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1980年以来,国际上通用WHO的糖尿病诊断标准,而美国糖尿病协会(ADA)在1997年提出修改糖尿病诊断标准的建议如下(见表5-4)。
1.有糖尿病症状并且随机血浆葡萄糖浓度≥11.1mmol/L(200mg/dl)或空腹血浆葡萄糖浓度≥7.0mmol/L(126mg/dl)或OGTT 2h血浆葡萄糖浓度≥11.1mmol/L(200mg/dl)即可诊断为糖尿病。如症状不典型者,需另外一天再次证实。
表5-4 糖尿病诊断标准(2003年ADA)

需要在另一天再测1次,进行核实,诊断才能确立
2.空腹血浆葡萄糖(FPG)的分类:①FPG<6.0mmol/L(110mg/dl)为正常FPG水平;②FPG≥6.0mmol/L(110mg/dl)并且<7.0mmol/L(126mg/dl)为空腹血糖过高(IFG);③FPG≥7.0mmol/L(126mg/dl)并需另外一天再次证实,可诊断为糖尿病。空腹血糖的定义是至少8h没有热量的摄入。
3.OGTT中2h血糖(2hPG)的分类:①OGTT 2hPG<7.8mmol/L(140mg/dl)为正常的葡萄糖耐量;②OGTT 2hPG≥7.8mmol/L(140mg/dl)并且<11.1mmol/L(200mg/dl)为IGT;③OGTT 2hPG≥11.1mmol/L(200mg/dl)并需另外一天再次证实,可诊断为糖尿病。
在ADA新的糖尿病诊断依据中,将FPG由7.8mmol/L降为7.0mmol/L的依据是因为:①OGTT 2hPG≥11.1mmol/L诊断的糖尿病患者中,约30%以上的患者FPG<7.8mmol/L,故不做OGTT,则约有1/3的患者会漏诊;②国外研究表明FPG≥7.0mmol/L对糖尿病的诊断与OGTT 2hPG≥11.1mmol/L的符合性较好;③FPG≥7.0mmol/L时小血管并发症的危险性已有增加。现取IGT,提出空腹血糖过高(IFG)的新概念,如果FPG在6.0~7.0mmol/L(110~126mg/dl)即可诊断为IFG。并认为IGT和IFG是介于正常血糖和糖尿病之间的一个代谢阶段,IGT不是独立的临床疾病,而被视为糖尿病进程中的一个中间阶段,并作为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的危险因子。
诊断时应注意:①血糖为葡萄糖氧化酶法测定的静脉血浆葡萄糖;②对于无症状的患者,必须有2次血糖异常才能诊断;③随机血糖不能用于诊断IGT和IFG;④存在应激状态(感染、创伤、手术等)时,严重的高血糖是短暂的,不能作为糖尿病的诊断,需以后复查血糖。(https://www.daowen.com)
DM的诊断必须统一规范,内容和项目齐全。目前多数医疗机构对DM的诊断显得粗糙、零乱且内容残缺不全。DM是一种以糖代谢紊乱为主要表现的代谢内分泌综合征,所以应包含病因诊断、功能诊断及并发症诊断。
首先,按WHO(或ADA)标准确立是DM还是IGT。如为DM应区分是T1DM(包括LADA)、T2DM(包括MODY)、继发性或其他特殊类型的DM(包括遗传性代谢综合征和妊娠DM等)。
其次,要明确有无急、慢性并发症,如酮症酸中毒、非酮症性高渗性昏迷、急性冠脉综合征、DM性视网膜病变、肾病变及神经病变等。慢性并发症(如微血管病变)要明确分类及分期(如视网膜病变、肾病变等)。
最后,要注明同时存在的合并症,如合并妊娠(生理性)、Graves病(自身免疫性)或肝、肾疾病(与治疗决策和预后等有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