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释义

水利部授予长江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

每年年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各河道取水情况,向长江水利委员会报送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准的取水计划和取水安排受理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并将批准的取水计划报送长江水利委员会核备。
理论教育 2023-07-05

淮河水利委员会获授权管理取水许可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淮河水利委员会批准的取水计划和取水安排受理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并将批准的取水计划报送淮河水利委员会核备。淮河水利委员会要切实做好我部授权范围内的取水许可管理工作。
理论教育 2023-07-05

黄河水利委员会获水利部取水许可权限通知

六、黄河水利委员会可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部《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的规定,划分内部分级管理权限,制定黄河取水许可实施细则。
理论教育 2023-07-05

水利部副部长周英就《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实施问题接受记者专访

2006年2月21日,国务院公布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并于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就《条例》制定和实施的有关问题,记者采访了水利部周英副部长。在体例上,《办法》共38条,不分章节;《条例》分为总则、取水的申请和受理、取水许可的审查和决定、水资源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计7章58条。
理论教育 2023-07-05

松辽流域水利委员会的取水许可管理工作

六、松辽水利委员会应依照《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在我部授权的范围内,结合本流域实际情况,制定松辽流域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松辽水利委员会要切实做好我部授权范围内的取水许可管理工作,与各地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认真贯彻《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进松辽流域的取水许可管理工作,使有限的松花江、辽河流域水资源更好地为全流域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
理论教育 2023-07-05

水利部授予太湖流域管理局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

同时,对利用水工程或机械提水设施从长江引水进入太湖流域各河道后的取水,由太湖流域管理局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负责实施取水许可管理。太湖流域管理局可视今后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需要时,再确定具体管理河段和限额,报部批准后实施。其中已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领证的,应到太湖流域管理局办理换领取水许可证等手续。
理论教育 2023-07-05

《附则》规定法律法规的生效日期及溯及力

第五十八条本条例自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采用此类方式的法律法规一般在其附则中明确规定“本法(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例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条例采用的是第二种形式,直接规定了具体的生效日期。此外,法律的时间效力问题,还涉及法律有无溯及力的问题。因此,本条例实施后,1993年8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理论教育 2023-07-05

北江及其河段的取水许可管理及限额规定

三、东江、韩江、北盘江、都柳江、贺江、涟江等跨省(自治区)河流以及北江思贤滘以上干流河段,根据现实情况由有关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分级管理权限实施取水许可管理;珠江水利委员会可视今后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需要时,再确定指定河段及限额,报部批准后实施。
理论教育 2023-07-05

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由水利部另行制定。第十条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对以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一)水利部授权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建设项目;(二)兴建大型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的建设项目。第十四条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理论教育 2023-07-0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优化措施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通过本法第十三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
理论教育 2023-07-05

水利部授予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权管理权限通知

在我部授权范围内,负责海河流域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六、海河水利委员会可根据本流域实际,依照《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在我部授权范围内,制定海河流域《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
理论教育 2023-07-05

水资源管理条例:取水许可与费用征收

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管理权限,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和监督。第八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的实施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和便民的原则。第三章取水许可的审查和决定第十四条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
理论教育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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