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泌尿系统疾病

六、妊娠合并泌尿系统疾病

(一)无症状性菌尿

【疾病概述】

无症状性菌尿(asymptomatic bacteri-uria,ASBU)指泌尿道内有细菌繁殖,但无感染症状。正常泌尿道内没有细菌存在,一旦确立细菌尿后不经治疗,很难自行消失。故凡有细菌尿者表示泌尿系统内有活动性感染。

泌尿道是妊娠期最常见的细菌性感染部位。无症状性菌尿更多见,妊娠期有症状的泌尿道感染大多为急性及自限性,并有高复发性的特点。引起尿路感染的细胞大多来自正常的阴道菌群,且多在孕前已进入泌尿道。某些肠杆菌,如大肠埃希菌,与泌尿上皮细胞膜结合附着在细胞上,难被尿流冲掉,并繁殖、侵入而致病。

妊娠期,尤其是妊娠晚期,孕妇直立或仰卧位时,输尿管可在骨盆入口处受到增大的子宫挤压;输尿管平滑肌受黄体酮影响而松弛,蠕动减弱,常引起尿流停滞,造成泌尿道感染。产褥初期因会阴侧切、尿道外周撕裂、阴道血肿等疼痛不适,常引起膀胱对液体内压张力敏感性降低,分娩后输注缩宫素的抗利尿作用的影响,一旦停药,随即发生利尿,膀胱过度充盈,可发生暂时性的排尿困难而常需导尿予以缓解,也为尿路感染提供了机会。

病原体类型多为具有菌毛的细菌,易黏附在泌尿道上皮上,分离出来的细菌依次常见为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奇异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产气杆菌、肠球菌、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此外,具镰状细胞贫血遗传特性及糖尿病患者,菌尿发生率高出2倍。ASBU如未予治疗,约有25%菌尿患者在妊娠期间出现有症状的尿路感染,主要是肾盂肾炎。通过抗菌药物治疗大多可避免急性发作。妊娠12~16周常规行尿培养作为筛查,有利于及早诊断和处理。

【用药原则】

氨苄西林或阿莫西林(羟氨苄青霉素),在整个妊娠期间较为安全。氨苄西林+丙磺舒一次剂量治疗,细菌清除率较高。喹诺酮类药,对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等有较强抗感染作用。尚未见对孕妇及胎儿产生危害的报道。环丙沙星、氧氟沙星、氟罗沙星仍建议妊娠期慎用。磺胺甲图示唑(SMZ,新诺明),甲氧苄啶等,因磺胺药有胎儿致畸危险,且可使孕妇发生脉管炎,孕妇应慎用,妊娠早期及预产期前3周不宜使用。呋喃妥因可引起胎儿溶血,孕妇诱发间质性肺炎及神经症状,孕妇不宜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应慎重选择,可能对听神经及肾脏造成损害。

【药物选择】

1.氨苄西林(氨苄西林钠、氨苄青霉素钠) 参见“妊娠合并消化系统疾病”中“急性阑尾炎”。

2.阿莫西林(羟氨苄青霉素) 成人1~4g/d,儿童50~100mg/(kg·d),分3或4次口服。肾功能严重不足者应延长用药间隔时间,肾小球滤过率(GFR)为10~15ml/min者8~12h给药1次;<10~15ml/min者12~16h给药1次。

3.氨苄西林+丙磺舒 一次剂量治疗,细菌清除率较高。

4.吡哌酸 口服,成人每次0.5g,1~2g/d。

【用药提示】

1.氨苄西林、阿莫西林 参见“妊娠合并消化系统疾病”中“急性阑尾炎”。

2.吡哌酸

(1)不良反应:本品毒性较低,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嗳气、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稀便或便秘等胃肠道反应,皮疹或全身瘙痒少见;偶见眩晕、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均属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2)药物相互作用:丙磺舒可抑制本品的肾小管分泌,合用时后者血药浓度升高,半衰期延长。本品可减少咖啡因自肝脏清除,使后者半衰期延长,需避免合用,或监测咖啡因血药浓度。本品可显著降低茶碱的清除,致后者血药浓度升高,易于发生毒性反应,两者不宜合用,如需合用应监测茶碱浓度并调整给药剂量。与庆大霉素、羧苄西林、青霉素等常具协同作用。

(3)禁用或慎用:禁用于对本品和萘啶酸过敏的患者。患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如癫图示或癫图示病史者避免应用,确有指征应用时,宜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严重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4)其他:本品可与饮食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长期应用,宜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二)急性肾盂肾炎

【疾病概述】

妊娠合并急性肾盂肾炎的发生率为1%~2%,易发生在妊娠中后期,妊娠期雌激素及孕激素分泌增多,雌激素使输尿管、肾盂、肾盏及膀胱肌层增厚,孕激素使平滑肌松弛,使输尿管震动减少减弱。妊娠子宫增大加重对输尿管压迫,尤其是右侧输尿管,易致肾盂、输尿管内尿液潴留发生感染。同时妊娠期尿中葡萄糖、氨基酸、水溶性维生素等营养物质增多,利于细菌生长。

病原菌多为大肠埃希菌,少数为肺炎杆菌、奇异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产气杆菌、肠球菌、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妊娠期急性肾盂肾炎是一种复发性疾病,是原有无症状性尿路感染在适宜细菌繁殖条件下,形成急性症状性感染。典型症状为发病急骤,轻度膀胱刺激症状,尿痛或血尿,单或双侧腰痛,继而出现高热、寒战,一侧或双侧肾区叩击痛,尿沉渣含大量白细胞,涂片可见大量细菌。

【用药原则】

补充水分、纠正水、电解质紊乱;抗感染治疗,选用对胎儿影响较小的抗生素,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红霉素及林可霉素,氨苄西林或头孢曲松或头孢西丁(头孢甲氧噻吩)为首选用药。有效治疗24h后临床症状缓解,48h后病情好转,尿培养转阴,急性症状控制后,酌情改口服阿莫西林或头孢呋辛等,治疗最少2~3周,完成治疗后7~10d复查尿培养,肾功能不良者,适当减少药量,以防止药物蓄积中毒。

【药物选择】

1.头孢拉定 口服,4/d,每次0.25~0.5g,感染较严重者一次可增至1g,但总量不超过4g/d。儿童遵医嘱酌减。

2.氨苄西林(氨苄西林钠、氨苄青霉素钠) 参见“妊娠合并消化系统疾病”中“急性阑尾炎”。

3.头孢曲松钠(头孢三嗪) 肌内或静脉用药,用于一般感染,1~2g/d,每天不超过4g,2/d。

4.克林霉素(盐酸克林霉素) 深部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用于中度感染,每天2或3次,0.6~1.2g/d;用于严重感染,每天2或3次,1.2~2.7g/d或遵医嘱。

5.红霉素 口服,每天3或4次,0.75~2g/d;静脉滴注,每天3或4次,1~2g/d。

6.头孢西丁(头孢甲氧噻吩) 成人每次1~2g,每日3 或4次,重症者可达12g/d;儿童(2岁以上)80~160mg/(kg· d),分3或4次给药。肌内注射,可用0.5%利多卡因注射液作溶剂。静脉注射,可将本品1g用10ml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溶解,缓慢推注。如需静脉滴注,可用生理盐水、葡萄糖注射液或0.167mol/L乳酸钠注射液溶解释。

【用药提示】

1.头孢拉定(先锋霉素Ⅳ、必清)、氨苄西林(氨苄西林钠、氨苄青霉素钠) 参见“妊娠合并消化系统疾病”中“急性阑尾炎”。

2.头孢曲松钠(头孢三嗪) 参见“异常产褥”。

3.克林霉素(盐酸克林霉素)

(1)不良反应:胃肠道反应常见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血液系统偶可发生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血小板减少等;变态反应可见皮疹、瘙痒等;肝、肾功异常;静脉滴注可能引起静脉炎;肌内注射局部可能出现疼痛、硬结和无菌性脓肿。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红霉素有拮抗作用,不可联合应用。

(3)禁用或慎用:林可霉素类过敏者禁用。下列情况慎用:胃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本品可引起假膜性肠炎);肝功能减退;肾功能减退;有哮喘或其他过敏史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4)其他:不宜加入组成复杂的输液中,以免发生配伍禁忌。与林可霉素间有交叉耐药性。因不能透过血-脑脊液屏障,不能用于脑膜炎。

4.红霉素

(1)不良反应: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食欲缺乏等。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变态反应有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大剂量应用可有听力减退,与血药浓度过高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2)药物相互作用:可抑制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和丙戊酸钠等抗癫图示药的代谢,使后者的血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与阿芬太尼使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与环孢素、他克莫司合用可使后者血浓度增加。与其他经肝脏细胞色素P450代谢的药物如溴隐亭、抗心律失常药丙吡胺合用时,可影响后者的代谢。与氯霉素或林可霉素类合用可产生拮抗作用。本品为抑菌药,不宜与具有杀菌作用的药物合用。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红霉素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与茶碱类药物合用,可使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茶碱血药浓度升高和毒性反应增加。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对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与洛伐他汀合用时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可能引起骨骼肌溶解。与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两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与地高辛合用,可使后者的血药浓度升高。与麦角胺、双氢麦角胺合用,个别可出现麦角中毒,表现为外周血管痉挛、皮肤感觉迟钝。

(3)禁用或慎用: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与抗组胺药特非那定、阿司咪唑及促胃肠动力药西沙比利合用。

(4)其他: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除酯化物外红霉素需空腹(餐前1h或餐后3~4h)与水同服。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至少需持续10d,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5.氧氟沙星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流产”。

6.头孢西丁(头孢甲氧噻吩)

(1)不良反应:变应性皮疹发生率约2%,有时有胃肠道反应、白细胞减少、氮血症及转氨酶升高等。主要由肾排泄,偶可引起肾功能损害,对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多数头孢菌素均有拮抗作用,配伍应用可使抗菌疗效减弱。

(3)禁用或慎用:与青霉素有时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青霉素过敏者应慎用。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应禁用。

(三)慢性肾盂肾炎

【疾病概述】

细菌性感染引起的慢性间质性肾炎称慢性肾盂肾炎,很少有泌尿道症状,较重病例主要症状是肾功能不全,其发病机制不清。慢性肾盂肾炎对孕产妇及胎儿影响与肾实质破坏呈正相关。有肾功能不全或高血压者预后不好。慢性肾盂肾炎患者应避孕或中止妊娠。

【用药原则】

肾功能未严重丧失、血肌酐浓度<132.6μmol/L(15mg/L)的孕妇,有可能通过妊娠期。用药主要为对症治疗,同样防止药物蓄积中毒。

【药物选择】

1.双嘧达莫(潘生丁) 口服,3/d,每次25~100mg,饭前服用。症状改善后,改为2/d,每次50~100mg,疗程为7~10d,可重复用药。深部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每天不超过3次,每次10~20mg。静脉滴注,30mg/d。

2.肼屈嗪(肼苯达嗪) 口服、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初期4/d,每次10mg;2~4d后剂量逐渐增加。维持量为30~200mg/d,分次服用。

3.呋塞米(速尿) 治疗水肿性疾病,肌内或静脉注射,开始剂量为20~40mg,必要时每2h追加剂量,直至出现满意疗效,该法适用于紧急情况或不能口服的患者。

4.阿司匹林 用于解热镇痛,口服,每次0.3~0.6g,3/d或需要时服。

5.复方丹参注射液 静脉滴注,1/d,12~16ml/d,一般7~10d为1个疗程,可重复用药。

6.甲基多巴片 口服,3/d,50~500mg/d。

【用药提示】

1.双嘧达莫(潘生丁)(https://www.daowen.com)

(1)不良反应:可有乏力、头痛、眩晕、昏厥、胃肠道不适等,减量或停药后缓解。

(2)禁用或慎用:低血压患者慎用。

(3)其他:本品不能与其他药物混合注射。服药期间,不宜饮茶及咖啡,以免茶碱对抗腺苷作用,促进冠脉收缩。

2.肼屈嗪、呋塞米 参见“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3.阿司匹林(阿斯匹林、醋柳酸、乙酰水杨酸、拜阿司匹灵加维C、拜阿司匹灵咀嚼片、巴米尔、醋酰水杨酸)、复方丹参注射液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宫内发育迟缓”。

4.甲基多巴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前置胎盘”。

(四)泌尿道结石病

【疾病概述】

泌尿系统结石病对妊娠的影响在于是否并存尿路感染及有无肾实质损害。泌尿道结石可位于肾盏、肾盂、输尿管、膀胱等部位。妊娠期由于内分泌激素和尿路受压引起泌尿系统松弛和尿流缓慢,常伴有尿路感染,易导致泌尿道结石形成。目前证实妊娠期对结石形成无促进作用。其临床表现及体征于结石部位有关。肾结石呈持续性或阵发性发作,性质为隐痛、胀痛或绞痛。疼痛沿输尿管部位向膀胱、外阴、股内侧等放射。多数可见肉眼或镜下血尿。或并发感染,出现尿频、尿急、尿痛及脓血尿等,同时伴有体温升高及寒战等。尿常规检查、中段尿培养、超声检查等可作为诊断手段。

【用药原则】

妊娠期泌尿道结石治疗以解痉、镇痛、抗感染为主。

【药物选择】

1.阿托品 口服,每次0.3~0.6mg,3/d,极量为每次1mg,3/d;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每次0.5~1mg,极量为每次2mg。

2.山莨菪碱 治疗腹痛,5~10mg,口服或肌内注射。

3.硫酸镁 用于利胆,每次2~5g,3/d,饭前或两餐间服。也可服用33%溶液,每次10ml。

【用药提示】

1.阿托品 参见“妊娠合并消化系统疾病”中“胆囊炎及胆石症”。

2.山莨菪碱

(1)不良反应:可见口干、皮肤潮红、心率增快、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用量过大有类似阿托品样中毒症状,可用新斯的明或氢溴酸加兰他敏解除症状。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甲氧氯普胺、多潘立酮等同用,各自的作用降低。本品可延长胃排空时间,故能增加很多药物的吸收率而产生不良反应。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禁用或慎用:哺乳期妇女、出血性疾病、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尿潴留患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心力衰竭、心律失常患者及孕妇慎用。儿童、老人慎用。

(4)其他:服用本品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3.硫酸镁 参见“正常分娩”。

(五)慢性肾小球肾炎

【疾病概述】

慢性肾小球肾炎(简称慢性肾炎),常由多种原发性肾小球疾病迁延导致。大部分是免疫复合物沉积引起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是慢性进行性疾病,病程均在1年以上。临床特征为蛋白尿、血尿、水肿、高血压,后期出现贫血及肾功能障碍。

妊娠可使已有的慢性肾炎加重。妊娠期血液处于高凝状态,易发生纤维蛋白沉积和新月体形成。妊娠期肾小球高灌注和高滤过,可导致原有病变的肾小球发生硬化和玻璃样变,加重肾损害。妊娠期特发的某些并发症如妊娠高血压、糖尿病等可加重肾脏病变程度,重者导致肾衰竭或肾皮质坏死。

慢性肾炎病情轻者,仅有轻微蛋白尿,无高血压,肾功能正常者,对母儿影响小。若妊娠前已有高血压及肾功能不全者,妊娠会加重病情。流产、死胎、死产发生率升高,同时胎盘功能减退,影响胎儿发育,甚至胎死宫内。

【用药原则】

治疗与非妊娠期相似。及早纠正水、电解紊乱,监测血压,适当降压治疗(可参考妊娠期高血压用药),纠正贫血及低蛋白血症,预防子痫及先兆子痫发生。减少泌尿系感染。密切监测胎儿宫内情况、胎盘功能及胎儿成熟度,适时终止妊娠。妊娠36周前终止妊娠者,需促胎儿肺成熟治疗,预防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参见“早产”用药。

【药物选择】

1.抗生素 原则上影响肾功能的药物慎用或禁用,选择对肾功能影响小的药物。

2.降压药物 原则上选用不减少肾脏血供药物。

(1)卡托普利(开搏通):口服,每次12.5~50mg,每天2或3次。

(2)赖诺普利(捷赐瑞):口服,2.5~20mg/d,单次或分2或3次。

(3)硝苯地平(心痛定):口服,每次10~20mg,每天3 或4次。

【用药提示】

1.卡托普利(开搏通)

(1)不良反应:较常见的有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心悸、心动过速、胸痛;咳嗽;味觉迟钝。较少见的有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征,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心率快且心律失常;面部潮红或苍白。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d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

(2)药物相互作用:与利尿药同用使降压作用增强,但应避免引起严重低血压,故原用利尿药者宜停药或减量。本品开始用小剂量,逐渐调整剂量。与其他扩血管药同用可能致低血压,如拟合用,应从小剂量开始。与潴钾药物如螺内酯、氨苯蝶啶、阿米洛利同用可能引起血钾过高。与内源性前列腺素合成抑制药如吲哚美辛同用,将使本品降压作用减弱。与其他降压药合用,降压作用加强。与引起肾素释出或影响交感活性的药物呈相加作用。与β受体拮抗药呈小于相加的作用。

(3)禁用或慎用: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下列情况慎用本品: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骨髓抑制;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血钾过高;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其他: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h服药。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药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1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尿蛋白检查每月1次。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药。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应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1 000肾上腺素0.3~0.5ml。

2.赖诺普利(捷赐瑞)

(1)不良反应:与其他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相似,常见咳嗽、头晕、头痛、心悸、乏力等,咳嗽为干咳,往往是不能应用本品的主要原因。

(2)药物相互作用:吲哚美辛可减弱本品的降压作用。本品可使血钾升高,故不宜与潴钾利尿药或钾制剂合用。

(3)禁用或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有双侧肾动脉狭窄、孤立肾有肾动脉狭窄者禁用。高钾血症患者禁用。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一般不用。

(4)其他:应用利尿药或有心力衰竭、脱水及钠耗竭患者对本品极敏感,必须从小剂量开始,以避免低血压。肾衰竭患者要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时间。本品应用期间应定期测白细胞、尿常规,肾功能损害患者测血钾、血尿素氮及肌酐。本品必须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3.硝苯地平(心痛定)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早产”。

(六)接受异体肾移植后合并妊娠

【疾病概述】

接受异体移植肾合并妊娠者属高危妊娠。妊娠对移植肾的影响无法预测,妊娠早期肾小球滤过率增高,加重了移植肾的负荷。若孕前肾功能基本稳定者,一般能安全度过妊娠期、妊娠结局较好。有时在妊娠晚期可出现暂时性肾小球滤过率下降,但不致肾功能永久损害。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发病较多,与对移植肾的排异反应或肾动脉狭窄有关。并且继发于免疫抑制药治疗的细菌性、病毒性、真菌性感染增多,以泌尿道细菌性感染为主。病毒感染多为单纯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及肝炎病毒。促红细胞生成素减少,红细胞生成降低导致贫血。异体肾移植合并妊娠者,早产率增加,胎儿宫内生长受限较高,且免疫抑制药的致畸作用及致肿瘤作用均应关注。

【用药原则】

免疫抑制药如泼尼松未发现对胎儿及新生儿有危害;硫唑嘌呤易穿越胎盘屏障进入胎体,对动物胎体有毒性及致畸作用,但在人类胎儿致畸现象并不高,目前认为冒低发生率的致畸危险保护移植肾的功能是值得的;环孢素可能增加流产、早产、低体重儿、胎死宫内、新生儿死亡等风险。其他妊娠期症状可参考相应并发症治疗。

【药物选择】

1.泼尼松 开始剂量为40~60mg/d,逐渐递减至维持量5~10mg/d。

2.硫唑嘌呤 口服,1~4mg/(kg·d),一般100mg/d可连服数月。用于器官移植,2~5mg/(kg·d),维持量为0.5~3mg/(kg·d)。

3.环孢素 成人口服常用开始剂量为12~15mg/(kg·d),1~2周后逐渐减量,一般每周减少开始用药量的5%,维持量为5~10mg/(kg·d)。对做移植术的患者,在移植前4~12h给药。

【用药提示】

1.泼尼松 参见“妊娠合并血液病”中“再生障碍性贫血”。

2.硫唑嘌呤

(1)不良反应:毒性反应与巯嘌呤相似,大剂量及用药过久时可有严重骨髓抑制,可导致粒细胞减少,甚至再生障碍性贫血,一般在6~10d后出现。也可有中毒性肝炎、胰腺炎、脱发、黏膜溃疡、腹膜出血、视网膜出血、肺水肿及厌食、恶心、口腔炎等。此外,尚可诱发肿瘤。

(2)药物相互作用:别嘌醇可抑制巯基嘌呤(后者是硫唑嘌呤的活性代谢物)代谢成无活性产物,结果使巯基嘌呤的毒性增加,当两者必须同时服用时,硫唑嘌呤的剂量应该大大地减少,硫唑嘌呤可降低6-巯嘌呤的灭活率,6-巯嘌呤的灭活通过酶的S-甲基化,与酶无关的氧化,或是被黄嘌呤氧化酶转变成硫尿酸盐等。硫唑嘌呤能与巯基化合物如谷胱甘肽起反应,在组织中缓缓释出6-巯嘌呤而起到前体药物的作用。

(3)禁用或慎用:肾功能不全患者应适当减量,肝功能损害者禁用。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可能致畸胎,孕妇慎用。

(4)其他:致肝功能损害,故肝功能差者忌用,亦可发生皮疹,偶致肌肉萎缩,用药期间严格检查血象。

3.环孢素 参见“妊娠合并消化系统疾病”中“溃疡性结肠炎”。