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消化系统疾病
(一)妊娠急性脂肪肝
【疾病概述】
妊娠急性脂肪肝(acute fatty liver of pregnancy,AFPL)是一种少见、原因不明的急性肝脏脂肪变性,为妊娠期特发,多出现于妊娠晚期,常伴有肾脏等多脏器损害。对于本病原因尚未明确,多认为是肝内脂肪代谢障碍引起的多脏器损害,除肝脏外,肾脏、胰腺、心脏等均有微血管脂肪变性。本病的发生与急性营养障碍所致的促脂代谢物质缺乏或妊娠期出现的毒素导致脂肪转化酶系统功能受损有关。本病多发生于初产妇,多于妊娠晚期(妊娠34~38周)发病,亦可见于经产妇。多表现为起病急骤,乏力,食欲缺乏,无原因恶心,反复呕吐,上腹痛或头痛。部分可出现多尿、烦渴等症状。上述典型症状持续1周左右出现黄疸,进行性加重,常伴有高血压、水肿、蛋白尿及发热。胃、十二指肠、食管急性溃疡导致上消化道出血,吐咖啡样物或呕血。病情继续恶化,多有出血倾向,出现意识障碍、表情淡漠、嗜睡或昏睡、昏迷等肝性脑病征象;常由于低血糖、肾衰竭(少尿、无尿、氮质血症)、酸中毒及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严重出血导致死亡。由于孕妇酸中毒、肝衰竭,常导致宫内窘迫或胎死宫内。分娩后病情多加重,如未能早期发现或及时治疗,常于症状出现后数日至数周死亡。实验室指标有白细胞计数均明显增高,常为20×109/L,分类以中性粒细胞为主,合并感染更明显,并出现幼红细胞,血小板下降,<100×109/L;血清胆红素升高,多不超过200μmol/L (117mg/L),以直接胆红素为主,但尿胆红素阴性;血清转氨酶轻或中度升高,一般在300U/L,血氨升高;血糖降低,持续性重度低血糖,多降至正常值的1/3~1/2;血清碱性磷酸酶升高,可达正常孕妇的10倍;较早即出现血尿酸升高,提示肾小管功能异常;晚期血尿素氮及肌酐明显升高,提示肾衰竭;凝血因子指标异常,凝血酶原时间及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延长,血小板减少,抗凝血因子Ⅲ下降,凝血因子Ⅰ显著减少,纤维蛋白裂解产物增多,凝血因子Ⅴ、Ⅶ、Ⅷ均降低;血浆鱼精蛋白副凝集试验(3P试验)可阳性
【用药原则】
综合治疗,目前尚无特效药物,一般按急性肝衰竭处理。卧床休息,予低脂、低蛋白、高糖类饮食,保证热量足够。维持血容量,补充高渗葡萄糖,纠正低血糖、水电解质紊乱,注意防止低钾。早期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保护肝细胞,促进肝细胞蛋白质合成。及适当应用促肝细胞生长素。采用大量含凝血因子的新鲜冰冻血浆,纠正凝血因子消耗。给予人血白蛋白静脉滴注,有助于减轻黄疸,降低脑水肿。
【药物选择】
1.保肝药物
(1)维生素C: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50~100mg/d。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每次100~200mg,3/d;儿童100~300mg/d。至少口服2周。肌内或静脉注射,成人每次100~250mg,每日不超过3次;小儿100~300mg/d,分次注射。
(2)维生素K1:用于凝血酶原缺乏症,肌内或深部皮下注射,每次10mg,每日1或2次,总量不超过40mg/24h。本品用于重症患者静脉注射时,给药速度不应超过1mg/min。
(3)三磷腺苷(ATP):临用前加氯化钠注射液溶解。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每次10~20mg,10~40mg/d。
(4)辅酶Ⅰ:静脉滴注,每次50~100U,用等渗盐水或5%~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溶解稀释后滴注,每日1或2次或隔日1次。肌内注射,以等渗盐水溶解后注射,每次50~100U,1/d。7~14d为1个疗程。
(5)细胞色素C:口服,成人每次20mg,3/d或遵医嘱。静脉注射或滴注,每次15~30mg,视病情轻重每日不超过2次,30~60mg/d。静脉注射时,加25%葡萄糖溶液20ml混匀后缓慢注射。也可用5%~10%葡萄糖溶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6)门冬氨酸钾镁:静脉滴注,每次10~20ml加入5%或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缓慢滴注,1/d。
(7)茵栀黄注射液:静脉滴注,每次20~40ml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ml或500ml稀释滴注或遵医嘱,治疗各种肝炎4~8周为1个疗程。
(8)肌苷(次黄膘呤核苷):口服,3/d,每次200~600mg;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每天不超过2次,每次200~600mg;静脉滴注,200~60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中,每天不超过2次。
(9)奥拉米特(阿卡明):口服,3/d,每次200mg,30d 为1个疗程,一般需2~3个疗程。
(10)葡醛内酯(肝泰乐、葡萄糖醛酸内酯):口服,3/d,每次100~200mg;肌内或静脉注射,1/d,每次100~200mg。儿童用量酌减。
(11)高血糖素(血糖素、果开康):静脉滴注,用于心源性休克,1~12mg/h;用于拮抗胰岛素,肌内注射、皮下注射或静脉注射,每次0.5~1mg,5min左右即可见效。
2.降血氨常用药
(1)醋谷胺(乙酰谷酰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100~600mg/d,用5%或10%葡萄糖溶液250ml稀释后缓慢滴注。儿童剂量酌减。
(2)谷氨酸钠:28.75%谷氨酸钠40ml(含谷氨酸钠11.5g)置5%~10%葡萄糖溶液中静脉滴注,用量不超过80ml(23g)/d。静脉滴注,用于肝性脑病每次11.5~17.25g(5.75/20ml的针剂2~3支),用5%葡萄糖液750~1 000ml或10%葡萄糖液250~500ml稀释,1~4h滴完。必要时,可8~12h后重复给药,不宜超过23g/d。对酸血症用量需根据病情决定。
(3)盐酸精氨酸:临用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1 000ml稀释后应用。静脉滴注,每次15~20g,4h内滴完。
(4)乳果糖:口服,成人每次10ml,3/d。
(5)六合氨基酸注射液:静脉滴注,250~500ml/d,使用时将本品与等量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
3.纠正并发症
(1)纠正休克,改善微循环障碍。
(2)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出血倾向者,快速输注新鲜血液、血小板及凝血因子Ⅱ复合物、冻干人纤维蛋白原及抗纤溶药物,一般不用肝素。
(3)应用大剂量对肝脏影响小的广谱抗生素,防止并发感染。硫酸新霉素,口服,成人4/d,每次0.25~0.5g;用于肝性脑病的辅助治疗,4/d,每次0.5~1g,疗程为5~6d。
(4)必要时,透析治疗。
4.其他 及时终止妊娠,妊娠早期、中期可考虑药物引产,妊娠晚期可据宫颈条件经阴道分娩或手术分娩。产后继续支持治疗,防止产后出血,广谱抗生素预防感染,不宜哺乳。出血量多,常规注射子宫收缩药及按压子宫,甚至手术止血。
【用药提示】
1.肌苷(次黄膘呤核苷)
(1)不良反应:口服有胃肠道反应。静脉注射偶有恶心、颜面潮红。
(2)药物相互作用:不能与乳清酸、氯霉素、双嘧达莫、硫喷妥钠等注射液配伍。
(3)禁用或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维生素C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妊娠呕吐”。
3.维生素K1
(1)不良反应:偶见变态反应。静脉注射过快,超过5mg/min,可引起面部潮红、出汗、支气管痉挛、心动过速、低血压等,曾有快速静脉注射致死的报道。肌内注射可引起局部红肿和疼痛。新生儿应用本品后可能出现高胆红素血症、黄疸和溶血性贫血。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苯妥英钠混合2h后可出现颗粒沉淀,与维生素C、维生素B12、右旋糖酐-70混合易出现浑浊。与双香豆素类口服抗凝药合用,作用相互抵消。水杨酸类、磺胺、奎宁、奎尼丁等也影响维生素k1的效果。
(3)禁用或慎用:严重肝脏疾病或肝功不良者禁用。
(4)其他:有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本品的疗效不明显,盲目加量可加重肝损伤。本品对肝素引起的出血倾向无效。外伤出血无必要使用本品。本品用于静脉注射宜缓慢,给药速度不应超过1mg/min。本品应避免冻结,如有油滴析出或分层则不宜使用,但可在避光条件下加热至70~80℃,振摇使其自然冷却,如澄明度正常则仍可继续使用。
4.三磷腺苷(ATP)
(1)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2)药物相互作用:尚不明确。
(3)禁用或慎用:本品对窦房结有明显抑制作用,因此对病窦综合征或窦房结功能不全或老年人慎用或不用。
(4)其他:静脉注射宜缓慢,以免引起头晕、头胀、胸闷及低血压等。心肌梗死和脑出血在发病期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5.辅酶Ⅰ
(1)不良反应:可能包括皮疹、瘙痒、气短等过敏症状。
(2)药物相互作用:如果服用任何其他药品请告知医师或药师,包括任何从药房、超市或保健品商店购买的非处方药品。辅酶Ⅰ与三磷腺苷、细胞色素C等合用,效果更好。
(3)禁用或慎用: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6.细胞色素C
(1)不良反应:本品可引起变态反应,也可因制剂不纯,混有热原而引起热原反应。
(2)药物相互作用:尚不明确。
(3)禁用或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4)其他:用药前需做过敏试验。
7.葡醛内酯(肝泰乐)
(1)不良反应:偶有面红、轻度胃肠不适,减量或停药后即消失。
(2)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禁用或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其他: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醋谷胺
(1)不良反应: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2)药物相互作用:尚不明确。
(3)禁用或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4)其他:静脉注射时可能引起血压下降。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谷氨酸钠
(1)不良反应:静脉滴注过快可引起皮肤潮红、流涎与呕吐。小儿可引起肌肉震颤。合并焦虑状态者可有心动过速、流泪、晕厥。大剂量可引起碱血症及低钾血症。
(2)禁用或慎用:少尿及肾功能不全慎用。少尿、尿闭禁用。
10.盐酸精氨酸
(1)不良反应: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及血中尿素、肌酸、肌酐浓度升高。静脉滴注速度过快会引起呕吐、流涎、皮肤潮红等。
(2)药物相互作用:尚不明确。
(3)禁用或慎用:高氯性酸中毒、肾功能不全及无尿患者禁用。
(4)其他:用药期间应进行血气监测,注意患者的酸碱平衡。
11.乳果糖
(1)不良反应:乳果糖不被吸收,剂量过大时治疗初期容易引起腹部不适、胃肠胀气、厌食、恶心、呕吐及腹泻等。
(2)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禁用或慎用:阑尾炎、肠梗阻、不明原因的腹痛者禁用。本品含有可吸收的糖,糖尿并半乳糖血症患者禁用。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其他: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使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避免出现剧烈腹泻。
12.冻干人纤维蛋白原
(1)不良反应:一般无不良反应,仅少数过敏体质患者会出现变态反应,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2)药物相互作用:不可与其他药物同时合用。
(3)禁用或慎用:在严格控制适应证的情况下,无已知禁忌证。
(4)其他:本品专供静脉输注。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细小的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13.门冬氨酸钾镁
(1)不良反应:偶见恶心,停药后即消失。滴注过快可能引起高钾血症和高镁血症,还可出现恶心、呕吐、颜面潮红、胸闷、血压下降,偶见血管刺激性疼痛。大剂量可能引致腹泻。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保钾性利尿药和(或)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药(ACEI)配伍,可能会发生高钾血症。
(3)禁用或慎用:高血钾、高血镁、严重肾功能障碍及严重房室传导阻滞患者禁用。肾功能损害、房室传导阻滞患者慎用。
(4)其他:本品不能肌内注射和静脉推注,需经稀释后缓慢滴注。有电解质紊乱的患者应常规性检查血钾、镁离子浓度。
14.茵栀黄注射液
(1)不良反应:极个别有变态反应。
(2)禁用或慎用: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15.奥拉米特(阿卡明、乳清酸氨咪酰胺)
(1)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等胃肠道症状,一般在用药过程中可消失。
(2)其他:遮光、密闭保存。
16.高血糖素(血糖素、果开康)
(1)不良反应:用本品时,需警惕血糖过高,有时可见低血钾。罕见严重的不良反应。偶有恶心和呕吐,特别是剂量超过1mg或注射太快(<1min)时。可能会出现暂时心跳加速。无毒性反应的报告。少数患者可能会有变态反应。
(2)禁用或慎用:对盐酸高血糖素或针剂中其他成分过敏者或有肾上腺肿瘤者,禁用盐酸高血糖素。
(3)其他:如对危急病例仅怀疑低血糖而尚未肯定时,不可代替葡萄糖静脉注射。使用本品后,一般低血糖昏迷患者恢复知觉,即应给予葡萄糖(如可能,最好口服),以防再次陷入昏迷。
17.硫酸新霉素
(1)不良反应:可引起食欲缺乏、恶心、腹泻等,但长期应用(10周以上)不影响维生素K的合成。较少发现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饱满感;头晕或步履不稳;尿量或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极度口渴。偶可引起肠黏膜萎缩而导致吸收不良综合征及脂肪性腹泻,甚至假膜性肠炎。
(2)药物相互作用:与口服避孕药(含雌激素)长期合用可能导致避孕失败,并增加出血的发生率。口服新霉素可影响洋地黄苷类、氟尿嘧啶、甲氨蝶呤、青霉素V、维生素A或维生素B12的吸收,使疗效降低;因此应严密观察患者对洋地黄类药的疗效是否发生改变。口服新霉素的患者合用秋水仙碱及维生素A时,其维生素B12的需要量可能增加。本品不宜与其他肾毒性药物及耳毒性药物合用。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时,可能增加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等。
(3)禁用或慎用:大量体腔内留置给药,可抑制呼吸及造成耳、肾中毒。肠梗阻患者忌用,禁用于注射。对新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失水、第Ⅷ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溃疡性结肠炎及有口腔牙病患者(新霉素可引起口腔刺激或疼痛)应慎用本品。
(4)其他:长期口服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患者,尤其伴有肾功能减退或同服其他耳毒性或肾毒性药物者仍应注意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症状的可能。
18.六合氨基酸注射液
(1)不良反应:个别患者服药期间,可能出现轻度恶心,不需特殊处理,可迅速自行消失,不影响继续服药治疗。
(2)药物相互作用:尚不明确。
(3)其他:对重度肝性脑病患者可先用六合氨基酸注射液进行抢救,待清醒后可改用六合氨基酸颗粒进行预防和治疗。
(二)病毒性肝炎
【疾病概述】
病毒性肝炎是由肝炎病毒引起的全身性传染病,主要累及肝脏,肝炎病毒目前常分为甲(HAV)、乙(HBV)、丙(HCV)、丁(HEV)、戊(HEV)型及近期发现的庚型肝炎病毒和输血传播病毒。其临床表现基本相似,均可引起黄疸型、无黄疸型及重症型等。妊娠期新陈代谢率高,营养物质消耗多,孕期内分泌变化产生大量性激素需在肝内代谢及灭活,故妊娠期间容易发生急性肝炎。经粪-口传播主要为甲型和戍型肝炎,常有季节性,可引起暴发流行,不会演变成慢性,戊型肝炎孕妇病死率很高;经血液传播的包括乙型、丙型和丁型,无季节性,多为散发,易转变为慢性。
病毒性肝炎使妊娠并发症增多,围生儿病死率增高,早孕期间并发妊娠剧烈呕吐较多,产后出血明显增多,多由于凝血因子缺损、多项指标异常(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凝血因子Ⅰ下降)造成,易诱发休克,并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形成恶性循环状态。流产、早产及围生儿病死率升高。对于病毒性肝炎,除做好预防措施,加强围生期保健,对于已有感染的孕产妇,应尽可能减少母婴垂直感染的机会。
【用药原则】
与非孕期相同,注意休息,加强营养,高维生素、高蛋白、足量糖类、低脂肪饮食。避免增加肝损害药物,如镇静药、麻醉药、雌激素等。
【药物选择】
1.维生素B6 口服,3/d,每次1~2片;缓释片每天1或2次,每次1片;注射用每次50~100mg,1/d。
2.维生素B1(盐酸硫胺) 口服,3/d,每次5~10mg。
3.维生素C(抗坏血酸) 口服,3/d,每次50~100mg;250~500mg/d加入到10%葡萄糖液中静脉滴注。
4.水飞蓟宾(益肝灵、利肝隆) 除非有医师特别指示,治疗严重患者剂量为420mg/d,分3次于饭前服用;维持剂量与治疗中等程度肝病患者剂量为280mg/d,分2次于饭前服用。
5.齐墩果酸片 口服,治疗急性黄疸型肝炎,每次30mg,3/d。治疗慢性肝炎,每次50mg,4/d。
6.山豆根注射液(肝炎灵) 肌内注射,每次2ml,2~4ml/d。
7.左旋咪唑 用于肿瘤的辅助治疗,150~250mg/d,连服3d,休息11d,然后再进行下一疗程。
8.免疫核糖核酸(抗乙肝免疫RNA注射液) 肌内注射,每次4mg,1/d,1个月后改1/2d,3个月为1个疗程。
9.胸腺素 口服,每次2~5片,3/d或遵医嘱。皮下或肌内注射,每次10~20mg,1/d或遵医嘱。静脉滴注,每次20~80mg溶于500ml 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1/d或遵医嘱。
10.干扰素(人干扰素、赛诺金) 肌内或皮下注射,每次100万~300万U,每日或隔日1次。
【用药提示】
1.维生素B1、维生素C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妊娠呕吐”。
2.维生素B6 参见“正常妊娠”。
3.水飞蓟宾(益肝灵、利肝隆) 有本品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经验。因此,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4.齐墩果酸片
(1)不良反应:少数患者有口干、腹泻、上腹部不适感,经对症处理可消失。个别患者出现血小板轻度减少,停药后可恢复。
(2)药物相互作用:如正服用其他药,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禁用或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4)其他: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本品应在医师确诊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服用其他药,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山豆根注射液(肝炎灵) 停药后有反跳现象,但加大剂量或重复疗程同样有效。少数有口咽干燥、咽喉痒感、轻度头晕、注射处疼痛等不良反应。
6.左旋咪唑
(1)不良反应:偶有头晕、恶心、呕吐、腹痛、食欲缺乏、发热、嗜睡、乏力、皮疹、发痒等不良反应,停药后能自行缓解。个别可有白细胞减少症、剥脱性皮炎及肝功损伤。
(2)药物相互作用:与噻嘧啶合用可治疗严重的钩虫感染,并可提高驱除美洲钩虫的效果。与噻苯哒唑合用可治疗肠道线虫混合感染。与枸橼酸乙胺嗪先后应用可治疗丝虫感染。不宜与四氯乙烯合用,以免增加其毒性。
(3)禁用或慎用:妊娠早期、肝功能异常及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慎用,肝炎活动期忌用。舍格伦综合征患者慎用。
(4)其他:类风湿关节炎患者服用本品后易诱发粒细胞缺乏症。
7.免疫核糖核酸(抗乙肝免疫RNA注射液)
(1)不良反应:可引起变态反应,多数可有轻度发热、乏力及头痛,注射局部可引起疼痛、红肿,甚至硬块,严重者应停用。
(2)药物相互作用:应避免同时与免疫制剂并用。
(3)禁用或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慎用。
(4)其他: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胸腺素
(1)不良反应: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偶有嗜睡感。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有谷丙转氨酶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许多常用药物合并使用,其中包括干扰素、抗炎药、抗生素、激素、镇痛药、降压药、利尿药、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药物、中枢神经系统药物、避孕药,没有任何干扰现象出现。本品与干扰素合用,对于改善免疫功能有协同作用。
(3)禁用或慎用: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18岁以下患者慎用。对本品有变态反应者或器官移植者禁用。阳性反应者忌用。
(4)其他: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9.干扰素(人干扰素、赛诺金)
(1)不良反应:常见有发热、流感样症状、肌肉痛;少见有骨髓轻度抑制,谷丙转氨酶及谷草转氨酶、血肌酐增高。
(2)药物相互作用:与卡托普利、依那普利合用可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与齐多夫定合用可增加贫血、粒细胞减少等血液学毒性。干扰素可降低茶碱的清除率,导致茶碱中毒等的危险增大,表现恶心、呕吐、便秘、癫
发作等症状。
(3)禁用或慎用:对干扰素组分有过敏史者禁用。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慎用;有心肌梗死或心律失常的患者应慎用。
(4)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可降低干扰素的活性和作用,不宜同时应用。用药期间不宜接种活疫苗,否则被活疫苗感染的风险增加。
(三)肝硬化
【疾病概述】
肝硬化是一种常见的、慢性、渐进性肝脏疾病,其特征为广泛的肝细胞变性及弥漫性肝纤维化。肝硬化合并妊娠者不常见,临床所见肝硬化孕妇多属轻症,肝功能尚好或无活动性病变。肝硬化合并妊娠者,易并发妊娠高血压疾病、贫血及低蛋白血症;自发性流产、早产甚至围生儿死亡;分娩期易合并子宫收缩乏力、产程停滞及产后出血,产妇病死率升高,其死亡原因多为消化道出血、产后出血及肝性脑病。
【用药原则】
抗肝纤维化药物种类及疗效尚有一定限制,注意休息,进高热量易消化的柔软食物,可给高蛋白、高糖类、高维生素、低脂、低盐饮食;胃肠功能严重受损者可行胃肠外(静脉)营养。
【药物选择】
1.护肝治疗
(1)联苯双酯:口服,每次25mg,75~150mg/d,多采用3/d。
(2)免疫核糖核酸(抗乙肝免疫RNA注射液):肌内注射,4mg,1/d,1个月后改为1/2d,3个月为1个疗程。
2.中药治疗 丹参、黄芪、冬虫夏草等是抗纤维化疗效肯定的中药。
3.其他 如肝细胞生长因子、五味子制剂、水飞蓟宾等能降低血清转氨酶,消退黄疸,阻止肝纤维化进一步发展。
【用药提示】
1.联苯双酯
(1)不良反应:个别病例服用后可出现轻度恶心,偶有皮疹发生。
(2)药物相互作用:尚不明确。
(3)禁用或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肝硬化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其他:少数用药过程中谷丙转氨酶可回升,加大剂量可使之降低。停药后部分患者谷丙转氨酶反跳,但继续服药仍有效。个别服药过程中可出现黄疸及病情恶化,应停药。
2.免疫核糖核酸(抗乙肝免疫RNA注射液)、水飞蓟宾 参见“妊娠合并消化系统疾病”中“病毒性肝炎”。
(四)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
【疾病概述】
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intrahepatic cholestasis of pregnancy,ICP)是妊娠期专有的肝脏疾病,多发生于妊娠中、晚期,是妊娠期出现黄疸最常见原因之一,仅次于病毒性肝炎。临床以皮肤瘙痒和黄疸为特征,主要危害胎儿,使围生儿发病率和病死率增高。其病因可能与雌激素作用、家族遗传性和地区性分布倾向有关。ICP可发生于任何年龄的孕妇和胎次,多出现于妊娠后期,最早出现的症状是皮肤瘙痒,手掌、脚掌是瘙痒的常见部位,1周至数周后出现黄疸,多为轻度黄疸或不出现黄疸,少数可伴有恶心、呕吐、食欲缺乏和腹痛,但无厌油、乏力症状,可伴有腹泻、脂肪泻。多于产后1~3d缓解。重症黄疸多在分娩后7~14d消退。血清胆红素,多为轻度升高,血清总胆红素升高,达30~40μmol/L,最高不超过200μmol/L,一般低于85.5μmol/L(<50mg/L),尿胆红素阳性。血清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早期可有轻、中度升高,很少超过正常值3倍。血清胆汁酸浓度可在症状出现和谷丙转氨酶升高前增多,可高于正常孕妇的10~100倍,正常孕妇为0.5~0.7μmol/L。碱性磷酸酶升高及胆固醇升高。
【用药原则】
尚无特殊用药,临床多以对症、护肝治疗为主。治疗目的是缓解瘙痒症,恢复肝功能,降低血胆酸水平,注意监护胎儿宫内状况,及时发现胎儿缺氧并采取相应措施,以改善妊娠结局。
【药物选择】
1.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思美泰) 初始治疗剂量为0.5~1g/d,1次静脉滴注或分2次肌内或静脉注射,连用2~4周。维持治疗剂量为0.5~1g/d,2/d,口服,连用4周。
2.考来烯胺 治疗动脉粥样硬化,每次服粉剂4~5g,3/d。用于止痒,开始时剂量为6~10g/d,维持量为3g/d,分3次服。
3.维生素A 口服,成人每次1粒,1/d;2~6岁儿童及婴儿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维生素D 口服,每天1或2粒。
5.维生素E 口服,孕妇10mg(16.7U)/d。
6.苯巴比妥 用于镇静、抗癫
,每次0.015~0.03g,3/d。用于催眠,0.03~0.09g,睡前服1次。
7.熊去氧胆酸(UDCA) 口服,每次50mg,3/d。用于溶石,每次150~250mg,每日2或3次;或口服,8~10mg/ (kg·d),早、晚进餐时分次给予,疗程最短为6个月,6个月后超声波检查及胆囊造影无改善者可停药,如结石已有部分溶解,则继续服药,直至结石完全溶解,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症状无改善甚至加重,或出现明显结石钙化时,则宜中止治疗,进行外科手术。治疗胆固醇性胆结石,10mg/(kg·d)。治疗原发性胆汁淤积性肝硬化、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15mg/(kg·d)。治疗胆汁反流性胃炎,250mg,睡前服。
8.柴胡口服液 口服,每次10~20ml,3/d;小儿酌减。
【用药提示】
1.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思美泰)
(1)不良反应:对本品特别敏感的个体,偶可引起昼夜节律紊乱,睡前服用催眠药可减轻此症状。有些患者服本品后感反酸和腹坠胀。以上作用均表现轻微,不需中断治疗。
(2)禁用或慎用:有血氨增高的肝硬化前及肝硬化患者慎用。
(3)其他:对有血氨增高的肝硬化前及肝硬化患者应注意监测血氨水平。
2.考来烯胺
(1)不良反应:因不吸收,无严重全身性不良反应。只因有臭味和一定刺激性,使用受到限制。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如恶心、上腹部不适、腹胀、腹痛、腹泻,继续用药常可逐渐消失,但便秘不易消失,偶可出现肠梗阻,亦可出现暂时性的轻度血清碱性磷酸酶及转氨酶增高。长期服用,特别对儿童有出现高氯血症性酸中毒报道。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在小肠可与氯噻嗪类、苯巴比妥、保泰松、口服抗凝药、甲状腺素、洋地黄糖苷等药物结合,应避免同时服用。一般可在服树脂前1或4h后服用其他药物。
(3)禁用或慎用:对本品过敏者或完全性肠道梗阻患者禁用。孕妇、哺乳妇女及便秘患者慎用。
(4)其他:长期服用可使肠内结合胆盐减少,引起脂肪吸收不良,应适当补充维生素A、D、K等脂溶性维生素及钙盐。本品味道难闻,可用调味剂伴服。不可加大剂量,以免引起胃肠不适。
3.维生素A
(1)不良反应:按推荐剂量服用,无不良反应。如≥10 万U/d连服6个月可引起慢性中毒,表现为食欲缺乏、呕吐、腹泻、皮肤发痒、干燥和脱屑、颅内压增高。
(2)药物相互作用:氢氧化铝可使小肠上段胆酸减少,影响维生素A吸收。口服避孕药可提高血浆维生素A的浓度。硫糖铝能干扰维生素A的吸收。与维生素E合用时,可促进本品吸收,增加肝内贮存量,加速利用和降低毒性,但大量维生素E可耗尽本品在体内的贮存。
(3)禁用或慎用:慢性肾功能减退时慎用。维生素A可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每日不得超过1粒。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4)其他: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4.维生素D、苯巴比妥 参见“正常妊娠”。
5.熊去氧胆酸(UDCA)
(1)不良反应:可见恶心、呕吐、腹泻、皮肤瘙痒、头痛、胰腺炎、心动过速等。
(2)药物相互作用:与考来稀胺、考来替泊及含氢氧化铝的抗酸药合用可致本品吸收减少。
(3)禁用或慎用:对肝脏毒性很小。胆道完全阻塞和严重肝功能减退者忌用。由于缺乏妊娠期服用本品的有效率和安全方面的资料,故孕妇不宜服用。孕妇、重症肝炎及胆道闭塞者忌用。
6.柴胡口服液
(1)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2)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禁用或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其他: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风寒感冒者不适用。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发热体温>38.5℃,应去医院就诊。服药3d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https://www.daowen.com)
(五)胆囊炎及胆石症
【疾病概述】
妊娠合并急性胆囊炎(acute cholecystitis)和胆石症(cholelithiasis)发病率无明显增加,但一旦发生,对妊娠的影响较严重,其病因已明确,妊娠可增加胆结石形成的危险性。由于妊娠所致内源性雌、孕激素深度增加,促使肝脏对血浆低密度脂蛋白摄取和分解代谢增加,导致排入胆道的胆固醇增多,使胆汁的胆固醇饱和度增加,最终导致胆囊结石形成。妊娠期胆囊排空不完全,胆固醇晶体滞留,是胆结石形成的先决条件。妊娠中、晚期高浓度黄体酮水平使胆道平滑肌松弛,胆囊对缩胆囊素反应能力下降,排空延迟,胆汁淤积等;雌激素可降低胆囊黏膜上皮对钠的调节,使黏膜吸收水分能力下降,影响胆囊浓缩功能。
急性胆囊炎,其诊断较非妊娠期困难,有发生坏死、穿孔及形成胆汁性腹膜炎的倾向。发热、疼痛可引起胎儿宫内窘迫及诱发子宫收缩流产、早产危险。
【用药原则】
无症状者,无需特殊用药,注意饮食、少食油腻,适当活动;症状缓解期可选用利胆药,促进胆汁排泌。胆石症患者有轻度绞痛应静卧,灌肠排气;严重者,禁食,静脉补液,腹胀时胃肠减压,应用解痉药如阿托品;可与镇痛药合用,加强止痛效果,如盐酸哌替啶、异丙嗪合剂。抗炎治疗,使用对胎儿影响小的抗生素。
【药物选择】
1.去氢胆酸 口服,每次0.2~0.4g,3/d;或用其钠盐溶液静脉注射,0.5g/d,以后可根据病情逐渐增加至2g/d。与阿托品或硫酸镁合用,可试用于排出胆道小结石。
2.阿托品 口服,每次0.3~0.6mg,3/d,极量为每次1mg,3mg/d;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每次0.5~1mg,极量为每次2mg。
3.盐酸哌替啶 口服,每次50~100mg,极量为每次150mg,600mg/d。皮下或肌内注射,每次25~200mg,极量为每次150mg,600mg/d,两次用药间隔不宜少于4h。
4.异丙嗪 用于镇静催眠,每次25~50mg,必要时增倍,肌内注射。
5.头孢唑林钠
(1)常用量:成人1g/d,儿童20~40mg/(kg·d),分2次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
(2)中等感染:成人1.5~3g/d,儿童50mg/(kg·d),分3次给药。
(3)严重感染:成人5g/d,儿童100mg/(kg·d),分2、3或4次给药。
【用药提示】
1.去氢胆酸
(1)不良反应:可有嗳气、呃逆、腹泻、恶心、肌痉挛、直肠区周围皮肤刺激等,如持续存在,应对症处理。长期滥用或一时用量过多,可导致电解质失衡,甚至可出现呼吸困难、心脏停搏、心律失常、肌痉挛、极度疲乏无力。
(2)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禁用或慎用:重症肝炎、充血性心力衰竭、原因不明的直肠出血、胆道完全阻塞及严重肝肾功能减退患者禁用。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儿童不宜使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其他: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阿托品
(1)不良反应:不同剂量可发生不同的不良反应。0.5mg,轻微心率减慢,略有口干及少汗;1mg,口干、心率加速、瞳孔轻度扩大;2mg,心悸、显著口干、瞳孔扩大,有时出现视物模糊;5mg,上述症状加重,并有语言不清、烦躁不安、皮肤干燥发热、小便困难、肠蠕动减少;10mg以上,上述症状更重,脉细速,中枢兴奋现象严重呼吸加快加深,出现谵妄、幻觉、惊厥等;严重中毒时可由中枢兴奋转入抑制,产生昏迷和呼吸麻痹等。最低致死剂量成人为80~130mg,儿童为10mg。
(2)药物相互作用:与尿碱化药包括含镁或钙的制酸药、碳酸酐酶抑制药、碳酸氢钠、枸橼酸盐等配伍使用时,阿托品排泄延迟,作用时间和(或)毒性增加。与金刚烷胺、吩噻嗪类药、其他抗胆碱药(扑米酮、普鲁卡因胺)、三环类抗抑郁药配伍使用,阿托品的毒性反应可加剧。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包括呋喃唑酮、丙卡巴肼等)配伍使用时,可加强抗M胆碱作用的不良反应。与甲氧氯普胺并用时,后者的促进胃肠运动作用可被拮抗。
(3)禁用或慎用: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高热者禁用。下列情况应慎用。①脑损害,尤其是儿童;②心脏病,特别是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二尖瓣狭窄等;③反流性食管炎、食管与胃的运动减弱、下食管括约肌松弛,可使胃排空延迟,从而促成胃潴留,并增加胃―食管的反流;④青光眼患者禁用,20岁以上患者存在潜隐性青光眼时,有诱发的危险;⑤溃疡性结肠炎,用量大时肠蠕动度降低,可导致麻痹性肠梗阻,并可诱发加重中毒性巨结肠症;⑥前列腺肥大引起的尿路感染(膀胱张力减低)及尿路阻塞性疾病,可导致完全性尿潴留。⑦发热、速脉、腹泻和老年人慎用。
(4)其他:对其他颠茄生物碱不耐受者,对本品也不耐受。孕妇静脉注射阿托品可使胎儿心动过速。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婴幼儿对本品的毒性反应极敏感,特别是痉挛性麻痹与脑损伤的小儿,反应更强,环境温度较高时,因闭汗有体温急骤升高的危险。老年人容易发生抗M胆碱样不良反应,如排尿困难、便秘、口干(特别是男性),也易诱发未经诊断的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本品尤易对老年人致汗液分泌减少,影响散热,故夏天慎用。
3.盐酸哌替啶 参见“异常分娩”。
4.异丙嗪
(1)不良反应:异丙嗪属吩噻嗪类衍生物,小剂量时无明显不良反应,但大量和长时间应用时可出现吩噻嗪类常见的不良反应。①增加皮肤对光的敏感性,多噩梦,易兴奋,易激动,幻觉、中毒性谵妄,儿童易发生锥体外系反应。上述反应发生率不高。②用量过大的症状和体征有手脚动作笨拙或行动古怪,严重时嗜睡或面色潮红、发热、气急或呼吸困难、心率加快[抗毒蕈碱(M)受体效应]、肌肉痉挛尤其好发于颈和背区肌肉、坐卧不宁、步履维艰、头面区肌肉痉挛性抽动或双手震颤(后者属锥体外系的效应)。③下列情况持续存在时应予注意:较常见的有嗜睡;较少见的有视力模糊或色盲(轻度)、头晕目眩、口鼻咽干燥、耳鸣、皮疹、胃痛或胃部不适感、反应迟钝(儿童多见)、恶心或呕吐[进行外科手术和(或)并用其他药物时],甚至出现黄疸。使用栓剂时可发生直肠烧灼感或刺痛。④心血管的不良反应很少见,可见血压增高,偶见血压轻度降低。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症及再生不良性贫血则属少见。
(2)药物相互作用:①醇或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特别是麻醉药、巴比妥类、单胺氧化酶抑制药或三环类抗抑郁药与本品同用时,可增强异丙嗪和(或)这些药物的效应,用量要另行调整。②胆碱类药,尤其是阿托品类药和异丙嗪同用时后者的抗毒蕈碱样效应增强。③苄铵、异喹胍或胍乙啶等降压药与异丙嗪同用时,前者的降压效应增强。④肾上腺素与异丙嗪同用时,肾上腺素的α作用可被阻滞,而使β作用占优势。⑤铂、巴龙霉素及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水杨酸制剂和万古霉素等耳毒性药与异丙嗪同用时,其耳毒性症状可被掩盖。
(3)禁用或慎用:早产儿、新生儿应禁用。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部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病、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功能不全、高血压、胃溃疡、前列腺肥大症状明显者、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呼吸系统疾病(尤其是儿童,服用本品后痰黏稠,并可抑制咳嗽反射)、癫
患者(注射给药时可增加抽搐的严重程度)、黄疸、各种肝病及肾衰竭、Reye综合征(异丙嗪所致的锥体外系症状易与Reye综合征混淆)。
(4)其他:已知对吩噻类药高度过敏的患者,也对本品过敏。对诊断的干扰有葡萄糖耐量试验中可显示葡萄糖耐量增加,尿妊娠免疫试验结果呈假阳性或假阴性。
5.头孢唑林钠
(1)不良反应: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和肌内注射区疼痛均较头孢噻吩少而轻。药疹发生率为1.1%,嗜酸性粒细胞增高的发生率为1.7%,偶有药物热。个别可出现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偶见白色念珠菌二重感染。
(2)药物相互作用:①本品与硫酸阿米卡星、硫酸卡那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土霉素、盐酸四环素、葡萄糖酸红霉素、硫酸多黏菌素B、多黏菌素E甲磺酸钠,戊巴比妥、葡萄糖酸钙等药物有配伍禁忌,不可同瓶滴注。②本品与庆大霉素或阿米卡星联合应用,在体外能增强抗菌作用。③本品与强利尿药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可能增加后者的肾毒性。④丙磺舒可使本品血药浓度提高,血半衰期延长。
(3)禁用或慎用: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者禁用本品。
(六)急性胰腺炎
【疾病概述】
急性胰腺炎是一种常见的疾病,是胰酶消化自身胰腺及其周围组织所引起的化学性炎症,临床症状轻重不一,轻者有胰腺水肿,表现为腹痛、恶心、呕吐等。重者胰腺发生坏死或出血,可出现休克和腹膜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本病好发年龄为20~50岁,女性较男性多见。
【用药原则】
1.缓解疼痛 肌内注射盐酸哌替啶与阿托品合用。
2.应用抑酶、制酸药物 口服西咪替丁。
3.抗感染 给予大量广谱抗生素。
【药物选择】
1.盐酸哌替啶、阿托品 参见“妊娠合并消化系统疾病”中“胆囊炎及胆石症”。
2.西咪替丁
(1)口服:①成人,每次200~400mg,800~1 600mg/d,于饭后及睡前各服1次,疗程为4~6周。另有主张每日量分2次(每次400mg)或顿服疗法(晚间一次性口服800mg)。②儿童,每次5~10mg/kg体重,每日2、3或4次服用,饭后服,重症者睡前加服1次。亦可参照成人方法,将每日量分作2次或1次顿服,疗程为4~6周。
(2)静脉滴注:本品0.2g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静脉滴注,滴速为1~4mg/(kg·h),每次0.2~0.6g。
(3)静脉注射:用静脉滴注溶液20ml稀释后缓慢静脉注射(2~3min),每6h一次,每次0.2g。
(4)肌内注射:每次0.2g,每6h一次。
【用药提示】
1.盐酸哌替啶、阿托品 参见“妊娠合并消化系统疾病”中“胆囊炎及胆石症”。
2.西咪替丁
(1)不良反应:由于本品在体内分布广泛,药理作用复杂,故不良反应较多。①消化系统反应。较常见的有腹泻、腹胀、口苦、口干、血清转氨酶轻度升高等,偶见严重肝炎、肝坏死、肝脂肪性变等。②泌尿系统反应。近年来有不少关于本品引起急性间质性肾炎、导致肾衰竭的报道。但此种毒性反应是可逆的,停药后肾功能一般均可恢复正常。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③造血系统反应。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少数可发生可逆性中等程度的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也有出现血小板减少及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的,其发生率为用药者的0.02‰。尚有报道本品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④中枢神经系统反应。本品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具有一定的神经毒性。头晕、头痛、疲乏、嗜睡等较常见。少数患者可出现不安、感觉迟钝、语言含糊不清、出汗、局部抽搐或癫
样发作,以及幻觉、妄想等症状。引起中毒症状和血药浓度多在2μg/ml以上,而且多发生于老人、幼儿或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故宜慎用。⑤心血管系统反应。可有心动过缓或过速、面部潮红等。静脉注射时偶见血压聚降、房性期前收缩、心跳呼吸骤停。⑥对内分泌和皮肤的影响。由于具有抗雄性激素作用,用药剂量较大(剂量>1.6g/d)时可引起男性乳房发育、女性乳溢、性欲减退、阳萎、精子计数减少等,停药后即可消失。可抑制皮脂分泌,诱发剥脱性皮炎、皮肤干燥、皮脂缺乏性皮炎、脱发、口腔溃疡等。皮疹、巨型荨麻疹、药物热等也有发生。
(2)药物相互作用:①氢氧化铝、氧化镁或甲氧氯普胺(胃复安)与本品同用,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如必须与抗酸药合用,两者应至少相隔1h;如与甲氧氯普胺合用,本品的剂量需适当增加。②由于硫糖铝需经胃酸水解后才能发挥作用,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两者合用可能使硫糖铝疗效降低。③本品可以通过其咪唑环与细胞色素P450结合,抑制肝脏微粒体氧化酶的活性,同时也可减少进入肝脏血流。故与普萘洛尔、美托洛尔、甲硝唑等合用,使后者血药浓度升高,休息时心率减慢;与苯妥英钠或其他乙内酰脲类合用,可能使后者的血药浓度增高,导致苯妥英钠中毒,必须合用时,应在5d后测定苯妥英钠血药浓度以便调整剂量。④与阿片类药合用有报道在慢性肾衰竭患者身上可产生呼吸抑制、精神错乱、定向力丧失等不良反应。对此类患者应减少阿片制剂的用量。⑤本品可使维拉帕米(异搏定)的绝对生物利用度由(26.3 ± 16.8)%提高到(49.3 ± 23.6)%,由于维拉帕米可发生少见但很严重的不良反应,因此应引起注意。⑥与茶碱、氨茶碱等黄嘌呤类药合用时,肝代谢降低,可使后者的去甲基代谢清除率降低20%~30%,升高其血药浓度。⑦与苯二氮
类安定药(地西泮、硝西泮、氟硝西泮、氯氮
)合用,因肝内代谢被抑制,可能增加地西泮等的血药浓度,加重镇静及其他中枢神经抑制症状,并可发展为呼吸及循环衰竭。⑧患者同时服用地高辛和奎尼丁时,不宜再并用本品,因为本品可抑制奎尼丁代谢,而后者可将地高辛从其结合部位置换出来,结果使奎尼丁和地高辛的血药浓度均升高。此时,应对血药浓度进行监测。⑨本品可延缓咖啡因的代谢,与之合用时,能加强后者的作用,并易出现毒性反应。胃溃疡患者本来忌用咖啡因,服用本品时更应禁用咖啡因及含咖啡因饮料。⑩与华法林类抗凝药并用,可使后者自体内排出率下降,导致出血倾向。
11 由于本品使胃液pH升高,与四环素合用时,可使四环素的溶解速率降低,吸收减少,作用减弱(但本品的酶抑作用却可能增加四环素的血药浓度);若与阿司匹林合用,则出现相反的结果,可使阿司匹林作用增强。
12 与酮康唑合用可干扰后者的吸收,降低其抗真菌活性,但同服一些酸性饮料可避免上述变化。
13 本品与卡托普利合用有可能引起精神病症状。
14 由于本品有与氨基糖苷类相似的肌神经阻断作用,这种作用不被新斯的明所对抗,只能被氯化钙所对抗。因此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时可能导致呼吸抑制或呼吸停止。
(3)禁用或慎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下列情况应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病;慢性炎症,如系统性红斑狼疮,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器质性脑病;肾功能中度或重度损害。
(4)其他:①为监测本品的对人体各系统脏器的毒性反应的发生,用药前及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和血象,原有肝、肾疾病患者尤当如此。②患者应按时服用,坚持治疗,一般在进餐时与睡前服药,效果最好。突然停药后有“反跳现象”,可能引起慢性消化性溃疡穿孔,估计为停用后回跳的高酸度所致。故完成治疗后尚需继续服药(每晚400mg)3个月。
(七)急性阑尾炎
【疾病概述】
急性阑尾炎是妊娠期最常见的外科疾病,妊娠并不诱发阑尾炎,妊娠期阑尾炎发生率不高于非孕期。但阑尾炎穿孔、破裂的发生率是非孕期的1.5~3.5倍。妊娠期消化道的移位及其他妊娠期改变,致使妊娠期阑尾炎的临床表现与非孕期不同,常使诊断发生困难。妊娠期阑尾的炎症容易扩散,病情发病快,易发生坏死、穿孔和腹膜炎。
【用药原则】
妊娠期急性阑尾炎不主张非手术治疗。一旦确诊,应在积极抗炎治疗的同时,立即手术治疗,在妊娠中、晚期,如一时难以明确诊断,又高度怀疑急性阑尾炎,则应尽早剖腹探查,有产科指征者可同时行剖宫产。术后继续抗炎治疗,需继续妊娠者,应选择对胎儿影响小、敏感的广谱抗生素。阑尾炎时厌氧菌感染占75%~90%,应选择针对厌氧菌的抗生素。甲硝唑在妊娠各期对胎儿影响较小,可以应用,同时与青霉素、氨苄西林、头孢菌素类等配伍使用。保胎治疗,若继续妊娠,术后3~4d内应给予抑制子宫收缩药及镇静保胎治疗。根据妊娠不同时期,可给予肌内注射黄体酮、口服维生素E、静脉滴注小剂量硫酸镁、口服沙丁胺醇及利托君。
【药物选择】
1.青霉素 肌内注射,80万~200万U/d,分2或3次给药;静脉滴注,200万~1 000万U/d,分2、3或4次给药。重症者可适当增大剂量,并根据肾功能适时调节剂量和给药间隔。
2.氨苄西林(氨苄西林钠、氨苄青霉素钠) 口服,4/d,2~4g/d空腹服用;肌内注射,4/d,2~4g/d溶于灭菌注射用水中使用,最高剂量为16g/d;静脉给药,每天2、3或4次,4~12g/d,最高剂量为16g/d。儿童遵医嘱酌减。
3.舒他西林(舒氨新) 空腹口服,成人每次375~750mg,2/d。小儿体重<30kg者50mg/(kg·d),分2次服用;体重>30kg者按成人量服用。
4.阿莫西林(羟氨苄青霉素) 口服,4/d,每次0.5g。
5.复方阿莫西林(安美汀) 片剂,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1片,3/d。糖浆,儿童,2.5~10ml或25mg/(kg·d),分3次服。注射粉剂,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1.2g,3/d;3个月~12岁,30mg/(kg·d),分3次给药;0~3个月,每次30mg/kg体重,每12h一次,随后加至每8h一次。
6.头孢拉定(先锋霉素6) 口服,4/d,每次0.25~0.5g,感染较严重者每次可增至1g,但总量不超过4g/d。儿童遵医嘱酌减。
7.头孢哌酮钠(先锋必) 静脉、肌内注射,成人每次1~2g,每日2、3或4次。
8.头孢他啶(复达欣) 治疗泌尿系统感染和重度皮肤软组织感染等,2~4g/d,分2次静脉滴注或注射,疗程为7~14d。对于某些危及生命的感染、严重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和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可酌情增量至0.15~0.2g/(kg·d),分3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
9.头孢曲松钠(头孢三嗪) 肌内或静脉用药,治疗一般感染,1~2g/d,不超过4g/d,2/d。
10.甲硝唑 治疗厌氧菌感染,0.6~1.2g/d,分3次口服,7~10d为1个疗程。
11.黄体酮(孕酮、助孕素)、利托君(安宝)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流产”。
12.维生素E 口服,剂量成人每次1粒,每日2或3次。
13.硫酸镁 静脉滴注,将5g的硫酸镁加入250~500ml 5%葡萄糖注射液中。
14.沙丁胺醇 口服,1/d,每次2.4~4.8mg。
【用药提示】
1.青霉素
(1)不良反应:①变态反应最常见为荨麻疹、哮喘、鼻炎、血管和喉水肿、发热,严重者可引起休克。若处置不及时或不当,可导致死亡。发作时间短者仅在用药后数分钟,长者数小时或数日内出现。既可在首次用药后出现,也可在第2次(更为常见)或以后用药中出现。此外,职业性接触及泪液、母乳、食物等含有本品时,被接触者都可能发生变态反应。因此,哺乳期妇女慎用。当治疗中停药3d以上或用不同厂出品或不同批号者,应另行皮试,阴性者方可再用。②普鲁卡因青霉素偶可致一种特异反应,注射药物当时或之后1~2min内,自觉有心里难受、濒危恐惧感、头晕、心悸、幻听、幻视等症状,一般无呼吸和循环障碍,多数患者可出现血压升高。无需特殊处理,症状1~2h后可自行消失。用镇静药(安定)或抗组胺药(肌内注射苯海拉明20mg)有助于恢复。③低剂量的青霉素不引起毒性反应;大剂量应用,可出现神经-精神症状,如反射亢进、知觉障碍、幻觉、抽搐、嗜睡等,也可致短暂的精神失常,停药或降低剂量可恢复。④对于少数有凝血功能缺陷的患者,大剂量青霉素可扰乱凝血机制,发生出血倾向。
(2)药物相互作用: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磺胺类可干扰本品活性,故不宜同瓶滴注。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和磺胺药减少青霉素的肾小管分泌而延长本品的血清半衰期。青霉素可增强华法林的抗凝作用。本品与重金属,特别是铜、锌、汞等配伍禁忌。青霉素静脉输液中加入头孢噻吩、林可霉素、四环素、万古霉素、琥乙红霉素、两性霉素B、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苯妥英钠、盐酸羟嗪、丙氯拉嗪、异丙嗪、维生素B族、维生素C族等后将出现浑浊。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同瓶滴注可导致两者抗感染活性降低,因此不能置同一容器内给药。
(3)禁用或慎用: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者禁用。
(4)其他:不宜鞘内给药。
2.氨苄西林
(1)不良反应:以变态反应为主。皮疹是最为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d,呈荨麻疹或斑丘疹,注射给药引起的皮疹发生率高于口服者,偶见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罕见氨苄西林相关肠炎。少数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表现为前囟隆起。氨苄西林所致的间质性肾炎亦有报告。
(2)药物相互作用:①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本品在肾小管的排泄,因而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消除半衰期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②本品与别嘌醇合用时,皮疹发生率显著增高,故应避免合用。③本品不宜与双硫仑等乙醛脱氢酶抑制药合用。④本品与氯霉素合用于细菌性脑膜炎时,远期后遗症的发生率较两者单用时高。⑤本品可刺激雌激素代谢或减少其肝肠循环,因此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⑥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药等抑菌药可干扰本品的杀菌活性,因此不宜与本品合用,尤其在治疗脑膜炎或急需杀菌药的严重感染时。⑦本品可加强华法林的作用。
(3)禁用或慎用:用前必须先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者禁用。
(4)其他: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的浓度不宜超过30mg/ml。因易发生皮疹,避免用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等患者。
3.舒他西林
(1)不良反应:胃肠道不良反应发生率较少,主要为恶心、呕吐与腹泻。可出现皮疹、瘙痒。可能发生氨苄西林的一些不良反应。
(2)禁用或慎用: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3)其他:用药前应进行皮肤过敏试验,皮试阴性者方可用药。
4.阿莫西林(羟氨苄青霉素)
(1)不良反应: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多见,皮疹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此外尚有药物热、哮喘等。少数患者的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白细胞降低。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也可见到。
(2)药物相互作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亚抑菌浓度时可增强本品对粪肠球菌体外杀菌作用。克拉维酸可增强本品对产β内酰胺酶的细菌的抗菌活性。
(3)禁用或慎用:用药前必须先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者禁用。
(4)其他:由于阿莫西林在胃肠道的吸收不受食物影响,所以可在空腹或餐后服药,并可与牛奶等食物同服。本品口服制剂仅用于轻中度感染。
5.复方阿莫西林(安美汀)
(1)不良反应:偶见轻微、一过性的胃肠道反应及皮疹。
(2)禁用或慎用:对青霉素过敏者禁用。肝肾功能损害患者及孕妇慎用。
6.头孢拉定(菌必清)
(1)不良反应:本品毒性低微,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也较低。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有恶心、呕吐、腹泻、胃不适等。个别可能发生药疹、假膜性肠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Coombs试验阳性反应、白细胞或中性粒细胞减少等。尚无发生严重肾脏毒性反应的报告,但少数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少数也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本品肌内注射疼痛明显,静脉注射后有静脉炎发生。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和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相互灭活,两类药物同时给予时,应在不同部位给药,两类药物不能混入同一容器内。本品不宜与其他抗生素相混给药。与庆大霉素、阿米卡星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有协同作用。本品与氨基糖苷类、强利尿药及其他肾毒性药物合用,可使上述药物的肾毒性增加。丙磺舒可延迟本品自肾脏排泄。注射用头孢拉定中含有碳酸钠,因此与含钙溶液(林格液、乳酸盐林格液、葡萄糖和乳酸盐林格液)有配伍禁忌。
(3)禁用或慎用:禁用于对本品或其他头孢菌素过敏的患者。
(4)其他:肌内注射时应作深部肌内注射。配制静脉注射液,应于5分钟内注射完毕。
7.头孢哌酮钠(先锋必)、头孢他啶(复达欣)、头孢曲松钠(头孢三嗪) 参见“异常产褥”。
8.甲硝唑(灭滴灵,灭滴唑)
(1)不良反应:15%~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缺乏、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2)药物相互作用:能抵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加强后者的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同时应用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肝微粒体酶诱导药,可加强本品代谢,使血药浓度下降,而苯妥英钠排泄减慢;同时应用西咪替丁等肝微粒体酶抑制药,可延缓本品在肝内的代谢,半衰期延长,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调整用量;本品干扰双硫仑代谢,两者同时使用,在患者饮酒后可出现精神症状故两周内应用双硫仑者不宜再用本品;与土霉素合用可干扰甲硝唑清除阴道毛滴虫的作用。
(3)禁用或慎用:禁用于对本品或其他硝基咪唑类过敏患者、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其他:用药期间禁酒,避免性生活或采用避孕套。阴道用药时为避免药物流出最好在睡前阴道用药,应放在阴道后穹处。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原有肝脏疾病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h延长至12h。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9.黄体酮、沙丁胺醇、利托君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流产”。
10.维生素E、硫酸镁 参见“正常妊娠”。
(八)肠梗阻
【疾病概述】
肠梗阻(intestinal obstruction)指肠内容物在肠道中通过受阻。为常见急腹症,可因多种因素引起。发病初期,梗阻肠段先有解剖和功能性改变,继而发生体液和电解质的丢失、肠壁循环障碍、坏死和继发感染,最后可致毒血症、休克、死亡。如能及时诊断、积极治疗大多能逆转病情的发展而治愈。
【用药原则】
1.非手术治疗 纠正水、电解质紊乱;预防感染,使用广谱抗生素如氨苄西林或头孢菌素类加甲硝唑等。
2.手术治疗 非手术治疗12~24h肠梗阻仍不缓解应积极手术治疗。
3.产科处理 肠梗阻经非手术治疗缓解者,可继续妊娠;妊娠早期发生肠梗阻无原则手术治疗,应先行人工流产,部分患者流产后肠梗阻可自行缓解;妊娠中期发生肠梗阻如无产科指征不必终止妊娠;妊娠晚期尤其是妊娠34周以后,估计胎儿肺已成熟,可先做剖宫产手术再做肠梗阻手术。
【药物选择】
1.氨苄西林(氨苄西林钠、氨苄青霉素钠) 参见“妊娠合并消化系统疾病”中“急性阑尾炎”。
2.甲硝唑 厌氧菌感染,0.6~1.2g/d,分3次口服,7~10d为1个疗程。
3.替硝唑 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第1天顿服2g,以后1g,1/d,一般连用5~6d,应与餐间或餐后服用。静脉滴注,成人剂量为每次800mg,1/d,滴注时间不得少于20min。
【用药提示】
1.氨苄西林、甲硝唑 参见“妊娠合并消化系统疾病”中“急性阑尾炎”。
2.替硝唑 参见“异常产褥”。
(九)溃疡性结肠炎
【疾病概述】
溃疡性结肠炎为炎性肠道疾病,绝大多数侵犯直肠及左半结肠,病变呈连续性损害,较少见节段性损害,约有30%患者全结肠受累。病因尚不清,目前认为在遗传因素的基础上,与自身免疫机制参与有关。神经精神因素可能为诱发因素。大脑皮质活动障碍,通过自主神经系统导致肠蠕动亢进,肠道血管痉挛,组织缺血,引起结肠黏膜糜烂、溃疡。合并妊娠者较罕见。疾病恶化多在妊娠早期及产褥期,产褥期病程长,发热、腹泻、虚弱、贫血是主要症状。自然流产率可达20%,少数在妊娠期发生结肠穿孔。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最好在病变静止后2~5年再妊娠。
【用药原则】
保证充分休息,给予易消化、少刺激、低渣、营养丰富饮食,补充维生素和钙剂,少食牛奶及豆制品,纠正贫血、低蛋白血症及水、电解质紊乱,必要时行肠外静脉营养治疗。
【药物选择】
1.氨基水杨酸类
(1)磺胺嘧啶片:成人常用剂量为每次1g,2/d,口服,首次剂量加倍。2个月以上婴儿及小儿常用剂量为每次25~ 30mg/kg体重,2/d,口服,首次剂量加倍(总量不超过2g)。
(2)磺胺异
唑:口服,首剂为2~4g。以后每次1~2g,4/d;儿童首剂为75mg/kg体重,以后每次37.5mg/kg体重,4/d。
2.肾上腺皮质激素类
(1)氢化可的松琥珀酸:临用前,用生理盐水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静脉注射,用于治疗成人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及腺垂体功能减退危象、严重变态反应、哮喘持续状态、休克,每次自由型100mg或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135mg静脉注射,可用至300~400mg/d,疗程不超过3~5d。
(2)促皮质素:肌内注射,每次12.5~25U,2/d。长效促皮质素仅供肌内注射,每次20~60U,1/d。静脉滴注,以12.5~25U溶于5%~10%葡萄糖溶液500ml内于6~8h滴完,1/d。
3.免疫抑制药及免疫调节药
(1)环孢素:成人口服常用开始剂量为12~15mg/(kg·d),1~2周后逐渐减量,一般每周减少开始用药量的5%,维持量为5~10mg/(kg·d)。对做移植术的患者,在移植前4~12h给药。
(2)甲氨蝶呤: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每次20~40mg,每周2次,6周为l个疗程。连续24h静脉内滴注25~50mg时,给予亚叶酸钙6~9mg,4~6h肌内注射1次。
(3)左旋咪唑:用于肿瘤的辅助治疗,150~250mg/d,连服3d,休息11d,然后再进行下一疗程。
(4)干扰素(人干扰素、赛诺金):肌内或皮下注射,每次100万~300万U,每天或隔日1次。
【用药提示】
1.磺胺嘧啶
(1)不良反应:①变态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②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③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应用磺胺药后易出现糖原贮积症Ⅰa型,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④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胆红素脑病。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自由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胆红素脑病。⑤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重型肝炎。⑥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⑦恶心、呕吐、食欲缺乏、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⑧偶有发生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⑨偶可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立即停药。
(2)药物相互作用:①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加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②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同用,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也不宜与含对氨苯甲酰基的局麻药如普鲁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③与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同用时,上述药物需调整剂量,因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生。④与骨髓抑制药同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潜在的毒性反应。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⑤与避孕药(口服含雌激素者)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降低,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⑥与溶栓药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⑦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进行严密的监测。⑧与光敏感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⑨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⑩不宜与乌洛托品合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
11 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质结合部位,两者合用时可增加保泰松的作用。
12 因本品有可能干扰青霉素类药的杀菌作用,最好避免与此类药物同时应用。
13 磺吡酮与本品合用时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的分泌,导致血药浓度升高而持久或产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
(3)禁用或慎用: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月龄小于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肝、肾功能不良者禁用。糖原贮积症Ⅰa型、血卟啉症、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慎用。
(4)其他: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可能过敏。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酰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每次服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水分,服用期间也应保持充足进水量,使成人每日尿量至少维持在1 200ml以上。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治疗中须注意检查全血象,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或3d查尿常规1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进行肝、肾功能检查。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性疾病自由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药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由于本品在尿中溶解度低,出现结晶尿机会增多,故一般不推荐用于尿路感染的治疗。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埃希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1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2.磺胺异
唑
(1)不良反应:参见“磺胺嘧啶”。
(2)药物相互作用:参见“磺胺嘧啶”。
(3)禁用或慎用: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小于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其他:遮光,密封保存。
3.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参见“氢化可的松”。
4.促皮质素
(1)不良反应:大量应用时可出现不良反应,如高血压、月经障碍、头痛、糖尿、精神异常等。可引起变态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尤其静脉注射时易发生。本品还能引起电解质紊乱和妇女发生痤疮、多毛症和闭经。过敏患者可出现急性变态反应。
(2)药物相互作用:静脉滴注时,不宜与中性、偏碱性的针剂如氯化钠、谷氨酸钠、氨茶碱等配伍,以免产生浑浊。
(3)禁用或慎用:结核病、高血压、糖尿病、血管硬化症、胃溃疡等患者及孕妇一般不宜应用。
(4)其他:本品易被胃蛋白酶破坏,故不能口服。
5.环孢素
(1)不良反应:较常见的有厌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牙龈增生伴出血、疼痛、约1/3用药者有肾毒性,可出现血清肌酐、尿素氮增高、肾小球滤过率下降、肾功能损害、高血压等。牙龈增生一般可在停药6个月后消失。慢性、进行性肾中毒多于治疗后约12个月发生。不常见的有惊厥,其原因可能为本品对肾脏毒性及低镁血症有关。此外本品尚可引起氨基转移酶升高、胆汁淤积、高胆红素血症、高血糖、多毛症、手震颤、高尿酸血症伴血小板减少、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四肢感觉异常、下肢痛性痉挛等。此外,有报告本品可促进ADP诱发血小板聚集,增加血栓烷A2的释放和凝血活酶的生成,增强凝血因子Ⅶ的活性,减少前列环素产生,诱发血栓形成。罕见的有变态反应、胰腺炎、白细胞减少、雷诺综合征、糖尿病、血尿等。变态反应一般只发生在经静脉途径给药的患者,表现为面、颈部发红,气喘、呼吸短促等。各种严重不良反应大多与使用剂量过大有关,防止反应的方法是经常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调节本品的全血浓度,使能维持免疫抑制作用而不致有严重不良反应。有报道认为如在下次服药前测得的本品全血浓度为100~200ng/ml,则可达上述效应。如发生不良反应,应立即给相应的治疗,并减少本品的用量或停用。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雌激素、雄激素、西咪替丁、地尔硫
、红霉素、酮康唑等合用,可增加本品的血药浓度。因而可能使本品的肝、肾毒性增加。故与上述各药合用时须慎重,应监测患者的肝、肾功能及本品的血药浓度。与吲哚美辛等非甾体抗炎药合用时,可使发生肾衰竭的危险性增加。用本品时如输注贮存超过10d的库存血或本品与保钾利尿药、含高钾的药物等合用,可使血钾增高。与肝酶诱导药合用,由于会诱导肝微粒体的酶而增加本品的代谢,故须调节本品的剂量。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环磷酰胺等免疫抑制药合用。可能会增加引起感染和淋巴增生性疾病的危险性,故应谨慎。与洛伐他汀(降血脂药)合用于心脏移植患者,有可能增加骨骼肌溶解和急性肾衰竭的危险性。与能引起肾毒性的药合用,可增加对肾脏的毒性。如发生肾功能不全,应减低药品的剂量或停药。
(3)禁用或慎用:有病毒感染如水痘、带状疱疹等禁用本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肝功能不全、高钾血症、感染、肠道吸收不良、肾功能不全、对服本品不耐受等慎用。
(4)其他:若本品已引起肾功能不全或有持续负氮平衡,应立即减量或至停用。若发生感染,应立即用抗生素治疗,本品亦应减量或停用。若移植发生排斥,本品剂量应加大。
6.甲氨蝶呤 参见“异位妊娠”。
7.左旋咪唑、干扰素(人干扰素、赛诺金) 参见“妊娠合并消化系统疾病”中“病毒性肝炎”。
(十)消化性溃疡
【疾病概述】
消化性溃疡是一种常见的慢性胃肠道疾病,简称溃疡病,是一种自限性疾病。病史长,大多数可自愈。通常发生在胃或十二指肠部位,为1∶4。其病因可能与幽门螺杆菌(HP)有关,根治HP可明显降低十二指肠溃疡复发。HP主要存在于胃,以胃窦部最多,位于胃黏液底层、胃黏膜上皮表面,可引起慢性炎症浸润、表面上皮变性及胃黏膜萎缩等病理改变,最终导致消化性溃疡。妊娠期孕激素对黏膜影响导致生理性胃酸分泌减少,胃蠕动减弱,胃黏膜充血缓解可使症状有所改善。妊娠晚期由于肾上腺皮质功能增强,胃液内盐酸及蛋白酶含量升高,又易使溃疡病恶化。偶在早孕期由于恶心、呕吐发生上消化道出血,多认为系消化性溃疡所致,出血多由于靠近食管、胃结合部的黏膜微小裂伤所致。消化道溃疡约90%有慢性上腹痛,有节律性,周期性发作。胃溃疡常于饭后半小时至2h发作,十二指肠溃疡于饭后3~4h或夜间腹痛发作,同时伴有反酸、灼热感、恶心、呕吐等症状,上腹部有局限性压痛点。
【用药原则】
应用胃黏膜保护剂,包括降低胃内酸度的药物、增强黏膜抵抗力的药物和根除幽门螺杆菌的药物,消除有害环境因素。组胺H2受体拮抗药(如西咪替丁、雷尼替丁、尼扎替丁)等均能通过胎盘屏障,进入乳汁,孕妇和哺乳妇女禁用。
【药物选择】
1.铋制剂
(1)三甲二枸橼酸铋(胶体次枸橼酸铋):合剂,每次5ml,用3倍量温开水稀释后服用,3/d,6周为1个疗程。颗粒剂,每次1包,每日3或4次,化水冲服,饭前半小时和睡前服用。片剂,每次2片,2/d或每次1片,4/d。
(2)胃得乐:口服,每次2~4片,3/d,饭后嚼碎服用,或溶于少量温开水中送下。长期服用,待症状改善后可酌情减量。
(3)乐得胃:口服,每次2片,3/d,饭后嚼碎服,2~3个月为1个疗程。疗程结束后,减低剂量,服维持量每次1片,3/d,连服2~3个月,其中可每日服1~3片。
2.铝制剂
(1)氢氧化铝凝胶:口服,成人每次5~8ml,3/d。餐前1h服用。
(2)复方氢氧化铝(胃舒平):每次2~4片,每日3或4次,饭前半小时或胃痛发作时嚼碎后服。
(3)硫糖铝悬液(舒克非):口服,每次5~10ml(1~2g),每日2、3或4次,疗程为4~6周或遵医嘱。
【用药提示】
1.三甲二枸橼酸铋(胶体次枸橼酸铋)
(1)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便秘和腹泻。偶见一些轻度变态反应。
(2)药物相互作用:牛奶和抗酸药可干扰其作用,不宜同时进服。服药期间不得服用其他含铋制剂。
(3)禁用或慎用:肾功能不全者,严重肾病者禁用。
(4)其他:由于硫化铋的形成会出现黑粪,属正常状况。本品对驾驶及操作机器无任何不良影响。对妊娠和哺乳期的影响动物实验表明未见任何不良反应,目前也还没有有关人类妊娠及哺乳期间服用本品产生不良反应的报道。服药前后半小时须禁食。
2.胃得乐(胃乐、胃速乐)
(1)不良反应:服用本品后,大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
(2)禁用或慎用:胃酸缺乏患者忌用。
(3)其他:本品见效快,但疗程短,对轻度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病、胃酸过多症等,用药3个月左右,症状可获得明显改善,甚至痊愈
3.乐得胃
(1)不良反应:胃酸缺乏者用本品易出现高钠血症并导致黏膜失去保护。
(2)禁用或慎用:胃酸缺乏者、严重肾病患者、孕妇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大量服用碱式硝酸铋可致亚硝酸盐中毒。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慎用。严重胃病者服用本品时应禁忌饮酒。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使用时忌食油腻食品和用餐过饱。
(3)其他: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存放。服用时段出现黒粪属正常现象。正在服用其他处方药,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氢氧化铝凝胶
(1)不良反应: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2)药物相互作用:服药后1h内应避免服用其他药物,因氢氧化铝可与其他药物结合而降低吸收,影响疗效。本品与肠溶片同服,可使肠溶片加快溶解,不应同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禁用或慎用:阑尾炎或急腹症时,服用本品可使病情加重,可增加阑尾穿孔的危险,应禁用。骨折患者不宜服用,这是由于不溶性磷酸铝复合物的形成,导致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及磷自骨内移出。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能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本品有便秘作用,故长期便秘者应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其他: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d,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复方氢氧化铝(胃舒平)
(1)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服用,可致严重便秘,粪结块引起肠梗阻。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后,可能引起血铝升高。
(2)药物相互作用:参见“氢氧化铝凝胶”。
(3)禁用或慎用:阑尾炎、急腹症患者禁用。妊娠期头三个月、肾功能不全者、长期便秘者慎用。因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故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前列腺肥大、青光眼、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等患者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其他: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d,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硫糖铝悬液(舒克非)
(1)不良反应: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便秘。少见或偶见的有腰痛、腹泻、恶心、眩晕、嗜睡、口干、消化不良、疲劳、皮疹、瘙痒、背痛及胃痉挛。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四环素类、西咪替丁、苯妥英钠、华法林、各种维生素、氟喹诺酮或地高辛同时服用,可减少这些药物的吸收,故不应同服。与多酶片合用时,两药的疗效均降低。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禁用或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习惯性便秘、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其他: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d,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