上的规范。正是因为我国有悠久的礼治传统,法治只是在社会矛盾激化、治安状况恶化,或者社会矛盾威胁到政府统治时,政府才会采用严酷的刑罚来维护社会稳定。
理论教育 2023-08-01

学生法律地位的特点及其在教育法学中的意义

学生享有某种权利的资格和承担相应义务的资格是统一的,学生依法享有某种权利的同时,也意味着负有不得侵犯他人该项权利的义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理论教育 2023-08-01

英美法系高校的法律地位

(一)英国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英国既有古老的中世纪大学,如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又于19世纪20年代开始了新大学运动,政府创办了很多学院和大学,如1828年伦敦大学正式成立。这类高等学校依照州法律设立,作为州政府的延伸机构,在法律上是属于政府的一部分。多数州的法律都是按照这种方式界定州立大学的法律地位。
理论教育 2023-08-01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受教育权利子规定教育法学

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与其身份相对应。这一规定是保障学生受教育的前提和基础。诉讼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包括民事诉讼权、刑事诉讼权和行政诉讼权。本项规定的学生具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起诉讼的权利,主要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除诉讼权外,学生还享有申诉权。
理论教育 2023-08-01

教育法学:校园伤害案例责任判决及相关法律规定

原、被告应对此次校园伤害事故各自承担30%和70%的责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睢宁县树人中学一次性支付原告曹某已经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14618.57元。教育法是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需要通过强制手段保证其实施。另查明,被告中心学校系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被告聂付庄小学未进行法人登记。原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聂付庄小学在本案中未完全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和保护义务,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对应的赔偿责任。
理论教育 2023-08-01

教育法律关系:行政法律与契约法律对教育的影响

从教育法的规范和调整对象来看,大部分的关系可以归为行政法律关系,但又不止于行政法律关系。严格而论,教育法中的契约关系包括公法合同和私法合同,但因我国法律还未正式承认公法合同,因此,像科研合同等尚无法完全通过法律手段保障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理论教育 2023-08-01

我国中小学教育法学中的准法人定位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按照这条规定,具备条件的中小学都可以被赋予法人地位。在现实中,我国的公办中小学都进行了法人登记,在形式上成为民法意义上的“法人”。我国公立中小学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或者经费,这对我国的公立中小学民法上的“法人”地位提出了质疑。名义上中小学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理论教育 2023-08-01

父母教育权的确立及其法律地位

儿童的教育不再是由父母垄断,国家基于为人民谋福利的原则开始干预父母的教育权利。随着义务教育制度的建立,父母的教育权利日益受到威胁,因此必须确立父母教育权。1925年,美国皮尔斯判例首次确立了父母教育权的法律地位,给予父母选择私立学校的自由。在此之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普遍承认父母的教育权利。
理论教育 2023-08-01

教育法学:监督主体,对象与类型

(一)教育法的监督的主体监督主体包括国家、人民群众、执政党。教育法监督的对象不仅包括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学校等在教育法运行中负有责任和义务的组织和个人,还包括取得行政许可证的行为责任人。社会监督是教育法监督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也是人民民主制度的最好体现。教育法的监督对于教育法的实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理论教育 2023-08-01

公立中小学的法律地位在教育法学中的探讨

公立中小学在机构设置上隶属于政府,承担了公共教育的职能,其法律地位与公法的关系非常密切,在涉及行政法的一系列问题上,应该归属行政法管理。由于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中小学是一种公益性机构,其办学权力的产生以及教育职能的行使都必须在行政法和教育法的范围内,其办学行为必然成为政府管制和法律监督的对象。公立中小学不具备严格意义上的公法人的自治权利,但必须在行政法、教育法等公法范围内开展工作。
理论教育 2023-08-01

大陆法系高校的法律地位

国立大学法人所涉及的诉讼行为,将全部由国立大学法人来承担责任。在财产权方面,国立大学法人的资金由国家支付,同时,国立大学法人的废止由文部科学省负责。在法律性质上,我国公立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实际上这条规定既从公法又从私法的角度对高等学校的法人性质作出了规定。
理论教育 2023-08-01

学生权利救济困境及其解决方法

学生申诉权本质上是一种学生权益救济权利,而非单纯对学生处分进行救济的权利。因此孩子维权需要的产生和维护依赖于法定监护人的介入,父母或视具体情况而定的法定监护人应对未成年学生的养育和发展负有重大责任,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和利益视为自身主要关心的事情。立足于教育法学,本章主要介绍了学生的法律地位、违法行为、法律责任以及法律权利救济。学生法律地位具有多种类型,包括公民、民事权利主体、未成年人、受教育者等。
理论教育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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